南詔
唐時雲南白族和彝族的先民聯合境內其它民族建立的奴隸制政權。唐初,雲南境內主要有“白蠻”和“烏蠻”,居住在滇池和洱海一帶。烏蠻有六部,首領稱詔(王的意思)),故稱六詔。為了牽制吐蕃勢力擴張,唐扶持南詔,以削弱這一地區的吐蕃勢力。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南詔皮邏閣在唐支持下統一六詔,唐封他為雲南王。次年,遷都太和城(今雲南大理太和村),以此為中心,逐漸統一雲南全境,建立起南詔政權。南詔全盛時轄有雲南全境,四川南部和貴州西部。南詔在政治經濟制度方面受唐影響很大,與唐保持著友好關係, 天寶九年(公元750年)南詔叛唐,歸附吐蕃,受吐蕃冊封稱東帝,自建國號大蒙,在吐蕃對唐的戰爭中,被迫充當先鋒。德宗貞元十年(公元794年),南詔復歸唐。文宗大和三年(公元829年),南詔舉兵入川,克成都,大掠而去,後又進軍黔、桂、川等地, 鏇又與唐和好。昭宗天復二年(公元902年)南詔執政大臣鄭買嗣滅蒙王朝,建大長和國。南詔亡。南詔歷傳十三王,十王受唐冊封,統治達一百六十五年。
南詔字典分解
南詔的解釋 古國名。建於盛 唐 時,是以 烏蠻 為主體,包括 白蠻 等族建立的奴隸制政權,受 唐 冊封,歷十三王, 唐 末為貴族 鄭買嗣 所滅。盛時轄有今 雲南 全部、 四
南的解釋 南 nán 方向,早晨面對太陽,右手的一邊,與“北”相對:南北。南方。南面。南國(指中國南部)。南陲(南部邊疆)。南極。南半球。 姓。 北 南 nā 〔南無(
詔的解釋 詔 (詔) zhào 告訴,告誡: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 帝王所發的文書命令:詔書。詔令。詔諭。奉詔。遺詔。 筆畫數:7; 部首:訁; 筆順編號:45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