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耳忘家公耳忘私
耳:語助詞,而已。一作“爾”。 為了國事,忘記家事;為了公事,忘記私事。 形容一心為國、為公。語出《漢書.賈誼傳》:“國耳忘家,公耳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明.李贄《焚書.讀史.晁錯》:“是故國爾忘家,錯唯知日夜傷劉氏之不尊也;公爾忘私,而其父又唯知日夜傷晁氏之不安矣。”魯迅《兩地書.九》:“而當時改革的人,個個似乎有一種國爾忘家,公爾忘私的氣概,身家且不要,遑說權利思想?”也引作〔公耳忘私,國耳忘家〕。清.錢大昕《馮諼論》:“古之為大臣者,公耳忘私,國耳忘家。”
其他 國耳、公耳:只想著國家、公事而已。為了國家,忘記了家庭,為了公事,忘記了私事。形容一心為國、一心為公。語出《漢書·賈誼傳》:“國耳忘家,公耳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唯義所在。”魯迅《兩地書》第9:“而當時改革的人,個個似乎有匈奴未滅何以家為的一種~的氣概。”也單作“國爾忘家”、“公而忘私”。△褒義。描寫獻身。也作“國爾忘家,公爾忘私”、“公耳忘私,國耳忘家”、“公而忘私,國而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