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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之不理

放在一邊,不予理睬過問。清.顧炎武《華陰王氏宗祠記》:“人主之於民,賦斂之而已爾,役使之而已爾,凡所以為厚生正德之事,一切置之不理,而聽民之所自為。”魯迅《致曹靖華》:“現代書局的稿子,函索數次,他們均置之不理。”亦作“置之不顧”。《文明小史》四四回:“如果聽其自然,置之不顧,各家只好把學生領回。”巴金《獅子》:“〔她〕不得不離開學校,而他卻把她置之不顧了。”


述補 擱在一邊,不去理睬過問。高和《越軌訴訟》:“他當然不願意自己經手的案子發生錯判,儘管從目前掌握的事實來看已成定論,如果被告銀行真的能拿出足以否定現有事實的證據,他不能~。”△貶義。多用於為人處世方面。→置之不顧 ↔關懷備至

置之不理字典分解

成語置之不理的解釋 之:代詞,它;理:理睬。放在一邊,不理不睬。

不理的解釋 (1) [do not bother about;ignore]∶置於不顧,不理睬別不理他,要幫助他(2) [pay no attention to]∶不理會,

也學習下:置醴【歷史典故】

同“設醴”。唐 杜甫《八哀詩.贈太子太師汝陽郡王璡》:“晚年務置醴,門引申 白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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