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吏律
律名。關於官吏任免的單行法律。秦置吏律,見於《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內容規定:縣、都官、十二郡任免吏佐和官府屬員,都以十二月朔日免除,至三月底截止,如有死亡及因故出缺者,為補之,毋須等到上述規定時間。
置吏律字典分解
律國語字典 律 l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
多學一學:置醴筵空【歷史典故】
源見“楚筵辭醴”。謂待客簡慢。五代 徐鉉《和方泰州見寄》:“置醴筵空情豈盡,投湘文就思如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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