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法
古代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之竹簡上,故稱法律為“三尺法”。此典指有人問杜周:您判案不遵循三尺竹簡上書寫之法律嗎?後以此典比喻法律、法令。 杜周,杜衍(今河南南陽西南)人。為人少言,慎重多慮而決斷遲緩,表面寬鬆而內心卻深刻入骨。漢武帝時,杜周任廷尉(掌刑獄,九卿之一),他的治理大多仿效張湯而又善於窺察皇帝之意圖。皇帝想要排除的,杜周就順勢陷害他;皇帝想要寬恕的,杜周就讓他久囚待審,並暗中察訪,顯露他的冤情。門客中有人責備杜周說:“您為天子公平判決案件,不遵循三尺竹簡上書寫之法律,而是專門依照君主之意向處理案件。司法官員本來是這樣嗎?”杜周說:“三尺竹簡上書寫之法律是怎樣產生呢?從前是君主認為正確才制定成法律,後來是君主認為正確才記錄成為法令,適合當時情況就是正確的,何必運用過去之法律呢?”
【出典】:
《史記》卷122《酷吏列傳·杜周》3153頁:“周為廷尉,其治大放(通“仿”)張湯(漢武帝時曾任廷尉)而善候伺(偵察;窺探)。上所欲擠(排除)者,因而陷(陷害)之;上所欲釋者,久系待問,而微(伺察)見(xiàn通“現”)(暗中察訪使之顯露)其冤狀。客有讓周曰:‘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君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撰述)為律,後主所是疏(shù樹,分條陳述)為令,當(dàng盪,適合)時為是,何古之法乎!’”
【例句】:
宋·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循吏·李素立》:“擢監察御史。民犯法不及死,高祖欲殺之,素立諫曰:‘三尺法,天下所共,有一動搖,則人無以措手足。’”
三尺法字典分解
三尺法的解釋 指法律。古代以三尺竹簡書法律,故稱。《史記·酷吏列傳》:“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 裴駰 集解引《漢書音義》:“以三尺竹簡書
三尺的解釋 (1) [sword]∶指劍,劍約長三尺,故以“三尺”為劍的代稱(2) [laws and statutes written on th
法國語字典 法 f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