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惡不赦
十惡:封建社會指十種不可赦免的重大罪行,即謀反、謀大逆、謀叛、謀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等。形容罪大惡極,不可饒恕。元.關漢卿《竇娥冤》四折:“這藥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惡不赦。”魯迅《致許壽裳》:“仆審現在所出書無不大害青年,其十惡不赦之思想,令人肉顫。”
主謂 十惡,古時封建統治者規定的十種重罪。赦,饒恕、赦免。罪惡極大,不能赦免。語本《隋書·刑法志》:“又列重罪十條(謀反、謀大逆、謀叛、謀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路遙《人生》:“當然,他的良心非常不安——他還不是一個~的壞蛋。”※惡,不讀作ò或wù。△貶義。多用於形容人的品質方面。→十罪不善 罪大惡極 罪在不赦 罪不容誅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罰不當罪 從寬發落 罪以功除
十惡不赦字典分解
成語十惡不赦的解釋 指罪惡極大,不可饒恕。
十惡的解釋 (1).封建時代刑律所定的十種大罪。《隋書·刑法志》:“﹝ 開皇 元年﹞更定《新律》……又置十惡之條,多採 後齊 之制,而頗有損益。一曰謀反,二曰謀大逆,三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