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施行“精兵簡政”。
1941年12月17日
1941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對敵後抗日根據地工作的指示》,提出必須普遍地實行“精兵簡政”。從本年初開始,由於日偽對抗日根據地實行大規模的殘酷“掃蕩”,抗日根據地明顯縮小,財政經濟極端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相應地縮小軍政機構,才能克服物質困難,以適應戰爭的需要。
在11月召開的陝甘寧邊區第二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上,當時米脂縣參議會議長、開明士紳李鼎銘等11人便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精兵簡政”的主張。中國共產黨對此主張立即採納,並於當日起開始在各抗日根據地內廣泛施行,中共中央指出:為進行長期鬥爭,準備將來反攻,必須普遍地實行精兵簡政;精兵簡政,節省民力,是目前迫切的重要的任務。中共中央要求各抗日根據地的政權、黨、民眾團體脫離生產的人數必須縮減,務求全部脫離生產的人數不超過、甚至更少於居民的3%。中央軍委也發出相應指示。要求全軍整頓組織機構,精簡機關,充實連隊,加強基層。中共中央還指示,精簡下來的幹部不應降級使用,而應集中於山地或送一部分到中央,加以長期培訓,以備將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