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屆人大五次會議召開 通過建國以來的第四部憲法。
1981年11月26日
葉劍英委員長
1981年11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由葉劍英委員長主持開幕 。會議聽取了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真代表憲法修改委員會所作的關於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總理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畫的報告,聽取了財政部長王丙乾所作的關於1982年國家財政執行情況和1983年國家財政等報告。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建國以來的第四部憲法,也是最好的一部憲法。會議還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決定恢復《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歌,撤銷本屆人大一次會議1978年3月5日通過的關於國歌的決定。會議批准國務院總理第六個五年計畫的報告,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畫》和根據這個五年計畫擬定的1983年國民經濟和中共中央要求全黨緊縮編制、精簡機構的社會發展計畫。會議指出,國務院制定的第六個五年計畫,是實現1981年到本世紀末工農業總產值翻兩番這個宏偉目標的一個重大步驟,是當前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行動綱領。會議還通過了其他各項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