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決定開鑿巴拿馬運河
1902年6月28日
美國著名的實業界和政界人士幾年來一直在爭論在中美的什麼地方開鑿運河的問題。1902年6月28日,國會通過了參議員斯普納的議案。從而邁出了有決定性意義的一步。這一新的法案規定,應橫跨巴拿馬地峽開鑿運河。這項法案還授權羅斯福總統支付4000萬美元以獲取開鑿巴拿馬運河的許可。
在巴拿馬開鑿運河的決定,是在一些層次非常高的爭奪之後作出的。在上一世紀,美國和英國為在尼加拉瓜開鑿運河而展開競爭。僅僅在去年,英國才在一個協約中同意不再競爭開鑿運河權。當時美國的一個考察團還建議運河應在尼加拉瓜境內開鑿。
與此同時,一家在巴拿馬擁有特權的法國公司極力到處遊說,爭取在巴拿馬開鑿運河。這家法國公司的代表們向白宮施加壓力,最後說服了羅斯福購買開鑿運河的權力,將運河開鑿地定在巴拿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