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9年4月20日
1999年4月20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首家經營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今日在京宣布成立。該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金融企業,主要任務是收購、管理、處置由中國建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
多年來,國有商業銀行作為籌措、融通和配置生產建設資金的主渠道,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在1995年《商業銀行法》出台之前,國有銀行在控制貸款質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內部機制和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在1993年之前,銀行從未提取呆壞賬準備金,沒有核銷過呆壞賬損失。經營過程中形成的不良貸款不斷累積,資產質量和經濟效益低下的矛盾日益突出。這是當前經濟金融運行中的一個重大隱患,如果久拖不決,將會危及社會穩定,影響我國下一步的發展和改革進程。先從建設銀行開始試點剝離不良信貸資產,並由新組建的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來實施對不良信貸資產的專業化處置,是黨中央、國務院基於對我國經濟、金融現狀客觀判斷並借鑑國際經驗作出的重要決策,表明了我國政府對現有金融體系中存在問題的清醒認識和解決問題的決心。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註冊資本金100億元人民幣,由財政部全額撥付。該公司設監事會,行使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審議和監督的職能。該公司總部設在北京,並根據業務需要在北京以外地區設立5個分支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免徵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收購、承接、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的一切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