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國大黨停止“不合作運動”
1922年2月10日
1922年2月10日,印度國民大會黨工作委員會通過決議,不定期地停止“不合作運動”。“不合作運動”是甘地爭取印度獨立的一整套理論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印度國大黨奉行的重要綱領,這個決定,豈非有違他們的宗旨?
話還得從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後印度國內形勢說起。那時候,印度民族民主運動正處於高潮中,罷工浪潮已席捲了各個工業中心,農民鬥爭也正方興未艾。1918年底至1919年初,孟買紡織工人舉行罷工,參加人數竟達12萬人之眾,英國殖民當局準備武裝鎮壓。為了抵抗英國殖民當局這一暴行,作為印度民族民主運動領袖的甘地當時就發出了要求全印度人民總罷工的號召,企圖把鬥爭限於非暴力的範圍內來進行。總罷工開始了,但是英國軍隊採取的卻依然是武力的鎮壓,僅阿姆利城則一地,民眾被打死的就達1000多人,擊傷的達2000餘人。血的教訓,迫使印度工農運動突破了甘地“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束縛,特別是農民的鬥爭,很多地方明顯地採取了武裝起義的方式。曹里——曹拉村這一事件震動了敵人,也震動了國大黨。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大黨作出這個決定,它充分反映了印度民族資產階級軟弱性和妥協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