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兒落帶過得勝令

作者:高克禮 朝代:元代

雁兒落帶過得勝令原文

尋致爭不致爭,既言定先言定。
論至誠俺至誠,你薄倖誰薄倖?豈不聞舉頭三尺有神明,忘義多應當罪名!海神廟見有他為證,似王魁負桂英,磣可可海誓山盟。
繡帶里難逃命,裙刀上更自刑,活取了個年少書生。

詩詞問答

問:雁兒落帶過得勝令的作者是誰?答:高克禮
問:雁兒落帶過得勝令寫於哪個朝代?答:元代
問:雁兒落帶過得勝令是什麼體裁?答:散曲

譯文和注釋

譯文
該爭辯的卻不爭辯,已經說定的就要言而有信。要論至誠我最至誠,不要你薄倖無情還有誰薄倖無情。難道不知道舉頭三尺就有神明,忘恩負義的都會擔當罪名。海神廟的故事可以憑證。像王魁負桂英。想當初他曾經在神前海誓山盟,後來他負情,終於未能在女人手中逃卻生命, * 身亡的桂英女,最終處死了這個年少書生。

注釋
雁兒落過得勝令:雙調帶過曲。又名《鴻門凱歌》。
致爭:爭氣。
當罪名:擔罪名,承當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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