覽古

作者:乾隆 朝代:清代

覽古原文

封建及井田,三代之善政。

後世強師古,無益翻為病。

均田勢弗能,待亂理豈正。

漢明頗封建,厝薪寢上證。

鬩牆且操戈,矧乃各異姓。

制治本在道,其末乃法令。

舍本末是求,何異彼優孟。

其餘率類茲,審行尚明鏡。

詩詞問答

問:覽古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覽古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問:乾隆的名句有哪些?答:乾隆名句大全

注釋

1. 押敬韻 出處:御製詩二集卷三十三

2. 人之言曰井田宜於大亂後行之此豈篤論

參考注釋

封建

(1) 一種分封的政治制度。君主把土地分給宗室和功臣,讓他們在這塊土地上建國。歐洲中世紀也曾實行類似的制度

(2) 指封建主義社會形態

(3) 喻思想保守、泥古,不開放

這個人很封建

井田

(1).相傳古代的一種土地制度。以方九百畝為一里,劃為九區,形如“井”字,故名。其中為公田,外八區為私田,八家均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治私事。從 春秋 時起,井田制日趨崩潰,逐漸被封建生產關係所取代。《穀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 范寧 註:“出除公田八十畝,餘八百二十畝,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畝。餘二十畝,家各二畝半,為廬舍。” 三國 魏 曹操 《度關山》詩:“封建五爵,井田刑獄。” 嚴復 《論中國教化之退》:“ 秦 併天下,更古制,更井田而為阡陌。”參閱《周禮·考工記·匠人》、《孟子·滕文公上》。

(2).泛指田地。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歸心》:“豈令罄井田而起塔廟,窮編戶以為僧尼也?”

(3).在採礦工程中,一個礦田可分為屬各個井(坑)開採的若干部分,每個部分稱為一個“井田”。

三代

指中國古代夏、商、周三個朝代

善政

(1).妥善的法則。《左傳·宣公十二年》:“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

(2).清明的政治;良好的政令。《書·大禹謨》:“德惟善政,政在養民。”《後漢書·臧宮傳》:“今國無善政,災變不息。”《南史·垣護之傳》:“木連理,上有光如燭,鹹以善政所致。” 明 唐順之 《廷試策》:“要之,官得其人,則善政行而天下蒙其福。”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二節:“ 唐順宗 即位,下令蠲免民間對官府的各種舊欠……這些,在當時都是善政。”

(3).良好的政績。《新五代史·雜傳·史圭》:“﹝ 史圭 ﹞為 寧晉 、 樂壽 縣令,有善政,縣人立碑以頌之。” 明 宋濂 《碧崖亭辭》:“﹝先生﹞學問富而德行脩,踐揚中外,其善政蓋章章雲。” 歐陽予倩 《桃花扇》第三幕第一場:“他們說,自從 馬老爺 入閣拜相,善政流傳,真是民之父母。”

(4).泛指良好的管理。《紅樓夢》第六八回:“﹝ 尤二姐 ﹞又見 周瑞 家等媳婦在傍邊稱揚 鳳姐 素日許多善政。”

後世

(1) 所有相繼的世代

後世之謬其傳。——宋· 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後世之君。——清· 黃宗羲《原君》

(2) 又

曠後世而不聞。

後世且行之。——清· 劉開《問說》

為了後世的利益

(3) 後代

後世子孫

師古

效法古代。《書·說命下》:“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 説 攸聞。”《宋書·禮志一》:“師古而不適用, 王莽 所以身滅。” 唐 杜甫 《行次昭陵》詩:“文物多師古,朝廷半老儒。” 清 錢謙益 《河南歸德府知府高鏘授中憲大夫制》:“學多師古,志在濟時。”

無益

沒有益處

無益的享樂

均田

(1). 漢 代按等級分賜田地的制度。《漢書·王嘉傳》:“詔書罷菀,而以賜 賢 二千餘頃,均田之制從此墮壞。” 顏師古 注引 孟康 曰:“自公卿以下至於吏民名曰均田,皆有頃數,於品制中令均等。今賜 賢 二千餘頃,則壞其等制也。”

(2). 北魏 至 唐 中葉計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文獻通考·田賦一》:“ 魏孝文 始行均田,然其立法之大概,亦不過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文獻通考·田賦二》:“ 孝文 太和 元年……均田之制,始於此矣。九年,下詔均給天下人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 劉澤華 等《中國古代史》第十章第五節:“ 北魏 政權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和穩定社會秩序,便著手解決土地問題,於公元485年( 孝文帝 太和 九年)頒布了均田令。”

耘田。《大戴禮記·夏小正》:“農率均田。率者,循也,均田者,始除田也。言農夫急除田也。” 孔廣森 補註:“均讀為耘,故傳言除田也。”

鬩牆

見“ 鬩牆 ”。

亦作“ 鬩墻 ”。語本《詩·小雅·常棣》:“兄弟鬩於牆,外御其務。”謂兄弟相爭於內。後用以指內部相爭。一本作“ 鬩牆 ”。 明 吾丘瑞 《運甓記·琅琊就鎮》:“皇路多艱,鬩牆頻搆,愧擁節旄南控。”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槐西雜誌三》:“使遭兄弟之變者盡如是,鬼尚有鬩墻之釁乎。” 郭沫若 《賀日本內山書店成立三十周年紀念》詩:“如何壟斷居奇者,尾逐妖星慣鬩墻。”

操戈

(1).執戈。拿起武器。《列子·周穆王》:“操戈逐儒生。” 唐 符載 《愁賦》:“ 伏波 據鞍而骨驚, 定遠 操戈而涕激。” 明 張居正 《乞恩守制疏》:“皇上如不以臣為不肖,外則操戈執鋭,宣力於疆埸,內則荷橐持籌,預議於帷幄。”

(2).引申為交戰。 沉濤 《瑟榭叢談》卷上引 清 徐蘭 《赤陵姐琵琶歌》:“間起侵陵緣互市,終修和好悔操戈。”

(3).喻相互攻擊。 明 尹耕 《秋興》詩:“推轂丈人空肉食,操戈遺孽尚蕭牆。” 羅惇曧 《文學源流·三代以上文學》:“《左氏》後出,博士囂然, 向 歆 以父子相難, 何 鄭 則弟子操戈,門戶逈分,渺難合併。” 高燮 《索黃濱虹治印先寄以詩》:“乃以空論相操戈,儒林道學遂分科。”

異姓

(1).不同姓。亦指不同姓的人。《書·旅獒》:“王乃昭德之致於異姓之邦。”《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序》:“ 高祖 弟子同姓為王者九國,唯獨 長沙 異姓。”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一:“﹝ 張叔夜 ﹞領兵勤王京師,拜樞密,以不肯推戴異姓,取過軍前,飲恨而薨。” 明 沉德符 《野獲編·釋道·道士取妻》:“科臣執奏,謂蔭敘無及異姓之例。”

(2).指姻親。《左傳·隱公十一年》:“ 周 之同盟,異姓為後。” 鄭玄 註:“庶姓,無親者也;異姓,昏姻也。”《詩·小雅·伐木》“兄弟無遠” 唐 孔穎達 疏:“禮有同姓、異姓、庶姓。同姓,揔上王之同宗,是父之黨也;異姓,王舅之親;庶姓,與王無親者。”

制治

猶言統治。治理政務。《書·周官》:“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 孔穎達 疏:“治,謂政教。”《史記·酷吏列傳序》:“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 宋 蘇軾 《謝應中制科啟》:“恭惟制治之要,惟有取人之難。” 清 王夫之 《讀四書大全說·論語·季氏篇一》:“以其安分無求而不動於惡者在是,其以制治保邦而免於傾危者亦即在是。”

在道

(1).在於正道。《易·隨》:“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孔穎達 疏:“志在濟物,心存公誠,著信在於正道。”

(2).謂正在路途之中。《詩·大雅·公劉》“徹田為糧” 唐 孔穎達 疏:“謂既至 豳 地,以為久住之糧,非在道之糧也。”

(3).猶在行;內行。《蕩寇志》第七五回:“ 麗卿 笑道:‘你卻識貨。莫非也在道,説與小可聽聽。’”

法令

(1) 古代為政者所頒行的法規

(2) 法律與命令的總稱

本末

(1) 樹木的根和梢,比喻事物的根源和結局,原委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禮記·大學》

(2) 主次,先後

何異

用反問的語氣表示與某物某事沒有兩樣。 漢 賈誼 《鵩鳥賦》:“夫禍之與福兮,何異糾纆?” 晉 張協 《七命》:“今公子違世陸沉,避地獨竄……愁洽百年,苦溢千歲,何異促鱗之游汀濘,短羽之棲翳薈。” 明 劉基 《旅興》詩之二八:“歲暮等淪落,何異蒿與蓬?” 毛 * 《向 * 的十點要求》:“以此制憲,何殊官樣文章。以此行憲,何異 * 。”

優孟

優伶名孟,春秋時代楚國藝人。擅長滑稽諷諫。楚國的宰相孫叔敖死,他的兒子很窮,砍柴為生。於是優孟穿戴上孫叔敖的衣服帽子,模仿其神態,搖頭而歌,楚莊王大驚,以為孫叔敖復生。優孟趁機諷諫,莊王終於把封地給了孫叔敖之子

審行

行為審慎。《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是故審行信令,禍福賞罰,以制死生。”《淮南子·人間訓》:“百言百當,不如擇趨而審行也。” 晉 陸雲 《晉故豫章內史夏府君誄》:“體德秉真,審行居貞,屈曳蹈機,與世靡矜。”

明鏡

(1) 明亮的鏡子,比喻完美的典範

謙恭禮節的明鏡

(2) 明察;明鑑

今提五個首級首告,望相公老爺明鏡。——《古今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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