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百詠·其四十七·存心修德

作者:李江 朝代:明代

原文

養梅先在養根基,養得根基便達枝。

溫故知新明有分,事天立命豈無為。

靜中近水多幽遠,雪後看春獨古奇。

有影須知清淺處,生香不似暗中時。

詩詞問答

問:《梅花百詠·其四十七·存心修德》的作者是誰?答:李江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明代
問:該詩是什麼體裁?答:七律
問:李江的名句有哪些?答:李江名句大全

注釋

1. 七言律詩 押支韻

參考注釋

根基

(1) 基礎

恪新秉國政,而內無其主,不念撫恤上下以立根基,競於外事,虐用其民,……其 恪獲罪之日也。——《三國志·魏志·鄧艾傳》

房屋的根基一定要打好

根基差

(2) 也喻指家底

這家工廠根基薄,資金周轉十分困難

溫故知新

溫習學過的知識,而得到新的理解和心得。也指回顧歷史,對現在有新的指導意義

有分

(1).有分器。謂諸侯分有天子藏於宗廟的寶器。《左傳·昭公十二年》:“四國皆有分,我獨無有。” 杜預 註:“分,珍寳之器。” 孔穎達 疏:“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親也。分異姓以遠方之職貢,使無忘服也。是言諸侯皆得天子之分器也。”

(2).有分別,有區別。《莊子·齊物論》:“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為是而有畛也,請言其畛:‘……有倫,有義,有分,有辯。’” 郭慶藩 集釋:“羣分而類別也。”

(1).有職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鄭玄 註:“分,猶職也。” 陸德明 釋文:“分,扶問反。”

(2).有緣分。 唐 韓愈 《孟東野失子》詩:“且物各有分,孰能使之然?有子與無子,禍福未可原。” 宋 呂渭老 《浣溪紗》詞:“逐伴不知春路遠,見人時著小詞招,阿誰有分伴吹簫?”《武王伐紂平話》卷上:“我女有分與天子為皇后。” 胡韞玉 《即席贈橋口兼之》詩:“一夕 蓬萊 齊爛醉,神仙有分傲 秦皇 。”

(3).有一份。謂參與某事。 清 顧張思 《土風錄》卷九:“作事預及曰有分,否曰無分,財物亦然。”

(4).有一份。謂分享財物。如:這些東西人人有分。

立命

謂修身養性以奉天命。《墨子·非命上》:“覆天下之義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誶也。”《孟子·盡心上》:“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趙岐 註:“脩正其身,以待天命,此所以立命之本也。” 明 王守仁 《傳習錄》卷下:“你萌時,這一知處,便是你的命根,當下即去消磨,便是立命功夫。”

無為

(1) 道家思想,指要依天命,順其自然,沒必要有所作為

(2) 儒家指用德政感化人民,不施行刑罰

(3) 不要,不用

無為在歧路。——唐· 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

幽遠

(1).深遠。《莊子·山木》:“彼其道幽遠而無人,吾誰與為鄰?”《後漢書·張衡傳》:“神明幽遠,冥鑒在茲。”《明史·胡深傳》:“師已至此,庸可緩乎?且天道幽遠,山澤之氣變態無常,何足徵也。”

(2).指幽居草野之士。《後漢書·魯丕傳》:“陛下既廣納謇謇以開四聰,無令芻蕘以言得罪;既顯巖穴以求仁賢,無使幽遠獨有遺失。” 宋 司馬光 《交趾獻奇獸賦》:“善有可旌,無間於幽遠;言有可采,不棄於微陋。”

須知

必須知道

須知勝利來之不易

清淺

(1).謂清澈不深。 南朝 宋 謝靈運 《從斤竹澗越嶺溪行》詩:“苹蓱泛沉深,菰蒲冒清淺。” 宋 王安石 《蒲葉》詩:“蒲葉清淺水,杏花和暖風。” 明 王問 《自山中泛湖歸》詩:“川塗風浪平,沿流弄清淺。” 田漢 《江漢漁歌》第五場:“ 大別山 頭掛夕陽, 月湖 清淺翻鴛鴦。”

(2).淺顯;不深奧。 南朝 梁 鍾嶸 《詩品》卷中:“ 宋 豫章 太守 謝瞻 ……詩,其源出於 張華 。才力苦弱,故務其清淺,殊得風流媚趣。” 陳毅 《湖海詩社開徵引》:“ 元 白 自清淺, 劉 陸 但恣肆。”

(3).指銀河。 唐 李白 《游太山》詩之六:“舉手弄清淺,誤攀 織女 機。” 王琦 註:“《古詩》:‘河漢清且淺。’” 唐 孟郊 《古意》詩:“未得渡清淺,相對遙相望。”

生香

(1).散發香氣。 唐 薛能 《杏花》詩:“ * 第一流,手中移得近青樓。”

(2).指芸香。 南朝 陳 徐陵 《<玉台新詠>序》:“高樓紅粉,仍定魚魯之文;辟惡生香,聊防羽陵之蠹。” 吳兆宜 注引《典略》:“芸臺香辟紙魚蠹。”

(3).麝香品類之一。 唐 許渾 《寄題南山王隱居》詩:“隨蜂收野蜜,尋麝采生香。”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獸二·麝》﹝集解﹞引 蘇頌 曰:“其香有三等:第一生香,名遺香,乃麝自剔出者。然極難得,價同明珠。其香聚處,遠近草木不生或焦黃也。”

中時

(1).午時。《後漢書·方術傳上·李南》:“明日中時應有吉問。” 晉 葛洪 《抱朴子·仙藥》:“﹝肉芝﹞五月五日中時取之,陰乾百日。”《陳書·儒林傳·沉洙》:“若其日有長短,分在中時前後。”

(2).不好也不壞的時機。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大豆》:“春大豆次植穀之後,二月中旬為上時(一畝用子八升),三月上旬為中時(用子一斗),四月上旬為下時(用子一斗二升)。”

(3).古代以春、夏、秋、冬四時配木、火、金、水四行,另分立秋前十八日配土,名為“中央時”,簡稱“中時”。後因以泛指夏末。 唐 賈島 《送僧》詩:“中時山果熟,後夏竹陰繁。”參閱 清 王夫之 《禮記章句·月令·季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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