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縣再次韻不作平側體複次韻二首

作者:曹彥約 朝代:宋代

原文

和氏得荊璞,眩走數百舍。
謂足奉至尊,過眼不售價。
有時置篋笥,光彩忽驚夜,持歸弄兒女,足以照里社。

詩詞問答

問:《知縣再次韻不作平側體複次韻二首》的作者是誰?答:曹彥約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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