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貫(2)
第二天,左鄰右舍見劉貴家門也不開,喊道,“劉貴,天亮了。”喊破了嗓子也沒有人答應,椎了推門,門一下子開了,走到屋裡,看見劉貴被劈死在地,就一起聲張起來。大家都說大老婆王氏兩天前去了娘家,還沒有回來,為什麼小老婆也不見了。那個留陳氏過夜的鄰居只好說:“她昨天夜裡到我家借宿,說是劉貴把她賣了,她先到娘家去和爹媽商量一下。現在派人把她追回來,就能弄個明白。”左右鄰居有的去追陳氏,有的去劉貴老丈人家報信。
再說陳氏一早出了城,走了沒有三四里,就腳疼得要命,只好坐在路邊歇息。看見一個年輕人,背了一個口袋,走了過來,年輕人走到陳氏眼前,見陳氏在路邊休息,就上前問候。兩個人談了一會話,正好都是往褚家堂的,陳氏就央求年輕人帶她一起走;兩個人走了不到兩三里,後面兩個人追了上來,看見陳氏和年輕人在一起,二話不說,一人抓住一個,說道:“你們幹的好事,往哪裡走?”陳氏吃了一驚,抬眼看時,認得是左右鄰居,說道:“我丈夫無緣無故把我賣了,我回家和我爹媽商量一下。”鄰居哪裡聽得進:“我們不管那么多,你家現在出了人命案,正等你回去解釋呢。”陳氏不願意去,鄰居就是不放,纏在一起,那年輕人見勢不妙,就對陳氏說:“既然這樣,你只管回去,我走我的路了。”兩個鄰居哪裡肯聽,一齊叫喊:“如果你不和她在一起也就算了,既然你和陳氏一路,你怎么能走?”年輕人自恃清白,就和陳氏兩個鄰居一起回來。
到了劉貴家門口,家裡已經亂成一團。陳氏進屋,看到劉貴被劈死在地上,床上的15貫錢分文沒有,驚得目瞪口呆。年輕人到了此時,不由也慌了,一股勁地抱怨:“真是晦氣透頂, * 嗎要和她走一路,連我也牽連上了。”鄰居們只管起鬨。正鬧得不可開交時,王氏和她父親來到家裡,見了劉貴屍體,大哭一場,對陳氏說:“你怎么殺了丈夫,搶了15貫錢,現在天理昭然,還有什麼話說?”陳氏哪裡肯接受:“15貫錢,確實是有的,只是丈夫昨天晚上回來,說是一時糊塗,把我賣了15貫錢。因此,我趁他睡了,把15貫錢一古腦放在他的腳邊,帶上門,到鄰居家住一宿,早晨正要回家和爹媽商量這件事,無論如何也不知道他怎么死了。”王氏聽不進去,說道:“我父親昨天明明把15貫錢交給丈夫背來家作個本錢,養家餬口,他怎么會騙你說是賣你的身價錢?肯定是這兩天在家勾搭上別的男人,覺得家境衰落,另攀高枝。見了15貫錢,一時見錢起意,殺了丈夫,搶了錢,又使個詭計到鄰居家借住一夜。其實早就和野男人約好,一起逃走。你剛剛還跟著一個男人同走,還有什麼可說的?無論如何也抵賴不了。”大家一起附和說:“講得有理。”王氏又對那個年輕人說:“年輕人,你怎么和陳氏謀殺親夫,暗暗約好在僻靜處等候,一起逃跑,我看你怎么收場?”年輕人說道:“我叫崔寧,和陳氏互不相識。我昨天到城裡賣了幾貫蠶絲錢。路上遇著陳氏,偶然搭話,知道是同路,才同她一起走,並不知道陳氏謀殺親夫的事。”大家聽也不聽他的解釋,奪下他的口袋,不多不少,恰好搜出15貫錢來。眾人一起叫起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和陳氏殺了人,搶了錢,拐騙婦女,想逃往外地,鐵證如山,還有什麼話說?” 當即王氏扯著陳氏,王氏的父親抓了崔寧,左鄰右舍幫著把兩個人一起帶到臨安府中。知府聽說有 * 案犯,立即升堂審訊。王氏的父親上堂稟報說:“我的女兒嫁給本府城中劉貴為妻,因為不生育,又娶了小老婆陳氏,三口人一向和睦相處。只因我前天生日,女兒、女婿去過了一天。考慮女婿家境衰敗,就給了他15貫錢作為本錢,開個柴米店養家。家裡留下陳氏守著,誰知昨夜女婿到家時被人劈死。陳氏卻和一個叫崔寧的一同逃走,被鄰居捉拿到這裡,望大老爺可憐我女婿身死不明,姦夫 * ,人證物證都在,乞求大老爺明斷。”那知府大老爺聽了這話,就叫陳氏上堂,問道:“你怎么夥同姦夫,殺了丈夫,搶了錢,和人一起逃走的?快快從實招來!”陳氏哭道:“我嫁給劉貴,雖然是個小老婆,可他從來不把我當小老婆待,大娘子王氏又賢慧,三人和睦相處,怎么能起殺夫搶錢的歹心?昨天夜裡丈夫回來,喝了半醉,背了15貫錢進屋,我問他錢從哪裡來,他說因為家境貧困,把我賣了,賣了15貫。我一時六神無主,連夜離家,到鄰居家借住一宿,今天一早想回家和爹媽商量一下,才走到半路,就被鄰居追回,帶回家中。實在不知道丈夫的死因。”那知府大喝一聲:“這15貫錢明明是劉貴丈人送他的,你卻說是賣你的身價,分明是胡謅八扯。更何況一個婦女怎么能在黑夜裡走來走去?肯定是脫身之計。這樣的事,肯定不是你一個乾的,一定有姦夫幫助,謀財害命。趕緊從頭講起。”鄰居們聽了知府的話,不等陳氏開口,一起下跪說道:“青天大老爺講得正確。陳氏昨夜確實住在鄰居家裡,一早晨就走了。我們見她丈夫被殺,就去追她回來。追到半路,果然看到她和一個年輕人一起逃跑,認死不肯回來,我們好不容易才把他們兩個人抓回。正巧王氏和她的父親回到家,說有15貫錢交給劉貴養家餬口,女婿死了,這15貫錢不知去向。問陳氏,她說放在床上。我們搜了年輕人的口袋,從中搜出15貫錢,分文不少,還不是明擺著陳氏和那個年輕人合夥犯罪?”知府聽他們講得有道理,就叫崔寧上堂,問道:“皇帝的京城,怎么能讓你這樣胡作非為,你是如何勾搭陳氏,如何搶了15貫錢,殺死劉貴的?兩個人要到哪裡去藏身?從實招來!”崔寧說道:“我叫崔寧,昨天在城裡賣蠶絲,賣了15貫錢。今天偶然碰上這個小娘子,連她姓什麼叫什麼都不知道,怎么能和她同夥 * ?”知府大怒,“胡說!世上有這樣的巧事嗎?他家丟了15貫,你賣絲也正好15貫,這明明是支吾其詞,你如果和陳氏互不熟悉,為什麼和她一路行走?像這樣的嘴硬傢伙,不打是不會招的。”知府喝令公差把崔寧和陳氏一頓大板,打得死去活來。那邊王氏和左鄰右居一口咬定是崔寧殺了劉貴。知府巴不得早點了結公案,拚命用刑,崔寧和陳氏經受不住拷打,只好招認,說是一時見財起意,殺死丈夫,搶了15貫錢,和姦夫一起逃走,都是事實。知府就叫左右鄰居畫了押,把兩個人用大鐐銬了,送進死牢。把15貫錢送還原主。然後知府準備好公文,上報朝廷。不久,聖旨下:崔寧奸騙人妻,謀財害命,立即斬首;陳氏夥同姦夫殺了親夫,大逆不道,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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