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參謀
5月1日,媽媽在利群花了348元買了一雙皮鞋,利群正在搞“300元送150禮券”促銷活動,媽媽用150元禮券買了一件158元襯衣。媽媽覺得很合算。下午見到小姨後,對小姨說了這件事,說讓小姨也去。小姨說節前她也買了一雙348元的鞋和一件158元的襯衣,打7折,說比媽媽買得便宜,比媽媽買的合算。媽媽堅持說說她買得合算,我聽後,說:“你們別吵了,我給你們算算。小姨和媽媽說好。我說:“媽媽買鞋和襯衣一共花了356元,小姨花了(348+158)x0。7=354。2元,小姨少花了1。8元。看起來差不多,但媽媽你一開始剛想買雙鞋,但為了花這150元禮券花費了一上午時間,才買了這件你並不是很喜歡的襯衣。”媽媽說:“雅倫說得對,我以後在也不湊這個熱鬧了,打折時我再買。”
我想我再也不用為了花禮券而陪媽媽逛商場了,我得意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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