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練起了“二節棍”
每天早晨,爺爺都要到公園去練“二節棍”。他不全是為了鍛練身體。為什麼呢?這得從頭說起。
那是兩個月前,有天夜裡,賊弄開了我家的門,偷走了兩部手機。第二天,一整天爺爺都皺著眉頭,很少說話。我說:“爺爺,損失又不大,何必那么不開心呢?”爺爺說:“問題不在這兒。現在人們生活好了,只要有一雙手,都會搞到飯吃,為什麼偏偏要去偷呢?懶惰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缺乏信仰。古代人信神,相信做了壞事會遭報應的。新中國成立後,人們信仰馬克思,人民就是神,做了壞事,就要受到人民的譴責或懲罰。現在人們沒有信仰了,只要搞到錢就行,至於用什麼方法就無所謂了。犯了 * 可以判刑,小偷小摸拿他沒法。買把刀去砍他?不行,他罪不至死。教育他,一個人行嗎?我是在想,用什麼辦法來懲治這些賊。”
過了兩天,爺爺買來了“二節棍”。他說,這東西打不死人,卻能使人疼痛難忍。又小巧玲瓏,便於攜帶。小偷即使奪去了,沒有經過練習,也不會用。就這樣,爺爺練起了“二節棍”,好像練得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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