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遊戲
我12歲開始正式接觸電腦,13歲時有了自己的電腦,同時開始接觸遊戲。很多家長對遊戲都是深惡痛絕的。我爸爸媽媽也不是很贊成,直到後來他們發現我並未沉迷於其中,才不再過問,當然最近兩年我也已經沒有太多時間玩遊戲了,我還要為我的夢想打一場為期三年的硬仗,為了專心於戰場,我在其他方面的精力已所剩不多。
回顧我的遊戲歷程,真是簡單有簡單,我玩的第一款遊戲——《暗黑破壞神》,暴雪公司經典的RPG(人物角色扮演)遊戲,我選擇了刺客,這是一個聽起來很酷的角色。我總是一個人行走於荒地、平原、洞穴、地窟、教堂,甚至墓地。恐怖還是次要的,最可怕的是孤獨,但是我的選擇決定了,我必須要享受孤獨。
隨後,我遇上了我的第二款遊戲——《夢幻西遊》,網路遊戲佳作,這是個人多的地方,不管是建鄴小鎮還是長安城裡,到處都是人,我成為了盤絲洞門下的精靈,為了生存,拚命賺錢。也曾“濟貧”過幾回,但後來發現,“好人”不好當,整天擔心被人宰騙,當不了,只得作罷。“現實”社會,容不下“好人”的存在。
去年春天,我結識了我最欣賞的一個遊戲——《反恐精英》。這個歷時8年而勁頭不減當年的遊戲,這個每年世界各地都要舉行無數次爭霸賽的遊戲,深深吸引了我。我將30餘種槍枝的各種屬性、性能、適用場合、用法爛熟於心。將地圖、路線分析若干次,將隊友間的配合打法設計幾十種,為里贏得對戰的勝利,哪怕只是一局的勝利。有時候,戰略計畫成功,便可以一員不損幹掉所有敵人,有時,計畫不合理,我的隊伍全軍覆沒,餓的戰對共有五人,一個狙擊手,兩個衝鋒手,一個伏擊手,一個任務執行人。能發揮出每個人的作用。牽繫隊伍的生死命脈。從CS中,我知道了英雄主義行不通(除非1VS1),只有隊友間配合,團結起來共同戰鬥,才能實現預期目標。
我已經暫時告別遊戲,不論刺客,精靈還是 * ,成為什麼角色,就要投入針對不同位置的思考。在一個位置上,就要施展才能去打拚,必須有贏的希望並努力去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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