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
作者:不詳 (字數:750字作文)
牛仔褲在幾經磨難後成為時尚的標誌。當你套上牛仔褲,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準備瀟灑走一回時,你會猛然發現“靛藍+白”的組合已充斥整個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當然不甘心“同流合污”,於是開始捕捉新的時尚。你又發現,城市的亮點已被幾個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壟斷,男士是一身皮爾卡丹西服或鱷魚T恤,女士周身“夏奈爾5號”的香水和和滿眼進奧的傑作,令人咋舌的價格,無疑使這一群人成為時尚的先鋒。你的羨慕是不言而喻的,當然你的決心也是驚人的。
一年之後,當你拿出省吃儉用攢下的所有積蓄換回一身名牌時,虛榮心得到了最大的滿足。
可是好景不長,風行一時的雅皮風已被強勁的休閒風所替代了。天哪,滿街的休閒!你覺得無所適從了,更不知什麼才是真正的休閒。
一位朋友指點道,休閒就是“麻質+木扣+米色+寬鬆”。
正當你躊躇滿志、躍躍欲試之時,時尚又變了。從巴黎、米蘭到東京,設計大師們不約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爛的喇叭褲、厚底鞋、縮水T恤又成了新時尚。朋克與搖滾與非主流,捲起一股所謂世紀末的情懷的潮流。身著迷你短裙、染著五彩頭髮的女孩一下子成為街頭的時髦的點綴。
最讓你驚訝的是摩登女郎們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從中世紀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卻告訴你,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從頭到腳如法炮製一番,卻突然發現已認不出鏡中人是誰了。你摸摸臉上湧出的細小皺紋,驚訝地發現:在馬不停蹄、毫不鬆懈地追求時尚的過程中,你失去了最美麗的東西——青春。
時尚,就是永遠在時間之上——你有這本事嗎?否則,你永遠別想抓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