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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布利多說過:“傷疤今後可能會有用處。”這是我讀《哈利·波特》時看到的,第一次讀時,覺得沒什麼——畢竟哈利的疤有特殊意義的。但現在,我卻明白這道理。

記得我上幼稚園的時候,因迷戀那威風凜凜、全身銀紅的奧特曼,每天中午,都會脫去鞋子,這在爺爺家那寬闊柔軟的大木板床上,把床頭的大箱子當多怪物來打。在我眼中,那大箱子就像一隻兇惡的大怪獸,見著奧特曼——身懷絕技,碩大無比的我,只得任我踢打,而床呢?就是一個高樓林立卻只到我膝蓋的城市戰場,又是給我歡樂的遊戲殿堂,在我作對5513後的愉快天地。

一天中午,我還是外甥打燈籠——照舊玩起了“奧特曼”遊戲。不過今天我當的是怪獸,“咚咚”地來摧毀“房屋”。我把床上的兩層被子立起來當樓房玩了起來。“轟!轟!轟!啪嗒!咚!”我唾沫橫飛,有節奏地喊著,故意把腳踏得很雄壯,手握成拳頭打去“刷啦!轟!咚!”“樓房”沉緩地倒了下去,像一棵百歲榕樹被偷伐了一樣。一抬腳,又把另一幢“樓房”踹到了。“哈哈哈哈哈!”我像電視中的怪獸一樣仰頭咆哮起來。

奧特曼來了!“咚”地一聲,我倒下了。誰知前膝未著地,就不小心向前撲去,頭前膝著“床”,已一下子向前沖了大半步,手又沒扶,向前伸,“嘩啦啦啦啦”地一聲脆響,我這怪獸的右爪一下打向有玻璃門的立柜上。霎時間,碎玻璃“啪啪”地一頭扎向瓷磚,粉身碎骨;還有些在右手邊上。至今我還心有餘悸;剩下的要么在柜子里,要么在床上,或是輕輕地夾在鐵皮框上,搖搖欲墜。忽然我感到自己右手背上有隱隱的刺痛,翻來一看,啊,血!我立刻慌恐地不能自制,一隻鐵爪緊緊地攫住了我的心,右手像松鼠一般垂著,刺痛也被恐懼抵消了,只剩下“愣”。我甚至不知我在乾什麼,頭腦昏脹,仿佛都不會思考了。

這時,門開了。從大人的神情看,我似乎犯下了滔天大罪——小舅兩眼瞪得圓圓的,嘴半張著,一個勁“叨叨叨”地把我說個不停。他臉發紫,與平時那慈和的蘭州人截然不同,大舅隨在後面,面色嚴峻,氣呼呼地望著;我二姨平時總憐愛地給我買奧特曼玩具,此時卻怒視著我,一秒鐘後又默默地給我拿鞋穿,卻不知為何。

真的,我不敢直視大人們,因為現在我卻比剛看到血是更害怕,我撇撇嘴,想哭,卻見不到眼淚,只剩下抽噎聲和委屈的目光,對地板上的玻璃傾訴。

後來,我便記不清了,好像只有三秒鐘,我就被背下了樓,乘上去蘭醫的計程車。

注視著右手背上的淺疤,我終於明白了那話的意義——這對於每個人來說,自己的疤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哲理,看著它,它仿佛告訴我——不要調皮,否則不僅是你,別人也會為這疤而痛苦的——我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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