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價值

我不敢妄言對“生命”有多少認識,更不敢狂言於“價值”的體現,但是生活的點滴卻讓我敢說:“生命絕不應該是這樣!”

我以為生命的“價值”應從兩方面剖析,一方面:生命本身便是一種價值,更是無價之寶;另一方面:還應體現在所從事的事業,所謂的事業是在人類道德範疇以內,可以是居里夫人似的科學家,魯迅似的文學家;還可以是手持掃把的環衛工人,市場上斤斤計較的商販。

“價值”正因為有了“無價“的反襯才凸顯出其存在的意義,正如有了盜賊,才顯現出警察的價值。一個乞丐橫躺在路邊,眼神中流露著祈求,換來的卻是周圍人不屑的躲避,因為他們知道與其把內心的施捨送給一個懶惰的乞丐,不如奉送給一個因失敗而喪失信心的人的手中,因為這樣的“施捨”給予的對象不同所產生的價值也就不同,一個乞丐的價值終究是引起人們的關注而獲得一餐半飽,而一個因失敗而失去信心的人的價值是他那值得一拼的精神與廉恥之心,同樣的一個本錢——身體,所獲得的效應卻有天壤之別,豈不讓人有所感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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