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詩
詩歌,是中國文學中產生最早的藝術形式之一,也是中國文學中得到最為充分發展的體裁。
古體詩詞與現代詩歌,形式上的區別是最明顯也是最根本的區別,尤其是在平仄的講究上。計較形式,也就是說,固執地以為,寫詩一定要精通格律並按照規定的格式字數完成它,是有害的,弊大於利。
現代詩對於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的丟失也使得它在一定程度上沒有了那種清新明麗,讓人心曠神怡的閱讀感受。而從某種意義上說,古詩是對人的精神世界和自然世界的完美閱讀,而現代詩則更多了對語言的玩味和取捨。真正寫到情不自禁的時候,現代詩一不小心就可能變成一場文字遊戲。這也正是當今詩界和所有真正的詩人所應竭力避免的。
人們都是社會的人,詩人也一樣,具有社會性,詩人永遠是社會的一分子,沒有詩人不食人間煙火竟能寫出絕世華章。詩人是社會的,同時也是他自己,是個體,有個人獨特的生命體驗,與這個社會有共性的東西也有本身的特質,一粒沙子有大小,有質地的分別。無論詩人是孤獨無比,靈氣非凡還是高瞻遠矚放眼未來,從本質上說,仍然屬於這個社會,同時屬於個人。
什麼是真正好的詩歌?只要內容與形式和諧統一,真正反映靈魂對生活,生命,現實的體驗並且能夠打動人心,引起思考與共鳴的詩歌,就是優秀的詩篇。
詩歌,它就是人類靈魂的最好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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