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回憶
當我們知道鑽石比石頭值錢時,就不再天真了。
——題記
願望,無厘頭
小時候,我們總盼望自己快快長大;而長大以後,又盼望回到小時候。小時候的我們,對一切保持著一個懵懂的狀態。比如,學校門口又來了一個賣泥人的小販,熟練地用一團團彩泥捏出很多栩栩如生的卡通形象時,我們便可以站在一旁盯個許久。看到有小朋友的爸爸媽媽為他們買下自己喜歡的形象時,總有說不出的羨慕。這時,我們的心愿一定是變成那個賣泥人的小販,享受著周圍孩子們崇拜的目光,而且還能賺很多很多錢。再有,學校門口偶爾會出現一些賣彩色小雞仔的小販,當我們放學後擁在一起看那些被染得花花綠綠的小雞時,誰都想買一隻回家養起來。而這時,我們就希望成為一個富翁,買許多許多小彩雞回家陪自己玩。然而,在懂得了什麼是偉人以後,童年的我們又希望長大後能成為太空人、科學家、教育家、發明家、文學家、數學家等等所謂了不起的職業。可那時的我們,完全不知道成為一個什麼什麼“家”是多么遙不可及甚至渺茫的事情,也不知道那些賣泥人的小販是根本不值得我們崇拜和羨慕的,也根本賺不了大錢。
思想,神經質
小時候的我們總是樂觀的,因為不知道做人的艱辛和終會遭遇的挫折。我們的童年像是在愚昧和無知中晃晃忽忽的氣泡,飄不了多久就爆了。童年的我們天真地認為,只要有玩具就是開心,有小朋友在一起就是快樂,能去到公園就是激動,哪怕只是在樓下花園裡玩過家家,也會很滿足。我們不知道什麼叫樂極生悲,也不知道社會的競爭力,更不知道有一天我們會對小時候熱衷的一切遊戲感到煩躁甚至厭惡。孤獨、惆悵、壓力,連聽也沒聽說過。我們的天真和單純是這個年齡段的標誌,但當我們了解的東西漸漸多起來以後,這個最明顯的標誌便離開我們去尋找新的代言人了,畢竟童年的人們總是在新陳代謝。
行為,可笑
小時候的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玩泥巴、打水仗、過家家的遊戲即使玩個千百遍也不會膩。就算弄髒了衣服,就算打濕了頭髮,就算把家裡翻了個底朝天也是很正常的。更荒唐的是,就算和小男生手牽手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甚至過家家時扮演夫妻也不會被說成“早戀”。在大人眼裡,孩子就是個蠢材,一切行為都是可以原諒的。因為畢竟是一些傻頭傻腦的笨孩子。誰會和笨孩子一般見識呢?當然,孩子們總是最得寵的。大人們把年幼的我們當作尋樂的工具,利用了我們的無知,讓我們在大庭廣眾之下扭屁股、扮鬼臉,譁眾取寵,以換來“這孩子真可愛”的反面讚美。因為太傻,我們童年的世界出除開滑稽,始終是一片空白的,也只能是一片空白。
青春,非主流
童年,像水一樣流過。關於我們的天真,也像流水一樣一去不返。我們已從一群滿臉泥巴的小屁孩變成花季少年,只盛夏苟延殘喘的天真和奄奄一息的稚氣。
我們已不再擁有燦爛且無謂的笑臉,而多了一絲明媚的憂傷。我們已放棄了對彩色的追求,而開始了對黑白的憧憬。我們已不再光明正大地穿著沾滿青草味和泥土香氣息的衣衫滿街跑,而是換上了時尚潮流的名牌服飾和永久流行的牛仔褲。我們已不再覺得美就是乾淨和諧,而是固執地認為硬碰硬的色彩矛盾和網路PS的誇張修飾才是美。我們已不滿足在教室里墨守成規地學習,而想和一大群朋友去一個未知的地方生活。我們已不再對著傻瓜相機比著“V”的手勢然後放肆地大笑,而是在大頭貼里展現青春的妖嬈。我們已不再對愛情一片茫然,而是希望轟轟烈烈浪漫一場。我們已不再對父母充滿依賴,而是叛逆地希望不再受到管轄。我們已不再什麼事都老老實實地交代,而是很小心地保留了大部分真實的自己。我們已不再喜愛安徒生、格林筆下完美的童話,而是熱衷各種言情小說。我們已不再純淨地毫無雜質,而是被自己玷污的狼狽不堪。
對於童年,我們僅剩下昏昏沉沉的回憶,然而童年的燦爛,無畏、天真、稚氣、和異想天開,卻無法在我們的故事中繼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