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我在美國教英文》有感
作者:不詳 (字數:750字作文)
《我在美國教英文》我讀過比較好的一本書,從中我學到了很多新的教學理念。歐美教育認為,當老師講得非常完整、完美、無懈可擊時,就把學生探索的過程取代了,而取代了探索的過程,就無異於取消了學習能力的獲得。“兒子啊,你上課別說話,別做小動作,你得好好聽!不好好聽,你怎么能學會呢?”所有的家長都這樣說。可是西方教育認為:學生上課就是要說話,要動手,要又說又動,說做並用。我深信,在一個開放的世界,如果不了解世界正在發生什麼,你即使身在中國,也不可能真正認識中國。我們是在辛辛苦苦、認認真真地製造大量厭學的學生,大量在高難度的壓力下,自信心起不來的學生。”
假如孩子已處在“負螺鏇狀態”,請立刻停止對孩子的批評、挖苦和苛責,否則無異於迫害!否則不論你多么愛孩子,都換不來孩子的“覺悟”,因為你自己就在誤區。“成功感”更是孩子自身的體驗,沒人能代替他體驗,但可以為他創造條件去獲得成功的體驗。總拿高標準去要求他,他達不到就沒有成功感可言。你降低難度,他達到了,成功的體驗就在他身心產生。不要說低難度沒用,請記住紐西蘭五年級那個“蛋糕題”並沒有妨礙他們成為世界一流的學生。
美國教育逐漸匯聚到這樣一些關鍵性認識上:最有效的學習應該強調知識之間的關聯,強調不同學科的知識之間存在一個必須加以認識的整體。那就要打破分科模式,開展綜合課程教學。並認識到,由此去獲得學識,重要的不是獲得某個回答正確的答案,而是要去經歷一個探索和發現的過程,這個過程即探究的過程。指學生通過親身參與類似科學探討、研究問題的方式進行學習,由此獲得良好的素養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