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馮道傳·序》原文及翻譯

新五代史

原文:

傳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禮儀, 治人之da6*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 則禍亂敗亡,亦無所不至,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不為,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 乎!予讀馮道《長樂老敘》,見其自述以為榮,其可謂無廉恥者矣,則天下國家可從而知 也。
予於五代得全節之士三,死事之臣十有五,而怪士之被儒服者以學古自名,,而享人之 祿、任人之國者多矣,然使忠義之節,獨出於武夫戰卒,豈於儒者果無其人哉?豈非高節 之士惡時之亂,薄其世而不肯出歟?抑君天下者不足顧,而莫能致之歟?孔予以謂:“十 室之邑,必有忠信o“豈虛言也哉!
予嘗得五代時小說一篇,載王凝妻李氏事,以一婦人猶能如此,則知世固嘗有甚人而 不得見也。凝家青、齊之間,為虢州司戶參軍,以疾卒於官。凝家素貧,一子尚幼,李氏 攜其子,負其遺骸以歸。東過開封,止旅舍,旅舍主人見其婦人獨攜一子而疑之,不許其 宿。李氏顧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牽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長慟日:“我為婦人,不能守 節,而此手為人執邪?不可以一手並污吾身!”即引斧自斷其臂。路人見者環聚而嗟之, 或為彈指,,或為之泣下。開封尹聞之,白其事於朝,官為賜藥封瘡,厚恤李氏,而笞其主 人者。嗚呼,士不自愛其身而忍恥以偷生者,聞李氏之風宜少知愧哉!
(選自《新五代史·馮道傳·序》)

譯文/翻譯:

傳曰:禮義廉恥,是國家的四個重要法度;這四個法度沒有確立,國家就會滅亡。管仲善於立論真是好啊!禮、儀(義)是統治人民的根本法則,廉、恥是安身立命的根本節操。大凡無廉潔之德,人們就沒什麼不索取的;無羞恥之心,就沒什麼不敢做的。人如果到了這種地步,那么災禍、逆亂、失敗、滅亡,也就都隨之而來了,何況身為大臣卻無所不取、無所不為,那天下哪有不亂、國家哪有不亡的呢?我讀馮道的《長樂老敘》,見他自述不講禮義廉恥反以為榮,真可說是毫無廉恥的人了,那么天下國家的命運也就由此可知了
我在五代史中發現了三位保全節操的士人,十五位為國事而死的臣子,卻深感奇怪:那些身穿儒服的士人,以學古自稱,而且有很多人享受俸祿,在國家任職,但忠義的節操,只是出自於武夫士兵,難道在儒士中果真就沒有這樣的人嗎?莫非是節操高尚的士人憎惡時勢的濁亂,鄙薄這樣的世道而不肯出來?或者是統治天下的君主不值得顧念,因而沒有人能夠招引他們出來嗎?孔子認為:“十戶人家的城邑,也必定有忠信之人存在。”難道是沒有根據的空話嗎!
我曾經讀到五代時的一篇小說,記載王凝的妻子李氏的事情。憑一個婦人尚且能這樣,就可推知世上本來曾有這樣的人而沒能被發現。王凝住在青州、齊州之間,擔任虢州司戶參軍,因為疾病在任上去世。王凝家中素來貧寒,一個兒子還年幼,李氏帶著孩子,背著王凝的遺骸回老家。向東經過開封時,在旅舍停下,店主見這個婦人獨自帶著一個孩子因而懷疑她,不準她留宿。李氏眼看天色已晚,不願離去,店主就拉著她的胳膊讓她出去。李氏仰天痛哭說:“我是個婦人,難道不能守節,而讓這隻手臂被人拉扯嗎?不能因這隻手臂而一併沾污了我的身子!”就拿來斧頭砍斷了那條胳膊。看到此事的過路人都圍聚在一起為她感嘆,有的情緒激動,有的悲泣落淚。開封尹獲知這事後,向朝廷報告,官府為她賜藥治傷,優厚地周濟李氏,而鞭打了那個旅舍主人。唉,不珍愛自身的名節而忍辱偷生的士人,聽說李氏的風範後應當稍微知道羞愧了吧! 
《新五代史·馮道傳·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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