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齊之鸞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齊之鸞,字瑞卿,桐城人。正德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刑科給事中。十一年冬,帝將置肆於京城西偏。之鸞上言:“近聞有花酒鋪之設,或雲車駕將臨幸,或雲朝廷收其息。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乃至競錐刀之利,如倡優館舍乎?”應州奏捷,帝降敕:“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剿寇有功,宜特加公爵。”制下,舉朝大駭。之鸞偕諸給事中上言:“自古天子亦有親臨戰陣勘定禍亂者成功之後不過南面受賀勒之金石播之歌頌已耳未有加爵酬勞如今日之顛倒者。不知陛下何所取義,為此不祥之舉,以駭天下耳目,貽百世之譏笑也。”之鸞再遷兵科左給事中。中官馬永成死,詔授其家九十餘人官。之鸞言:“永成貴顯,用事十有餘年,兄弟子侄皆高爵美官。而其儕復為陳乞,將及百人。永成何功,恩濫如此,恐天下聞而解體也。”帝將南巡,之鸞偕同官及御史楊秉中等交章力諫。章入二日,未報。之鸞等不知所出,伏闕俟命,自辰至申。帝令中官傳諭,乃退。明日託疾免朝,欲以為之鸞等罪。會諸曹郎黃鞏等聯章力諫,乃止不行。然鞏等下獄杖譴,之鸞輩亦不敢救也。宸濠反,張忠、許泰等南征,命之鸞偕左給事中祝續從軍紀功。未至,賊已滅。群小忌王守仁,譖毀百端,之鸞力白其誣。忠、泰廣搜逆黨,株引無辜,之鸞多所開釋。且請蠲田租、停力役、寬逋負,帝頗採納。初冒徐姓,至是始復焉。其秋大計京官,被中傷,謫崇德丞。屢遷寧夏僉事。饑民采蓬子為食,之鸞為取二封,一進於帝,一以貽閣臣。且言時事可憂者三,可惜者四,語極切。帝付之所司。時方大修邊牆,之鸞董役。巡撫胡東皋稱其能,舉以自代。歷河南、山東副使。召為順天府丞。未行,盜發,留鎮撫。尋擢河南按察使。卒官。
(選自《明史·列傳第九十六》,有刪改)

譯文/翻譯:

齊之鸞,字瑞卿,是安徽桐城縣城人。正德六年高中進士。後又改任庶吉士,授予刑科給事中官職。十一年(1516)冬天,皇帝準備在京城西邊設定店鋪。齊之鸞上言說:“近來聽說要設立花酒鋪,有的人說皇上將親臨,有的人說朝廷收取他們的盈利。陛下貴為天子,享有全國的一切財富,竟然到跟百姓爭逐細微的利益的地步,這與妓館有什麼區別呢?”應州告捷,皇帝降下敕文:“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朱壽剿寇有功,應特加公爵。”皇帝命令下來,舉朝都感到非常驚駭。齊之鸞偕同諸位給事中向皇帝進言說:“自古也有親臨戰場用武力平定禍亂的天子。成功之後,不過是面向南接受祝賀,把功績雕刻在金石上,用來傳揚歌頌他的功業罷了,沒有為自己加爵酬勞,像今日這樣顛倒的。不知陛下取的是什麼意義,做這種不祥之舉,以驚天下人的耳目,讓世世代代譏笑。”齊之鸞兩次升遷為兵科左給事中。中官馬永成死後,皇帝下令授予他家九十多人官職。齊之鸞說:“馬永成貴顯,當權十多年,兄弟子侄都是官位高俸祿豐厚的官職。而他的同僚又為他上書求官,將達到百人。馬永成有什麼功勞?皇恩如此濫用,恐怕天下聽說後會人心渙散呢。”皇帝準備南巡,齊之鸞和同官及御史楊秉中等人互動向皇上上書極力規勸。奏章呈上朝廷兩天,沒有得到答覆。齊之鸞等人不知怎么辦,伏在宮殿前候命,從早晨到傍晚。直到皇帝讓中官傳達諭令,才退下去。第二tian6*皇上託病停朝,想藉此事治齊之鸞等人的罪。正巧諸曹郎黃鞏等人聯合上書極力勸阻,皇上才罷休沒有治他們的罪。但黃鞏等人被投入監獄且被廷杖責打,齊之鸞等人也不敢營救他們。宸濠zao6*反,張忠、許泰等人南征,皇帝命令齊之鸞偕同左給事中祝續隨軍記錄功勞。尚未到達,叛賊已被殲滅。眾多小人憎恨王守仁,對他進行百般的誣謗,齊之鸞極力為他的冤屈辯白。張忠、許泰大肆搜捕逆黨,株連無辜,很多人都被齊之鸞開脫釋放。而且請求免去田租、停止勞役、放寬對逃稅的追索,皇帝對他的建議頗為採納。起初他冒用徐姓,到這時才恢復齊姓。這一年秋天大舉考察京城官員,齊之鸞遭到別人中傷,貶謫為崇德縣丞。多次升遷至寧夏僉事。當時饑民采蓬子作為糧食,齊之鸞為此修書二封,一封進獻給皇帝,一封送給閣臣。並且說可憂的時事有三項,可惜的有四項,語言極其懇切。皇帝將它交給有關部門。當時正在大修邊牆,齊之鸞監督管理這項工役。巡撫胡東皋稱讚他有能力,舉薦齊之鸞代替自己。齊之鸞歷河南、山東副使。召為順天府丞。還沒有出發,盜賊興起,於是留下鎮守和安撫。不久被提升為河南按察使。逝於官任上。
《明史·齊之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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