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伯嘉,字輔之”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完顏伯嘉字輔之,北京路訛魯古必剌猛安人。明昌二年中進士,調任中都左警巡判官。孝懿皇后妹晉國夫人家奴買漆不酬直,鉤致晉國用事奴數人系獄。晉國告訴章宗,晉國白章宗,章宗曰:“姨酬其價,則奴釋矣。”由是豪右屏跡。改寶坻丞。補尚書省令史,除太學助教、監察御史。劾奏平章政事仆散揆。或曰:“與宰相有隙,奈何?”伯嘉曰:“職分如此。”遷平涼治中。累官莒州刺史。讞屬縣盜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一錢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以準罪耳詰之果然詔與按察官俱推排物力,召見於香閣。貞佑初,遷順義軍節度使。居父母喪,卒哭,起復震武軍節度使兼宣撫副使,提控太和嶺諸隘。俄改簽樞密院事。未閱月,改知河南府事。是時,甫經兵後,乏兵食,伯嘉令輸棗栗菜根足之,皆以為便。
興定元年,知河中府,充宣差都提控,未幾召為吏部尚書。二年,改御史中丞。初,貞佑四年十月,詔以兵部尚書、簽樞密院事蒲察阿里不孫為右副元帥,備御潼關、陝州。次澠池土濠村,兵不戰而潰。阿里不孫逸去,亡所佩虎符,變易姓名,匿柘城縣。監察御史完顏藥師劾奏:“其妻子見在京師,無容不知,請窮治。”有司方系其家人,特命釋之,詔曰:“阿里不孫若能自出,當免極罪。”阿里不孫乃使其子上書,猶懷顧望。”伯嘉劾之曰:“阿里不孫膺國重寄,握兵數萬,未陣而潰,委棄虎符。跡其情罪,此而不懲,朝綱廢矣。乞屍諸市以戒為臣之不忠者!”宣宗曰:“中丞言是,業已赦之矣。”阿里不孫乃除名。
五年,起為彰化軍節度使,改翰林侍講學士。伯嘉純直,不能與時低昂,嘗曰:“生為男子,當益國ze6*民,其他不可學也。”高汝礪方希寵固位,伯嘉論事輒與之忤,由是毀之者眾。元光元年,坐言事過切,降遙授同知歸德府事。二年三月,遙授集慶軍節度使,權參知政事。頃之,伯嘉有疾。六月,薨。
(節選自《金史•完顏伯嘉傳》)
10.下列對文章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讞屬縣/盜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一錢/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以準罪耳/詰之/果然/
B.讞屬縣盜/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一錢/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以準罪耳/詰之/果然/
C.讞屬縣/盜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一錢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以準罪耳/詰之/果然/
D.讞屬縣盜/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一錢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以準罪耳/詰之/果然/
11.對文中加點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路,宋元時代行政區域名。宋代的路相當於明清的省,元代的路相當於明清的府。金代地方行政區劃基本承襲北宋。
B.豪右,指恃權亂法的豪門大戶。右,右族,封建時代以右為上。漢代,豪族住在城市的右邊,故稱“豪右”。
C.虎符,古代皇帝調兵遣將用的兵符。一般為虎形,分左右兩半,一半交給將帥,一半由皇帝保存,兩個虎符合併使用,持符者即獲得調兵遣將權。
D.助教,古代學官名。晉鹹寧時設定,協助國子監祭酒、博士教授生徒。其後除個別朝代外,國學中都設經學助教,稱國子助教、太學助教。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完顏伯嘉忠於職守,不畏權貴。在擔任中都左警巡判官時,晉國夫人家奴買漆不付錢,伯嘉把牽連到的晉國夫人辦事家奴數人拘押入獄。
B.完顏伯嘉審時度勢,隨機應變。改任河南府,當時剛剛經歷戰爭,軍隊缺少軍糧,伯嘉命令運送棗栗菜根補充。當時的人認為措施得當。
C.完顏伯嘉言事激切,不願苟且。蒲察阿里不孫畏罪藏匿,皇帝下詔免除他的罪過,伯嘉上書彈劾,最終皇帝接受了建議,將阿里不孫除名。
D.完顏伯嘉孝順父母,忠君愛民。父母去世,伯嘉在家為其守喪;伯嘉曾經說作為男子,應當做有益國家惠及百姓的事,其他的事不可去做。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跡其情罪,此而不懲,朝綱廢矣。乞屍諸市以戒為臣之不忠者!
(2)高汝礪方希寵固位,伯嘉論事輒與之忤,由是毀之者眾。
參考答案
10.D根據文意、語法和文言虛詞等正確斷句。
11.B“豪右”是豪門大戶, “恃權亂法”錯誤。“封建時代以右為上”表述不準確。
12.C“最終皇帝接受了建議”表述錯誤。
13.(1)追究他的罪情,這樣如果不懲治,朝綱要敗壞了,請求把他陳屍到集市上來警戒做臣子不忠心的人!(“跡”“而”“屍”“以”四處,每譯對一處給1分,句子通順1分)
(2)高汝礪正在謀求寵信把持權位,伯嘉議論事情總是和他牴觸,因此誹謗伯嘉的人很多。(“希”“輒”“忤”“毀”四處,每譯對一處給1分,句子通順1分)
參考譯文:
完顏伯嘉,字輔之,北京路訛魯古必剌猛安人。明昌二年(1191)中進士,調任中都左警巡判官。孝懿皇后的妹妹晉國夫人家奴買漆不付錢,伯嘉把牽連到的晉國辦事家奴數人拘押入獄。晉國夫人告訴章宗,章宗說:“姨母付他的錢,那么家奴就釋放了。”由此,豪門大族避匿。改任寶坻丞。補任尚書省令史,又授任太學助教、監察御史。上書彈劾平章政事仆散揆。有人說:“與宰相發生矛盾,為什麼?”伯嘉說:“職責是這樣。”任平涼治中,積功升官為莒州刺史。審理屬縣搶劫犯,伯嘉說:“人說饑寒為盜,如今他搶了二千錢,過月不用一錢說明什麼?這一定是官兵捉不住其他的盜賊,捏造罪狀來定罪罷了。”責問他們,果真如此。詔令與按察官一起調查編排戶籍和百姓收入狀況表,在香閣被召見。貞祐初,調任順義軍節度使。在家守父母喪,百日後,起用為震武軍節度使兼宣撫副使,掌控太和嶺各險要關口。不久改任樞密院事。不到一月,改任知河南府事。這時,剛經過打仗後,缺少軍糧,伯嘉命令運送棗栗菜根補充軍隊,屬下都認為便當。興定元年(1217),主管河中府,擔任宣差都提控,沒多久,召任吏部尚書。二年(1218),改任御史中丞。當初,貞祐四年(1216)十月,詔令用兵部尚書蒲察阿里不孫擔任右副元帥,防備抵禦潼關、陝州的敵人。臨時駐紮在澠池土濠村,軍隊不戰就潰散了。阿里不孫逃跑,丟失了佩帶的虎符,改變姓名,躲藏在柘城縣。監察御史完顏藥師彈劾說“:阿里不孫的妻子兒女聽說正在京師,不是不知道他的蹤跡,請求追究到底。”主管官吏正要拘拿他的家人,皇帝特地下令釋放,下詔說:“阿里不孫如能自首,當免死罪。”阿里不孫就讓他兒子上書,請求帶職贖罪。尚書省奏道:“阿里不孫有幸特令免死,應當到朝廷自首,卻叫他的兒子上書,還懷藏觀望之心。”伯嘉彈劾說:“阿里不孫蒙受國家重託,掌握幾萬士兵,沒有列陣就潰逃,丟棄虎符。追究他的罪情,這樣如果不懲治,朝綱要敗壞了,請求把他陳屍到集市上來警戒做臣子不忠心的人!”宣宗說:“中丞說得對,可是已經赦免他了。”阿里不孫終被除去名籍。五年(1221),起用為彰化軍節度使,改任翰林侍講學士。伯嘉賢良正直,不能隨波逐流,曾經說過:“生作男子,應當有益國家惠澤百姓,其他的事情不可以做。”高汝礪正在謀求寵信把持權位,伯嘉議論事情總是和他牴觸,因此誹謗伯嘉的人很多。元光元年(1222),因犯議事過激罪,降官遙授同知歸德府事。二年(1223)三月,遙授集慶軍節度使,代理參知政事。不久,伯嘉有病。六月,逝世。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