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十八則)

○利涉大川
《易》卦辭稱“利涉大川”者七,不“利涉”者一。爻辭稱“利涉”者二,
“用涉”者一,“不可涉”者一。《需》、《訟》、《未濟》,指《坎》體而言。
《益》、《中孚》,指《巽》體而言。《渙》指《坎》、《巽》而言。蓋《坎》
為水,有大川之象。而《巽》為木,木可為舟楫以濟川。故《益》之彖曰“木道
乃行”,《中孚》之彖曰“乘木舟虛”,《渙》之彖曰“乘木有功”。又舟楫之
利,實取諸《渙》,正合二體以取象也。《謙》、《蠱》則中爻有《坎》,《同
人》、《大畜》則中爻有《巽》、《頤》之反,對《大過》,方有《巽》體,五
去之遠,所以言“不可涉”,上則變而之對卦,故“利涉”雲。
○光武棄馮衍
漢室中興,固皆光武之功,然更始既即天子位,光武受其爵秩,北面為臣矣,
及平王郎,定河北,詔令罷兵,辭不受召,於是始貳焉。更始方困於赤眉,而光
武殺其將謝躬、苗曾,取洛陽,下河東,翻為腹心之疾。後世以成敗論人,故不
複議。予謂光武知更始不材,必敗大業,逆取順守,尚為有辭。彼鮑永、馮衍,
始堅守并州,不肯降下,聞更始已亡,乃罷兵來歸,曰:“誠慚以其眾幸富貴。”
其忠義之節,凜然可稱。光武不能顯而用之,聞其言而不悅。永後以它立功見用,
而衍終身擯斥,群臣亦無為之言者,吁可嘆哉!
○恭顯議蕭望之
弘恭、石顯議置蕭望之於牢獄,漢元帝知其不肯就吏,而訖可其奏,望之果
zi6*殺,帝召顯等責問以議不詳,皆免冠謝,乃已。王氏五侯奢亻替,成帝內銜之,
一旦赫怒,詔尚書奏誅薄昭故事,然特欲恐之,實無意誅也。竇憲恃宮掖聲勢,
奪公主園,章帝切責,有孤雛腐鼠之比,然竟不繩其罪。三君之失政,前史固深
譏之矣。司馬公謂元帝始疑望之不肯就獄,恭、顯以為必無憂,其欺既明,終不
能治,可謂易欺而難寤也。予謂師傅大臣進退罪否,人主當決之於心,何為謀及
宦者?且望之先時已嘗下廷尉矣,使其甘於再辱,忍恥對吏,將遂以恭、顯之議
為是耶!望之死與不死,不必論也。成帝委政外家,先漢顛覆,章帝仁柔無斷,
後漢遂衰,皆無足責。
○晁錯張湯
晁錯為內史,言事輒聽,幸傾九卿,及為御史大夫,權任出丞相右。張湯為
御史,每朝奏事,國家用日旰,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決湯。蕭望之為御史,意
輕丞相,遇之無禮。三人者賢否雖不同,然均為非誼,各以它事至死,抑有以致
之邪!
○逸詩書
逸《書》、逸《詩》,雖篇名或存,既亡其辭,則其義不復可考。而孔安國
注《尚書》,杜預注《左傳》,必欲強為之說。《書》“汩作”注云“言其治民
之功。”“咎單作《明居》”注云“咎單,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
《左傳》“國子賦轡之柔矣”注云“義取寬政,以安諸侯,若柔轡之御剛馬。”
如此之類。予頃教授福州日,林之奇少穎為《書》學諭,講“帝釐下土”數語,
曰:“知之為知之,《堯典》、《舜典》之所以可言也。不知為不知,《九共》
《稿飫》,略之可也。”其說最純明可喜,林君有《書解》行於世,而不載此語,
故為表出之。
○刑罰四卦
《易》六十四卦,而以刑罰之事著於大象者凡四焉。《噬嗑》曰“先王以明
罰敕法”,《豐》曰“君子以折獄致刑”,《賁》曰“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旅》曰“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噬嗑》、《旅》上卦為《離》《豐》、
《賁》,下卦為《離》。離,明也。聖人知刑獄為人司命,故設卦觀象,必以文
明為主,而後世付之文法俗吏,何邪?
○巽為魚
《易》中所言魚,皆指《巽》也。《姤》卦《巽》下《乾》上,故九二有
魚,九四無魚。《井》內卦為《巽》,故二有射鮒之象。《中孚》外卦為《巽》,
故曰“豚魚吉”。《剝》卦五陰而一陽。方一陰自下生,變《乾》為《姤》,
其下三爻乃《巽》體也。二陰生而為《遁》,則六二、九三、九四乃《巽》體。
三陰生而為《否》,則六三、九四、九五乃《巽》體。四陰生而為《觀》,則上
三爻乃《巽》體。至五陰為《剝》,則《巽》始亡。故六五之爻辭曰“貫魚”,
蓋指下四爻皆從《巽》來,如魚駢頭而貫也。或曰《說》卦不言“《巽》為魚”,
今何以知之?曰,以類而知之。說卦所不該者多矣,如“長子”、“長女”、
“中女”、“少女”見於《震》、《巽》、《離》、《兌》中,而《坎》、《艮》
之下,不言“為中男”、“為少男”之類,它可推也。
○三省長官
中書、尚書令在西漢時為少府官屬,與大官、湯官、上林諸令品秩略等,侍
中但為加官,在東漢亦屬少府,而秩稍增,尚書令為千石,然銅印墨綬,雖居幾
要,而去公卿甚遠,至或出為縣令。魏、晉以來,浸以華重,唐初遂為三省長官,
居真宰相之任,猶列三品。大曆中乃升正二品。入國朝,其位益尊,敘班至在太
師之上,然只以為親王及使相兼官,無單拜者。見任宰相帶侍中者才五人:范魯
公質、趙韓王普、丁晉公謂、馮魏公拯、韓魏王琦。尚書令又最貴,除宗王外,
不以假人。趙韓王、韓魏王始贈真令,韓公官止司徒,及贈尚令,乃詔自今更不
加贈,蓋不欲以三師之官,贅其稱也。政和初,蔡京改侍中、中書令為左輔、右
弼,而不置尚書令,以為太宗皇帝曾任此官。殊不知乃唐之太宗為之,故郭子儀
不敢拜,非本朝也。
○王珪李靖
杜子美《送重表侄王評事》詩云:“我之曾老姑,爾之高祖母。爾祖未顯時,
歸為尚書婦。隋朝大業末,房杜俱交友。長者來在門,荒年自餬口。家貧無供給,
客位但箕帚。俄頃羞頗珍,寂寥人散後(云云)。”“上雲天下亂,宜與英俊厚。
向竊窺數公,經綸亦俱有。次問最少年,虬髯十ba6*九。子等成大名,皆因此人手。
下雲風雲合,龍虎一吟吼。願展丈夫雄,得辭兒女丑。秦王時在坐,真氣驚戶牖。
及乎貞觀初,尚書踐台斗。夫人常肩輿,上殿稱萬壽。至尊均嫂叔,盛事垂不朽。”
觀此詩,疑指王珪。珪相唐太宗,贈禮部尚書。然細考其事,大不與史合。蔡絛
詩話引《唐書·列女傳》云:“珪母盧氏,識房、杜必貴。”質之此詩,則珪母
乃杜氏也。《桐江詩話》云:“不特不姓盧,乃珪之妻,非母也。”予案《唐·
列女傳》元無此事,珪傳末只云:“始隱居時,與房玄齡、杜如晦善,二人過其
家,母李窺之,知其必貴。”蔡說妄雲有傳,又誤以李為盧,皆不足辨。但唐高
祖在位日,太子建成與秦王不睦,以權相傾。珪為太子中允,說建成曰:“秦王
功蓋天下,中外歸心,殿下但以長年,位居東宮,無大功以鎮服海內,今劉黑闥
散亡之餘,宜自擊之,以取功名。”建成乃請行。其後楊文幹之事起,高祖責以
兄弟不睦,歸罪珪等而流之。太宗即位,乃召還任用。久之,宴近臣于丹霄殿,
長孫無忌曰:“王珪、魏徵,昔為仇讎,不謂今日得同此宴。”上曰:“珪、征
盡心所事,我故用之。”然則珪與太宗,非素交明矣。《唐書》載李氏事,亦采
之小說,恐未必然,而杜公稱其祖姑事,不應不實。且太宗時宰相,別無姓王者,
真不可曉也。
又有杜光庭《虬須客傳》雲,隋煬帝幸江都,命楊素留守西京,李靖以布衣
往謁,竊其一妓,道遇異人,與俱至太原,因劉文靜以見州將之子,言其真英主,
傾家資與靖,使助創業之舉,即太宗也。按史載唐公擊突厥,靖察有非常志,自
囚上急變。後高祖定京師,將斬之而止,必無先識太宗之事。且煬帝在江都時,
楊素死已十餘年矣。此一傳,大抵皆妄雲。
○虎夔藩
黃魯直《宿舒州太湖觀音院》詩云:“汲烹寒泉窟,伐燭古松根。相戒莫浪
出,月黑虎夔藩。”夔字甚新,其意蓋言牴觸之義,而莫究所出。惟杜工部《課
伐木》詩序云:“課隸人入谷斬陰木,晨征暮返,我有藩籬,是缺是補,旅次於
小安。山有虎,知禁。若恃爪牙之利,必昏黑鯺突。夔人屋壁,列樹白桃,鏝焉
牆,實以竹,示式遏。為與虎近,混淪乎無良賓客。”其詩句有云:“藉汝跨小
籬,乳獸待人肉。虎穴連里閭,久客懼所觸。”乃知魯直用此序中語。然杜公在
夔府所作詩,所謂“夔人”者,述其土俗耳,本無牴觸之義,魯直蓋誤用之。
又《寺齋睡起》絕句云:“人言九事八為律,儻有江船吾欲東。”按《王父
偃傳》:“上書言九事,其八事為律令,一事諫伐匈奴”,謂八事為律令而言,
則“為”字當作去聲讀,今魯直似以為平聲,恐亦誤也。
○曹操用人
曹操為漢鬼蜮,君子所不道,然知人善任使,實後世之所難及。荀彧、荀攸、
郭嘉皆腹心謀臣,共濟大事,無待贊說。其餘智效一官,權分一郡,無小無大,
卓然皆稱其職。恐關中諸將為害,則屬司隸校尉鍾繇以西事,而馬騰、韓遂遣子
入侍。當天下亂離,諸軍乏食,則以棗祗,任峻建立屯田,而軍國饒嵒,遂芟群
雄。欲復鹽官之利,則使衛覬鎮撫關中,而諸將服。河東未定,以杜畿為太守,
而衛固、范先束手禽戮。并州初平,以梁習為刺史,而邊境肅清。揚州陷於孫權,
獨有九江一郡,付之劉馥而恩化大行。馮翊困於鄜盜,付之鄭渾而民安寇滅。代
郡三單于,恃力驕恣,裴潛腳踏車之郡,而單于懾服。方得漢中,命杜襲督留事,
而百姓自樂,出徙於洛、鄴者至八萬口。方得馬超之兵,聞當發徙,驚駭欲變,
命趙儼為護軍,而相率還降,致於東方者亦二萬口。凡此十者,其為利豈不大哉!
張遼走孫權於合肥,郭淮拒蜀軍於陽平,徐晃卻關羽於樊,皆以少制眾,分方面
憂。操無敵於建安之時,非幸也。
○漢士擇所從
漢自中平黃巾之亂,天下震擾,士大夫莫不擇所從,以為全身遠害之計,然
非豪傑不能也。荀彧少時,以潁川四戰之地,勸父老亟避之,鄉人多懷土不能去,
彧獨率宗族往冀州,袁紹待以上賓之禮,彧度紹終不能定大業,去而從曹操,其
鄉人留者,多為賊所殺。袁紹遣使迎汝南士大夫,和洽獨往荊州,劉表以上客待
之。洽曰:“所以不從本初,避爭地也。昏世之主,不可黷近,久而不去,讒慝
將興。”遂南之武陵,其留者多為表所害。曹操牧兗州,陳留太守張邈與之親友。
郡士高柔獨以為邈必乘間為變,率鄉人慾避之,眾皆以曹、張相親,不然其言。
柔舉宗適河北,邈果叛操。郭嘉初見袁紹,謂其謀臣辛評等曰:“智者審於量主,
袁公多端寡要,好謀無決,難與共濟大難,吾將更舉以求主,子盍去乎?”評等
曰:“袁氏今最強,去將何之?”嘉不復言,遂去依曹操。操召見,與論天下事,
出曰:“真吾主也。”杜襲、趙儼、繁欽避亂荊州,欽數見奇於表,襲曰:“所
以俱來者,欲全身以待時耳。子若見能不已,非吾徒也。”及天子都許,儼曰:
“曹鎮東必能濟華夏,吾知歸矣。”遂詣操。河間邢顒在無終,聞操定冀州,謂
田疇曰:“聞曹公法令嚴,民厭亂矣,亂極則平,請以身先。”遂裝還鄉里。疇
曰:“顒,天民之先覺者也。”孫策定丹陽,呂范請暫領都督,策曰:“子衡已
有大眾,豈宜復屈小職!”范曰:“今舍本土而托將軍者,欲濟世務也,譬猶同
舟涉海,一事不牢,即俱受其敗,此亦范計,非但將軍也。”策從之。周瑜聞策
聲問,便推結分好,及策卒權立,瑜謂權可與共成大業,遂委心服事焉。諸葛亮
在襄陽,劉表不能起,一見劉備,事之不疑。此諸人識見如是,安得困於亂世哉!
○劉公榮
王戎詣阮籍,時兗州刺史劉昶字公榮在坐,阮謂王曰:“偶有二斗美酒,當
與君共飲。彼公榮者無預焉。”二人交觴酬酢,公榮遂不得一杯,而言語談戲,
三人無異。或有問之者,阮曰:“勝公榮者,不得不與飲酒,不如公榮者,不可
不與飲酒,唯公榮可不與飲酒。”此事見戎傳,而《世說》為詳。又一事雲,公
榮與人飲酒,雜穢非類,人或譏之,答曰:“勝公榮者,不可不與飲,不如公榮
者,亦不可不與飲,是公榮輩者,又不可不與飲,故終日共飲而醉。”二者稍不
同。公榮待客如是,費酒多矣,顧不蒙一杯於人乎?東坡詩云:“未許低頭拜東
野,徒言共飲勝公榮。”蓋用前事也。
○元豐官制
元豐官制初成,欲以司馬公為御史大夫,又將俟建儲時,以公及呂申公為保
傅。元祐初,起文潞公於既老,議處以侍中、中書令,為言者所攻,乃改平章軍
國重事。自後習以為制,不復除此等官,以謂前無故事,其實不然也。紹興二十
五年,中批右正言張扶除太常卿,執政言自來太常不置卿,遂改宗正,復言之,
乃以為國子祭酒。近歲除莫濟秘書監,濟辭避累日,然後就職。已而李褷、陳綍、
鄭丙皆為之,均曰:“職事官,何不可除之有?”
○耳餘袁劉
張耳、陳餘少時為刎頸交,其後爭權,相與致死地而不厭,蓋勢利之極,其
究必然。韓馥舉冀州以迎袁紹,而終以懼死。劉璋開門延劉備,坐失益州。翟讓
提兵授李密,而舉族不免。爾朱兆以六鎮之眾付高歡,而卒斃於歡手。紹、密、
歡忘其所自,不足深責。孰謂玄德之長者而忍為此邪?
○周漢存國
周之初,諸侯千八百國,至王赧之亡,所存者才八國耳,七戰國與衛也。然
趙、韓、魏分晉而立,齊田氏代姜而興,其有土各不及二百年,俱非舊邦。秦始
皇乃呂氏子,楚幽王乃黃氏子,所謂嬴、芊之先,當不歆非類。然則惟燕、衛二
姬姓存,而衛至胡亥世乃絕,若以為召公、康叔之德,則周公豈不及乎!漢列侯
八百餘人,及光武而存者,平陽、建平、富平三侯耳。建平以先降梁王,永奪國。
平陽為曹參之後,富平為張安世之後,參猶有創業之功,若安世則湯子也,史稱
其推賢揚善,固宜有後,然輕重其心,sha6*人亦多矣,獨無餘殃乎!漢侯之在王莽
朝皆不奪國,光武乃但許宗室復故,余皆除之,雖幹侯亦不紹封,不知曹、張兩
侯,何以能獨全也?
○曹操殺楊修
曹操殺楊修之後,見其父彪,問曰:“公何瘦之甚?”對曰:“愧無日磾先
見之明,猶懷老牛舐犢之愛。”操為之改容。《古文苑》載操與彪書,數修之罪,
以為恃豪父之勢,每不與吾同懷,將延足下尊門大累,便令刑之。且贈彪錦裘二
領,八節角桃杖一枝,青牸牛二頭,八百里驊騮馬一匹,四望通幰七香車一乘,
驅使二人。又遺其妻裘、靴、有心青衣二人,錢絹甚厚。卞夫人亦與袁夫人書云:
“賢郎有蓋世文才,闔門欽敬,明公性急,輒行軍法。”以衣服、文絹、房子官
錦、香車送之。彪及袁夫人皆答書引愆致謝。是時漢室將亡,政在曹氏,袁公四
世宰相,為漢宗臣,固操之所忌,彪之不死其手,幸矣。嗚呼危哉!
○古人重國體
古人為邦以國體為急,初無小大強弱之異也。其所以自待,及以之待人,亦
莫不然。故執言修辭,非賢大夫不能盡。楚申舟不假道於宋而聘齊,宋華元止之,
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
亡,一也。”乃殺之。及楚子圍宋既急,猶曰:“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
也。”鄭三卿為盜所殺,余盜在宋,鄭人納賂以請之。師慧曰:“以千乘之相,
易絪樂之濛,宋無人焉故也。”子罕聞之,固請而歸其賂。晉韓宣子有環在鄭商,
謁諸鄭伯,子產弗與,曰:“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吾且為鄙邑,
則失位矣。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鄙邑也,亦弗為也。”晉合諸侯於平丘,子產
爭貢賦之次,子大叔咎之。子產曰:“國不競亦陵,何國之為!”鄭駟偃娶於晉,
偃卒,鄭人舍其子而立其弟,晉人來問,子產對客曰:“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
世者,晉大夫而專制其位,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為!”楚囚鄭印堇父,獻於秦,
鄭以貨請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
若曰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弗從,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
而後獲之。讀此數事,知春秋列國各數百年,其必有道矣。
卷十二(十八則)_容齋隨筆原文_國學 子部0

猜你喜歡

卷十二(十八則)_容齋隨筆原文_國學 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