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辯論第四

曰:二有一乎?
曰:二無一。
曰:二有右乎?
曰:二無右。
曰:二有左乎?
曰:二無左。
曰:右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與右可謂二乎?
曰:可。
曰:謂變非不變,可乎?
曰:可。
曰:右有與,可謂變乎?
曰:可。
曰:變只。
曰:右。
曰:右苟變,安可謂右?苟不變,安可謂變?
曰:二苟無左,又無右,二者左與右奈何
羊合牛非馬,牛合羊非雞。
曰:何哉?
曰:羊與牛唯異,羊有齒,牛無齒;而牛之非羊也、羊之非牛也,未可。是
不俱有,而或類焉。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
而類之不同也。羊牛有角,馬無角;馬有尾,羊牛無尾。故曰:“羊合牛非馬也。”
非馬者,無馬也。無馬者,羊不二,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馬
可也。若舉而以是,猶類之不同。若左右,猶是舉。
牛羊有毛,雞有羽。謂雞足一,數足二;二而一,故三。謂牛羊足一,數足
四;四而一,故五。羊牛足五,雞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雞。”“非”,有以
非雞也。
與馬以雞,寧馬。材不材,其無以類,審矣。舉是謂亂名,是狂舉。
曰:他辯。
曰:青以白非黃,白以青非碧。
曰:何哉?
曰:青白不相與而相與,反對也。不相鄰而相鄰,不害其方也。不害其方者
反而對,各當其所,若左右不驪。
故一於青不可,一於白不可,惡乎其有黃矣哉?黃其正矣,是正舉也,其有
君臣之於國焉,故強壽矣。
而且青驪乎白,而白不勝也。白足之勝矣而不勝,是木賊金也。木賊金者碧,
碧則非正舉矣。
青白不相與,而相與,不相勝,則兩明也。爭而明,其色碧也。
與其碧,寧黃。黃,其馬也,其與類乎!碧,其雞也,其與暴乎!
暴則君臣爭而兩明也。兩明者昏不明,非正舉也。
非正舉者,名實無當,驪色章焉,故曰“兩明”也。兩明而道喪,其無有以
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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