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

◎職官五(內務府)
內務府(行宮園囿、御船處等、官學、武英殿修書處) 上駟院 武備院奉
宸苑 盛京內務府 宦官
內務府總管大臣,無員限。(滿洲大臣內特簡。初制從二品。乾隆十四年定
正二品。)其屬:堂郎中,主事,各一人。筆帖式三十有六人。廣儲司總管六庫
郎中四人。(內二人由各部員司兼攝。)銀、皮、磁、緞、衣、茶六庫郎中四人。
(銀庫二人,兼司皮、磁二庫。緞庫二人,兼司衣、茶二庫。)員外郎十有八人。
(庫各二人,兼攝各一人。)六品司庫六人,(庫各一人。)八品司匠六人,
(銀、磁、衣三庫各二人。)副司庫十有二人,庫使八十人。(俱無品級。)織
造,蘇州,杭州各一人,(司員內奏簡。)六品司庫各一人,庫使、筆帖式各二
人。會稽、掌禮、都虞、慎刑、營造、慶豐六司,郎中十有二人,(司各二人。)
員外郎三十有二人。(會稽、都虞、慶豐各五人,掌禮、營造各六人,慎刑四人。)
主事各一人。催長二十有三人,(廣儲八人,會稽五人,都虞四人,掌禮、慎刑、
營造各二人。自八品至無品級不等。副催長十有三人,(廣儲、都虞各四人,會
稽三人,掌禮、慎刑、營造各二人。自九品至無品級不等。)委署催長一人,司
匠二人。(俱無品級。營造司置。)錢糧衙門(亦曰管理三旗銀兩處。)郎中一
人,員外郎四人,催長、副催長各三人。(俱九品。)司俎官四人,(正六品。)
讀祝官四人,學習三人。贊禮郎十有三人,學習四人。(俱六品銜食七品俸。)
八品催長一人,果房掌果、副掌果各二人,果上人十有二人,催長一人。(俱九
品。自司俎以下隸掌禮司。)木、鐵、房、器、薪、炭六庫庫掌,副庫掌,各三
人。庫守五十有五人。(木、房二庫各十有一人,炭庫八人,鐵庫四人,器、薪
二庫、圓明園薪炭庫各七人。無品級。)鐵作、漆作司匠,(八品銜。)委署司
匠,俱各一人。爆作庫掌、副庫掌各一人。(俱未入流。隸營造司。)牛羊群牧
值年委署主事一人。(六品銜食筆帖式原俸。隸慶豐司。)官房租庫庫掌一人,
庫守三人。內管領掌關防一人,(郎中充。)協理二人。(員外郎充。)內管領、
(初制正五品。道光三十五年改從五品。)副內管領(正六品。)各三十人。庫
掌十有五人,(菜庫六人,車庫五人,酒、醋、房、器庫各二人。)倉長十有三
人。(官三倉六人,外餑餑房三人,內餑餑房、器倉、糖倉、米倉各一人。俱無
品級。)養心殿造辦處郎中、員外郎各二人,主事一人,六品庫掌六人,副庫掌
十人,八品催長十有四人。其兼轄者:圓明園活計處副庫掌四人,副司匠九人。
(俱無品級。)中正殿員外郎、副內管領(三十額內題補。)各二人,無品級催
長一人。寧壽宮郎中、員外郎各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武英殿修書處正
監造員外郎、副監造副內管領、六品庫掌、委署主事各一人,七品銜庫掌二人。
御書處正監造司庫(六品銜食七品俸。)一人,副監造庫掌(六品銜食八品俸。)
二人,七品銜副庫掌六人。茶膳房一、二、三等侍衛,(一等三品,二等四品,
三等五品。)尚膳正各三人,(四品。)尚茶正各二人,(四品。)尚膳副、尚
茶副、(俱五品。)主事俱各一人。膳上侍衛十有三人,茶上侍衛八人,(俱六
品。)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承應長十有三人,庖長八人,庫掌五人,庫守十
有六人。承應長以下,給虛銜金頂。)御藥房(初以總管首領太監管理。康熙三
十年始來隸。)主事一人,七品銜庫掌二人,委署主事、催長各一人。火藥庫庫
掌二人。各處筆帖式二百有七人。自養心殿以下,並簡大臣領之,與內府大臣同
為內廷右職。其兼攝者:昇平署、官房租庫、犧牲所司員各二人。保和、太和、
中和三殿司員、內管領各一人。壽康宮、慈寧宮花園司員各二人。御藥房內管領
一人,副內管領二人。總理工程處司員無恆額。查覈房、督催房、匯稿處,並遴
司員分涖其事。
總管大臣掌內府政令,供御諸職,靡所不綜。堂郎中、主事掌文職銓選,章
奏文移。廣儲掌六庫出納,織造、織染局隸之。會稽掌本府出納,凡果園地畝、
戶口徭役,歲終會覈以聞。掌禮掌本府祭祀與其禮儀樂舞,兼稽太監品級,果園
賦稅。都虞掌武職銓選,稽覈俸饟恩血阝,珠軒歲納,佃漁歲輸,並定其額以
供。慎刑掌本府刑名,依律擬罪,重讞移三法司會訊題結;番役處隸之。營造掌
本府繕修,庀材飭工,帥六庫三作以供令。慶豐掌牛羊群牧,嘉薦犧牲。錢糧衙
門掌三旗莊賦,治其賞罰與其優血阝。內管領處掌承應中宮差務,並稽官三倉物
用、恩豐倉餼米。官房租庫掌收房稅。養心殿造辦處掌製造器用。中正殿各司員
掌喇嘛唪經。武英殿修書處掌監刊書籍。雍和、寧壽兩宮司員掌陳設氾埽,兼稽
宮監勤惰。御書處掌鐫摹御書。御茶膳房掌供飲食。御藥房掌合丸散。犧牲所掌
牧養黝牛。總理工程處掌行營工作。凡遇工程,簡勘估大臣、承修大臣,事畢簡
查驗大臣。
初制,設內務府,以舊屬司其事。入關後,明三十二衛人附之,設內管領處,
置內管領八人。(順治三年增四人,十一年增八人,分隸三旗。康熙二十四年增
四人,三十年增三人,三十四年增三人。)設茶飯處,置總領各三人,飯上人三
十有五人,茶上人十有七人,(康熙二十年置飯上人委署總領一人。雍正元年定
總領授二等侍衛;飯上人授三等侍衛六人,藍翎侍衛七人;茶上人三等侍衛三人,
藍翎侍衛四人;復置茶房侍衛內委署總領一人。乾隆八年定三等侍衛內各授一等
侍衛一人。十五年改飯房為外膳房。二十四年改總領為尚膳正、尚茶正,副總領
為尚膳副、尚茶副。)承應長十人,(康熙六十一年增一人。雍正元年增一人。)
庖長三人,(康熙五十六年增六人,六十一年增一人。雍正元年增二人。)及蘇
州、江寧、杭州織造官。(光緒三十年省江寧一人。)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
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
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並三旗牛羊群牧處,置員外郎六人。(管理牛
只、羊只各三人。康熙二十三年各增二人。乾隆十四年省入寧壽宮一人。鹹豐三
年省入慎刑司二人。光緒三十年省一人。)明年,改尚方司為院,置郎中三人,
(康熙三十一年省一人。)員外郎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六十一年省一
人。光緒三十年省四人。)催總一人。(雍正二年增一人。乾隆二十四年更名催
長。下同。)十三年,改鐘鼓司為禮儀監,尚寶監為司。時猶舊臣、寺臣兼用也。
十七年,改禮儀監為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員外郎八人,
(光緒三十年省一人。)贊禮郎十有二人,(雍正五年增五人。)司胙官四人,
(康熙三十七年增一人。乾隆二十四年改“胙”為“俎”。光緒三十年省一人。)
喇嘛唪經處催總一人。(乾隆三十三省。)改內官監為宣徽院,置郎中三人,
(康熙二十八年省一人。雍正元年增一人。乾隆四十年改隸寧壽宮一人。)員外
郎六人,(光緒三十年省一人。)催總八人。(康熙間屢有增損。嘉慶十一年定
留頂戴催長五人。)十八年,御用監設銀、皮、緞、衣四庫,置郎中三人,員外
郎八人,庫使四十人。(康熙九年增二十人,十四年增二十有四人,明年省四人,
二十八年增十有二人。乾隆十二年升十二人為副司庫。)
康熙元年,誅內監吳良輔輩,復以三旗包衣設內務府,改尚膳監為采捕衙門,
置郎中三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員外郎六人,(六十一年省一人。)催總四
人。並改惜薪司為內工部,置郎中三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員外郎六人,
(十六年增二人。光緒三十年省二人。)無品級庫掌十有二人,(三十五年增二
人。雍正三年增三人,明年增一人。復增置庫守、內副庫掌八人。尋又改為庫掌、
副庫掌各十有二人,炮作庫掌、副庫掌各一人。)八品催總一人,(雍正四年增。
無品級。催總一人,復於領催內增委署三人。乾隆二十四年改委署催總為委署司
匠。)庫守五十有九人。(三十五年增八人。)並置總管大臣,兼以公卿,無專
員。三年,置錢糧衙門員外郎六人。(鹹豐二年省入慎刑司四人。)九年,四庫
各置六品司庫二人。十二年,置御藥房庫掌二人。明年,總管大臣兼轄內三院。
十六年,置堂主事一人。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
省牛羊群牧處入之。置掌果二人,果上人十有二人。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
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二十三年,又分掌儀司立慶豐司,置郎中二人。
(乾隆四十年省入寧壽宮一人。五十七年復增一人。)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
悉歸於府矣。是歲置內副管領二十人。(二十四年增四人,三十年增三人,三十
四年增三人。)二十五年,茶飯房設乾肉庫,置庫掌一人。(三十年增一人,五
十八年增二人。雍正五年增一人,十二年增一人。)二十八年,廣儲司設瓷、茶
二庫,各置員外郎二人,司庫二人,(六庫通舊十有二人。光緒三十年省六人。)
匠役催總六人,(乾隆二年增買辦催總二人,二十四年改買辦催總為催長,匠役
催總為司匠。)無品級催總四人,(乾隆二十四年改副催長。)是為六庫。明年,
改文書館為武英殿修書處,置監造官六人。(雍正二年省,四年復故。乾隆四十
七年定正監造為員外郎,副監造為副內管領。)御書處監造官四人。(四十六年
增二人。雍正二年省。八年置一人。乾隆四十七年定監造為司庫。)二十五年,
暢春園設柴炭庫,置無品級庫掌二人,庫守八人。四十二年,置堂郎中一人。
(授永定河分司齊蘇勒,升後未補。)四十五年,置掌儀司副掌果二人。六十年,
設官房租庫,置庫掌一人。
雍正元年,設錢糧衙門,置郎中一人,堂司委署主事十人。(十二年省。乾
隆二十二年復故。嘉慶四年增堂上一人。光緒三十年省。留慶豐司一人。)明年,
設養心殿造辦處,置六品庫掌四人,(乾隆三十年增二人。嘉慶四年增四人。光
緒三十年省四人。)御書處庫掌一人,(乾隆四年增二人。四十七年改一人為副
監造。)稽查御史一人。(十一年省。乾隆三年改由都察院派員稽查。)三年,
置錢糧衙門無品級催總一人。(七年增一人。乾隆四年增一人。復於領催內增副
催總三人。二十四年改副催長。嘉慶三年留頂戴催長、副催長各三人。)四年,
置茶飯房主事一人。改都虞司承辦鮮魚歸掌儀司,增催總一人。(八年增一人。
乾隆八年增置承辦姜蒜領催、內副催總二人。二十四年更名副催長。)十三年,
復置坐辦堂郎中,省督催所入之。乾隆元年,置錢糧衙門主事一人。(四十年改
隸寧壽宮。)五年,置造辦處專管庫務官、造辦事務官各一人,御藥房主事一人。
七年,置御書處庫掌二人,(八年增一人,十五年增一人,四十四年增二人。)
官房租庫委署主事一人。(尋省。)十二年,六庫置委署司庫各二人,尋改為副
司庫。二十三年,改造辦處庫務事務官為郎中,各置一人,員外郎二人,主事、
委署主事各一人,御藥房委署主事一人。二十六年,置總理工程處委署主事一人。
(後改司員兼管。)四十年,置寧壽宮郎中、員外郎各二人,主事一人。鹹豐六
年,增置讀祝官四人。故事,內府讀祝官咨取太常寺贊禮郎為之,至是始定員缺。
宣統元年,避上諱改掌儀司曰掌禮。
初制,司吏、宣徽、禮儀、尚方諸院,置總理,左、右協理各一人。御用、
御馬、尚衣、尚膳諸監,置都管,左、右副管各一人。尚寶、惜薪二司,置都知,
左、右參知各一人。司設、兵仗二局,置總轄,左、右佐轄各一人。文書館,置
承制,左、右僉承各一人。後俱省。
東陵所屬盤山總管一人。(從五品。乾隆二十九年置。)內圍千總、(六品。)
委署千總(七、八品兼用。)各七人。外營千總一人,把總七人。(分駐盤山、
燕郊、白澗、桃花寺、隆福寺、大興莊、棽髻山。)
西陵所屬黃新莊總管一人。(乾隆二十九年置。)內圍千總、委署千總、外
營把總各四人。(分駐黃新莊、半壁店、秋蘭村、梁格莊。)
湯泉所屬總管一人。(康熙五十四年置八品總領。乾隆六年改置。)苑丞、
(六品銜食八品俸。嘉慶十七年置。)苑副(未入流。)各一人。內圍千總、委
署千總各六人,外營把總九人。(分駐石槽、三家店、密雲縣、要亭、羅家橋、
懷柔縣。自盤山以下各千總,俱乾隆間置。)
熱河所屬總管、(康熙四十二年置。乾隆十六年定為本府額外郎中。二十一
年改佐領職銜。三十五年給四品職銜。光緒三十年省歸都統管。)副總管(乾隆
二十一年置,定為郎中職銜。三十五年增三人,秩定五品,後改苑副。光緒三十
年省。)各一人。苑丞、(乾隆五十四年改苑副置。)苑副(乾隆三十五年後置
三人,四十五年增一人。五十四年改苑丞。嘉慶十八年後,復以千總十人改置。
二十年增一人。二十四年定與千總互為轉補。自是員額無恆制。道光十八年省四
人,二十八年又省四人。)各四人。內圍千總十有八人,(乾隆九年置。道光十
二年省二人,十八年又省二人。)委署千總二十有八人。(道光九年省七品一人。
十八年省七品、八品各十有二人。千總、委署千總分駐兩間房、巴克什營、長山
峪、王家營、喀喇河屯、diao6*6*台、黃土坎、中關、十八里台、汰波洛河屯、張三
營、吉爾哈郎園。)
總管以下掌翊衛行宮,稽察陳設。千總以下掌典守器物,稽察內圍,董帥氾
埽。
圓明園總管事務大臣,無員限。(特簡。)其屬:郎中、主事各一人,員外
郎二人,苑丞六人,(六、七品兼用。)苑副十有六人,(七、八品兼用。)委
署苑副十有三人。(九品銜。)銀庫、器皿庫委署庫掌一人,庫守十有六人,筆
帖式十有四人。雍正元年,置總管大臣。(有協理事務官,或奏派,或簡授,無
恆額。)明年,置總領六人,(乾隆十六年,長春園建成,置六品一人。二十四
年改苑丞。三十二年增熙春園六品一人。四十六年增春熙院七品一人。嘉慶七年
省春熙院一人入熙春園。十六年改暢春園七品一人為本園苑副。鹹豐十年省六品
二人。光緒三十年省六品一人。)副總領十有二人。(乾隆八年增七品、八品各
一人。十六年增長春園七品、八品各一人。二十四年改苑副。三十九年增綺春園
七品一人。四十五年增春熙院八品一人。嘉慶七年省春熙院一人,改為本園額缺。
十六年復省暢春園八品一人,改為本園額缺。道光二年省暢春園四人入綺春園。
鹹豐十年省七品二人、八品三人。光緒三十年省七品一人、八品二人。)七年,
定總領為六品戴藍翎,(後六、七品兼用。)副總領七、八品半之。乾隆六年,
置委署副總領二人。(十六年增五人。三十二年改委署苑副,復增九人。嘉慶十
六年增二人。鹹豐十年省二人。光緒三十年省三人。)八年,置主事一人。十四
年,置庫掌一人,(三十八年定為六品,增七品一人。光緒三十年俱省。)委署
庫掌一人,(三十二年增一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庫守六人。(四十六年增十
有二人。鹹豐十年省二人。二十二年,)增置委署主事一人。(光緒三十年省。)
明年,定協理事務郎中、員外郎各一人。道光二年,改暢春園郎中為綺春園郎中,
(鹹豐十年省。)並省其員外郎一人,令專司長春園事。
暢春園總管大臣,無員限。(特簡。)其屬:苑丞三人,(六、七品兼用。)
苑副五人,(八品。)委署苑副六人,(九品銜。)筆帖式三人。康熙間,置郎
中一人,(道光二年省入綺春園。)八品總領三人,(四十三年增西花園二人。
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靜明園。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二年改授六品一人,七品三人。
嘉慶十六年省七品一人。)無品級總領十人。(四十三年增西花園一人。乾隆五
年省一人入靜明園。三十二年改委署苑副,額定十有六人。嘉慶十二年省二人入
圓明園。道光二年省四人入綺春園。)二十九年,置總管大臣。乾隆三十二年,
置八品苑副六人。(嘉慶十六年省一人入圓明園。)
頤和園、靜明園、靜宜園總管大臣,無員限。(特簡。)其屬:郎中一人,
員外郎三人,苑丞十有七人,(頤和園十有一人,靜明園、靜宜園各三人,並六、
七品兼用。)苑副二十有三人,(頤和園十有三人,靜明園六人,靜宜園四人,
並六、七品兼用。)委署苑副七人,(靜明園三人,靜宜園四人,俱九品銜。)
筆帖式十有四人。乾隆十五年,瓮山命名萬壽山,建行宮,(改金海為昆明湖。
明年更名清漪園。光緒十四年更名頤和園。)置八品銜委署總催一人。(四十八
年升六品苑丞。)十六年,置總理大臣兼領靜明園、靜宜園事,並六品總領一人,
(十九年增六品二人。二十四年改苑丞。嘉慶五年省一人入靜明園。十年增六品
二人。光緒十四年後,移靜明園六品四人、七品六人,賡續置為本園員額。三十
年省六品、七品二人。)七品、八品副總領各二人,(十八年增七品六人。二十
四年改苑副。鹹豐十年省八品一人。光緒十四年後,移靜明園八品八人,賡續置
為本園員額。三十年省八品四人。)八品催總一人。(二十四年改催長。四十六
年升六品銜苑丞。四十八年定六品秩。)十八年,置委署副總領十有二人。(尋
省六人。鹹豐十年省二人。光緒三十年省四人。)二十二年,置員外郎一人,兼
司靜明園事。(二十六年增一人。)嘉慶四年,置郎中一人,協理三園事務。
(明善堂、觀妙堂、西爽村並隸之。其園外鑒遠堂、藻鑒堂、暢觀堂、景明樓、
鳳凰墩、治鏡閣、耕織圖,又功德寺,並由大臣遴本處官承其事。)玉泉山靜明
園初為澄心園,(康熙三十一年更名。)置無品級總領一人,(乾隆五年增一人,
八年定秩七品。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四年增六品一人。嘉慶四年增六品一人,
明年又增六品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七品一人。光緒十三年增六品四人,七品六
人。後省入頤和園。)副總領二人。(康熙三十年增一人。乾隆五年增一人。九
年省入靜宜園一人。十八年定秩八品。二十四年增八品一人,改為苑副。三十四
年增八品二人。嘉慶五年增置七品二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八品一人。鹹豐十年省
八品一人。光緒十三年增八品八人。後省入頤和園。)乾隆二十四年,置委署副
總領二人。(三十四年增二人。嘉慶五年增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二人。)靜宜
園初為香山行宮。(乾隆十二年更名。)乾隆九年,置員外郎一人,(道光二十
三年省。)副總領二人。(二十四年改苑副。)十年,置八品總領一人,(十二
年增一人。十六年定秩七品,復增一人。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四年增七品一人。
四十六年增宗鏡大昭廟六品一人。嘉慶四年增七品二人;尋又增一人。道光二十
三年省六品一人,七品二人。)無品級副總領一人。(十二年增一人。十六年定
秩八品,復增一人。二十四年改苑副。三十四年增八品一人。四十六年增宗鏡大
昭廟七品一人。四十八年增普覺寺七品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八品三人。鹹豐十
年省八品一人。)二十六年,置委署苑副六人。(三十四年增二人。四十年增二
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四人。鹹豐十年省二人。)
御船處統領大臣,無員限。兼管司員一人,筆帖式二人,八品司匠一人,八
品水手催長四人,八品網戶催長二人。乾隆十六年,改圓明園清漪園御舟事務設
御舟處,置統領大臣以次各官。明年,置八品水手催總三人,(三十一年增一人。)
八品網戶催總一人。(嘉慶四年增一人。)二十四年,改催總為催長。
管理養鷹狗處大臣,無員限。養鷹鷂處統領二人。(侍衛內揀補。)藍翎侍
衛頭領、副頭領各五人。(六品冠戴。)養狗處統領二人。藍翎侍衛頭領五人,
副頭領十人,(六品冠戴九人。七品一人。)筆帖式六人。初設養狗處及鷹房、
鴉鶻房。乾隆十一年改房為處。三十一年裁養鴉鶻處。其員額併入鷹上。
鹹安宮官學管理事務大臣,(本府大臣內特簡。)協理大臣,(各部院滿尚
書內特簡。)各一人。總裁,滿洲二人,漢四人。(翰林院讀講學士、詹事府少
詹以下兼充。)翻譯教習六人。(八旗滿、蒙、漢軍舉貢生監考充。)清語教習,
滿洲三人。弓箭教習,滿洲四人。(本府內挑補。)漢書教習,漢九人。(進士、
舉人考補。)筆帖式一人。雍正七年,置蒙古官學管理事務大臣一人。(理藩院
尚書簡充。)總裁三人。(理藩院司員充。)教習,蒙古二人,額外一人。乾隆
十三年,置景山官學總管四人。(本府司員兼充)。翻譯教習,滿洲九人。(本
府內考補。)漢書教習,漢十有二人。(舉貢內考補。)康熙二十四年置以上三
學,俱光緒三十年後省。又,初制有回、緬官學總管二人,(本府司員兼充。)
教習回子、(回子佐領下派充。)緬子(緬甸人派充。)各二人。長房官學教習,
滿洲二人,(本府筆帖式內揀補。)蒙古一人。(理藩院筆帖式內咨補。)先後
俱省。
武英殿總裁,滿、漢各一人。(尚書侍郎內簡。)提調二人,(纂修內奏充。)
纂修十有二人,協修十人,(翰林官充。)筆帖式四人。
上駟院兼管大臣,無員限。卿二人。(正三品。)其屬:堂主事二人,委署
主事一人,左、右二司郎中一人,(掌左司印。右司,員外郎管。)員外郎各二
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內張家口值年一人。)筆帖式十有一人。阿敦侍
衛十有五人。司鞍長三人,(正六品。)副長二人。(六品銜。)蒙古醫師長三
人,(正六品。)副長二人。(八品。)牧長二人,(初無品級。雍正元年定正
七品。)副長五人。(八品。)廄長、署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各增一人,十
二年省,乾隆二十二年復故。光緒三十年省。)雍正六年,卿秩定三品。乾隆十
一年,置蒙古醫生頭目二人。(四十三年額定三人。)十四年,定卿額二人,一
用侍衛,一用內府官。二十三年,置八品頂戴司鞍長二人。(三十九年定拜唐阿
補放者給六品銜,戴藍翎。四十五年額定三人。)嘉慶六年,依左、右司例,堂
上令侍衛兼司。
武備院兼管大臣,無員限。卿二人。(正三品。)郎中一人,主事二人。南
鞍、北鞍、甲、氈四庫員外郎,六品庫掌,各二人;委署六品庫掌各一人。傘房
掌蓋、(正六品。乾隆四十四年賞戴藍翎。)副掌蓋,(八品。)帳房處司幄、
三等侍衛(銜食六品俸。)副司幄,(六品職銜食七品俸。)各三人。備弓處司
弓、(六品職銜食七品俸。乾隆四十四年賞戴藍翎。)副司弓,(八品職銜。)
備箭處司矢、副司矢,各二人。職銜同備弓處。箭匠、骲頭、鞾皮、熟皮、鞍
板、染氈、沙河氈作諸司匠,及穿甲官頭目,各一人。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作司匠二人。(俱
八品。)無品級庫掌六人,庫守三十有二人。筆帖式二十有四人。
卿掌四庫工作,修造器械,陳設兵仗。凡車駕出入,官屬服櫜鞬以從。郎中、
主事掌庫帑出納,章奏文移。北鞍庫掌御用鞍轡、傘蓋、幄幕,傘房、帳房、鞍
板作隸之。南鞍庫掌官用鞍轡、皮張、雨纓、絛帶,熟皮作隸之。甲庫掌盔甲、
刀仗、旗纛、器械,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作隸之。氈庫掌弓箭、鞾鞋、氈片,骲頭作、鞾
皮作、作、沙河氈作、(帽作、雜活作帽作以下置領催各一人。)隸之。
初名鞍樓,置三旗侍衛三人綜其事。所屬:員外郎四人,(康熙十五年、四
十五年俱增三人。)庫掌三人,(順治十一年定六品。康熙十五年增三人,四十
五年增二人。)庫守二十有四人。(康熙十五年增十有八人。三十六年增四人。
四十五年增十人。)氈庫、弓匠固山達,委署固山達,各三人。(亦曰弓箭協領。
康熙十一年增置備箭固山達一人,亦曰備箭協領。二十一年定弓匠固山達七品,
三十八年定備箭固山達八品。乾隆二十九年,更名司弓、司矢,委署者曰副司弓、
副司矢。四十四年定司弓、司矢六品職銜,副司弓、司矢八品職銜。光緒三十年
各省一人。)掌傘總領二人。(康熙三十三年增一人。乾隆二十四年更名掌蓋。)
帳房頭目,委署帳房頭目,各三人。(康熙二十七年定頭目為七品。乾隆三年定
委署頭目八品職銜。二十四年改頭目為司幄,委署者為副司幄。三十六定司幄六
品職銜,副司幄七品職銜。)順治十一年,更名兵仗局。十八年,更名武備院。
康熙九年,沙河氈作置催總一人。(乾隆二十四年改司匠。下同。)十五年,分
設鞍、甲、氈三庫,置無品級庫掌三人。(四十三年增二人,四十五年增四人。)
明年,以職掌事務侍衛一人掌印。二十一年,置郎中一人,並定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作、亮鐵
作、(原置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作、亮鐵作催總六人。二十七年省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作三人。光緒三十年
省亮鐵作一人。)氈作催總秩八品。三十七年,分鞍庫為南、北,增置骲頭作催
總一人。(亦曰鳴鏑長。)三十九年,置鞾皮作催總。明年,置熟皮作催總,
並定其品秩。復置穿甲官頭目一人。(由拜唐阿內委放。乾隆八年定八品職銜。)
六十一年,置委署主事一人。(雍正十二年省。乾隆二十二年復故。)雍正六年,
以職掌事務侍衛為三品卿。乾隆十四年,定卿額二人,仍管以大臣。
奉宸苑兼管大臣,無員限。卿二人。(正三品。)郎中一人,員外郎四人,
主事一人,苑丞十人,(六品。)苑副十有九人,九品。委署苑副十人,筆帖式
十有五人。天壇齋宮苑丞、(六品一人。六品銜一人。)苑副各二人。稻田廠庫
掌,(六品。)無品級催長,委署催長,各一人。筆帖式三人。南苑郎中一人,
員外郎二人,主事一人,苑丞七人,(六品銜。)苑副十有三人,(八品銜。)
委署苑副六人,(九品銜。)委署催長三人,筆帖式五人。
卿掌苑囿禁令,以時修葺備臨幸。郎中以下各官掌分理苑囿河道。齋宮掌陳
設氾埽。稻田廠掌供內庭米粟,兼徵田地賦稅。南苑各官掌徵南苑地賦,並治園
庭事務。其兼攝者:齋宮兼理郎中,值年員外郎,稻田廠值年員外郎,各一人。
初紫禁城後山、西華門外台,隸尚膳監管理,置八品催總二人。(雍正二年
增二人。)順治十二年,更名景山、瀛台。明年,改令內監管理,玉泉山、南苑
並隸之。十八年,改南苑隸采捕衙門,置員外郎二人。(雍正元年增一人。)康
熙八年,省南苑員外郎一人,改授郎中。十年,命內務府總管海喇孫、侍衛布喇
兼司景山、瀛台事。十六年,改歸都虞司管理。二十三年,始設奉宸苑,置郎中
一人,(乾隆十六年增一人,輪管長河行宮事。)員外郎四人,主事一人。三十
年,置南苑八品催總二人,(乾隆四年增一人,十八年復增一人,分隸三旗。)
無品級總領一人,(三十六年增南紅門行宮一人。)副總領二人。(三十六年增
南紅門行宮二人。五十二年增南紅門新行宮一人。)雍正元年,置奉宸苑、南苑
委署主事各一人。(十二年省。乾隆二十二年復故。光緒三十年又省。)別命大
臣領稻田廠,(舊派司官二人兼理。三年始來隸。乾隆二十年,命會同清漪園大
臣管理。)置玉泉山六品庫掌一人兼司之。三年,增置稻田廠無品級催總一人。
明年,兼轄下清河以上徬口。(置徬官司之。)六年,定卿秩三品。乾隆元年,
置南苑主事一人。十一年,增置闡福寺八品催總一人。十四年,依上駟院例,定
卿額二人,仍簡大臣領苑事。十六年,增置樂善園、永安寺八品催總各一人,
(十七年增樂善園一人。)樂善園無品級副總領二人,(明年增一人。)南苑委
署催總一人。(原置一人。明年復增一人。分隸三旗。)是歲依各行宮園囿例,
改瀛台、永安寺等處催總為總領,副催總為副總領。二十四年,復改總領曰苑丞,
副總領曰苑副,催總曰催長。二十六年,兼轄正覺寺,置苑副一人,令萬壽寺、
倚虹堂苑丞分司之。並令闡福寺苑丞兼管宏仁、仁壽二寺,置委署苑副二人。積
水潭置苑副、委署苑副各二人。是歲省各處委署苑副,酌留南苑三處行宮二人。
析置瀛台、永安寺、樂善園及河道四人,並給八品職銜。三十五年,極樂世界、
萬佛樓建成,置委署苑副一人。明年,定奉宸苑苑丞品秩。先是苑丞秩八品,與
各園庭體制不一,至是俱給六品虛銜。(仍食八品原俸。)三十八年,復定南苑
苑丞品秩,(食俸同上。)改三旗八品催長三人為苑丞,副催長為苑副。四十一
年,置diao6*6*台苑丞、苑副各一人,新挖旱河、徬座、蓮花池、河泡、岔河並隸之。
四十二年,南苑、團河新行宮告成,省新舊各行宮苑丞一人、苑副二人、委署苑
副一人,置為本園額缺。(新舊各行宮原置苑丞二人,苑副、委署苑副各四人,
南苑行宮苑副三人。)四十六年,省樂善園苑丞一人入團河行宮。嘉慶六年,定
奉宸苑苑丞食六品俸、苑副食九品俸,各二人,餘悉如故。九年,復省樂善園苑
丞、苑副額缺,析置中海苑丞、苑副,倚虹堂苑丞,diao6*6*台苑副,北海及長河委
署苑副各一人。十二年,復析三海等處苑丞、苑副各二人,令司天壇齋宮。故事,
齋宮隸太常寺,歸奉祀壇戶典守。雍正間,置八品催總治其事。至是,額置苑丞
各官,(定苑丞食六品俸一人。)以郎中、員外郎兼領之。
盛京內務府總管大臣一人。(盛京將軍兼。後改東三省總督。)佐領,驍騎
校,各三人。堂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廣儲司司庫三人,庫使十有六人。會
稽、掌禮、都虞、營造四司,及文溯閣九品催長,無品級催長,各一人。織造庫
催長,內管領處內管領,(六品虛銜。)倉領長,(無品級。)各一人。牧掌,
(隸都虞司。)倉長,(隸內管領處。)各三人。(俱無品級。)筆帖式十有五
人。順治元年,盛京包衣三旗置佐領三人,簡一人掌關防,並置司庫三人,(乾
隆十九年省一人。四十二年增一人。)及催總、筆帖式各官。尋置庫使十人。
(乾隆九年增一人。康熙十七年,置領催下驍騎校一人。乾隆十七年,置總管。
明年,置堂主事一人。司庫內改置。)二十四年,改催總為催長。二十九年,定
各催長員數。(如前所列。)增置內管領、委署主事(筆帖式內改置。)各一人。
四十八年,文溯閣建成,置九品催長,無品級催長,各一人。光緒三十年,省主
事各官。
宦官四品總管太監銜曰宮殿監督領侍。五品總管銜曰宮殿監正侍。(亦有以
七品執守侍充者。)六品副總管銜曰宮殿監副侍。(亦有系執守侍銜者。)首領
太監銜二:七品曰執守侍,八品曰侍監。又有副首領,(八品侍監充。亦有無品
級者。)筆帖式。(八品侍監充。敬事房置。)自四品至八品凡五等。升遷降調,
由內府移咨吏部。
敬事房。(兼讀清字書房,漢字、蒙字書房,總管三人。宮殿監督領侍一人。
宮殿監正侍二人。宮殿監副侍總管六人。委署總管無定額,執守侍充。專司遵奉
諭旨,承應宮內事務與其禮節,收覈外庫錢糧,甄別調補內監,並巡察各門啟閉、
火燭關防。執守侍、首領、侍監、筆帖式各二人,專司掌案辦事,承行內府文移,
並司巡防坐更。)乾清宮。(首領四人,執守侍、侍監各二人。專司供奉實錄、
聖訓,江山社稷殿香燭,收貯賞用器物,並司陳設氾埽,御前坐更。後省二人。
正首領,執守侍充。副首領,侍監充。)乾清門。(侍監首領二人。專司御門聽
政,寶座黼扆,晨昏啟閉,稽察臣工出入,登載南書房翰林入直、侍衛番宿。)
昭仁殿,(兼龍光門。)弘德殿。(兼鳳彩門。侍監首領各二人。專司陳設氾埽,
御前坐更。故事內廷重坐更,御前更尤重。更頭、更二惟首領及執事內監方充是
差。以下同。)端凝殿。(兼自鳴鐘執守侍首領一人。專司近御隨侍賞用銀兩,
並驗鐘鳴時刻。)懋勤殿。(兼本房首領二人,執守侍、侍監各一人。專司承直
御筆,收掌文房書籍,並登載內起居注。)四執事。(執守侍首領一人。專司上
用冠袍帶履,隨侍執傘執爐,承應上用武備,收貯備賞衣服。後增置首領一人,
以侍監充之。)四執事庫。(侍監首領一人。專司上用冠袍帶履,鋪設寢宮帷幔。)
奏事處。(初制隸四執事。後置侍監首領一人,專司傳宣綸綍,引帶召對人員,
承接題奏事件。乾隆三十九年,太監高雲從泄漏朱批記載,自後惟軍機奏事由此
進呈。各部院奏摺及內府奏家事,並由奏事處官轉上。)日精門。(兼上書房侍
監首領一人。專司啟閉關防,及至聖先師位前香燭。)月華門。(兼南書房侍監
首領一人。專司啟閉關防,承應內廷翰林出入。)尚乘轎。(侍監首領二人。專
司承應請轎隨侍。)御藥局。(兼太妃、太嬪以次各位下藥房,侍監首領二人。
專司帶領御醫各宮請脈,及煎製藥餌。)交泰殿。(侍監首領二人。專司尊藏御
寶,收貯勛臣黃冊,並驗鐘鳴時刻。)坤寧宮。(兼坤寧門侍監首領二人。專司
祭神香燭,啟閉關防,後改置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各一人。)東暖殿。(兼
永祥門。)西暖殿。(兼增瑞門。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俱各一人。專司陳設
氾埽,關防坐更。後省副首領各一人,首領改侍監為之。)景和門,隆福門,基
化門,端則門。(侍監首領各二人。後基化、端則二門各省一人。)內左門,內
右門。(侍監首領俱各二人。內右門兼稽膳房眾太監出入,每晚具單報無事送敬
事房。)景仁,(兼近光左門及御書房收貯書畫。御書房初置侍監首領一人,後
始改隸。)永壽,(兼近光右門。)承乾,翊坤,鍾粹,儲秀,延禧,啟祥,永
和,長春,景陽,(兼大寶殿。景陽初置侍監首領一人。後省,始來隸。鹹福十
二宮。侍監首領俱各二人。專司承應傳取,餘同各處。)養心殿,重華宮,建福
宮。(首領四人。執守侍、侍監各二人。專司收貯賞用物品。後省執守侍首領一
人。)養心殿內,(兼吉祥門宮殿監副侍副總管一人。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
各二人。專司近御隨侍,收掌內庫錢糧及古玩書畫。)古董房,(侍監首領一人。
專司收貯古玩器皿。)御茶房,(執守侍首領三人。侍監副首領四人。專司上用
茗飲果品,及各處供獻,節令宴席。後省總管一人。)御膳房,(執守侍總管三
人。侍監首領十人。專司上用膳羞,各宮饌品,及各處供獻,節令宴席。後省總
管一人、首領二人。)鳥槍處,(執守侍首領一人。專司隨侍上用鳥槍。弓箭處、
按摩處隸之。後改為侍監。)南果房。(侍監首領一人。專司收貯乾鮮果品。)
毓慶宮,(侍監首領二人。嘉慶元年,青宮臨御始置。)蒼震門,遵義門。(侍
監首領、副首領各二人。專司啟閉關防。蒼震門首領兼稽祭神房眾人出入。後省
首領,增副首領一人。)齋宮。(侍監首領一人。)御花園。(侍監首領、副首
領各二人。專司園內斗壇四神祠香燭,培灌花木,飼養仙鶴池魚。後改置執守侍
首領、侍監副首領各一人。)祭神房。(侍監首領二人。無品級副首領一人。專
司祭神省牲。後省首領一人。)中正殿,英華殿。(無品級首領各一人。專司香
燭。)欽安殿。(兼城隍廟侍監首領三人。專司唪誦經懺,焚修香火。後省二人。)
壽皇殿。(兼永思殿侍監首領一人。專司御容前香燭。後增置無品級副首領一人。)
雍和宮。(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各一人。後俱省,改置無品級首領一人。)
兆祥所。(兼遇喜處無品級首領一人。)打掃處。(侍監首領一人。專司運水添
缸,並承應雜務。後省柴炭、燒坑二處侍監各二人隸之。)熟火處。(侍監首領
三人。專司各處安設熟火,抬運柴炭,並承應雜務。)造辦處。(侍監首領一人。
專司帶領外匠製造物件。)做鍾處。(侍監首領一人。所司同造辦處。)北小花
園。(無品級首領一人。專司培灌花木。)皇太后宮。(執守侍副總管二人。侍
監首領五人。茶房、膳房、藥房首領各一人。後省宮首領一人,增置茶、膳、藥
三房首領一人。)太妃,太嬪,(侍監首領各一人。膳房執守侍首領一人。侍監
首領二人。)太妃以次位下膳房。(統設執守侍首領一人,侍監首領二人。)慈
寧宮佛堂。(無品級首領十人,內充喇嘛者二人。後改為首領五人,充喇嘛者三
人。副首領二人。)壽康宮。(無品級首領四人。後改置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
領各二人。)皇子,(侍監首領一人。)公主,皇孫,皇曾孫。(無品級首領各
一人。)瀛台。(兼武成殿侍監首領、無品級副首領各一人。後增副首領一人。)
畫舫齋。(兼蠶壇侍監首領一人,無品級副首領二人。初未置,後增。)永安寺。
(兼承先殿侍監首領、無品級副首領各一人。後增置副首領一人。)景山。(執
守侍總管一人,侍監首領二人。委署首領無品級,無恆額。)南府。(執守侍總
管一人,侍監首領四人。委署首領與景山同。)圓明園。(兼長春園靜寄山莊宮
殿監副侍總管一人,執守侍總管二人,執守侍首領十人,無品級首領四十有二人。
後增置執守侍總管一人,首領四人,無品級首領九人,內恩賞侍監首領二人。)
頤和園,靜明園,靜宜園,盤山,暢春園,泉宗廟,聖化寺。(俱圓明園總管首
領等承應差務。)內務府所屬掌禮司,(侍監首領五人,無品級副首領八人。後
省首領二人、副首領四人。)司樂,(無品級副首領二人。初未置,後增。)營
造司。(侍監首領二人,無品級副首領四人。後省首領一人,副首領三人。)陵
寢及妃園寢。(無品級首領二人。後省一人。)南花園。(無品級首領一人。)
永安寺、大西天。(無品級首領各一人。兼充喇嘛。)帘子庫。(兼鬥神庫無品
級首領一人。後增一人。)太廟。(無品級首領一人。後改置執守侍首領一人,
侍監副首領二人。)鑾輿衛。(無品級首領四人。後省二人。)又傳心殿、萬善
殿、番經廠、漢經廠、奉宸苑、武備院、尚衣監、酒醋局各首領太監,後俱省。
親王、郡王、固倫公主、和碩公主並有定製。(首領俱各一人。親王七品,郡王、
公主俱八品。)
順治元年,按十三衙門給太監品級。(十八年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康
熙十六年,設敬事房,置總管、副總管。定太和、中和、保和、文華四殿三作首
領太監員數,給八品職銜。(乾隆二十六年,省文華殿員額。四十七年,三大殿
直殿太監俱省。)六十一年,定五品總管一人,五品太監三人,六品太監二人。
太監授職官自此始。雍正元年,定總管秩四品,副總管六品,隨侍首領七品,宮
殿首領八品。四年,定敬事房正四品總管為宮殿監督領侍銜,從四品副總管為宮
殿監正侍銜,(尋改五品。)六品副總管為宮殿監副侍銜,七品首領為執守侍銜,
八品首領為侍監銜。八年,復定四品至八品,不分正、從。乾隆七年,定內監受
爵制不使逾越。故事,寺人不過四品,至是纂為令甲。五十一年,定親王、郡王、
公主太監首領員數,並給八品銜。(嘉慶間增親王首領秩七品。)嘉慶六年,賞
慶郡王七品太監三人,儀親王、成親王、定親王增置八品太監一人,不為恆制。
太祖、太宗鑒往易軌,不置宦官。世祖入關,依明宮寢舊制,裁定員額,數
止千餘。諭曰:“朕稽考官制,唐、虞、夏、商未用寺人。周始具其職。秦、漢
以後,典兵干政,流禍無窮。”敕官員毋與內官交結。復於交泰殿鑄鐵碑,文曰:
“以後有犯法干政,竊權納賄,屬託內外衙門,交結滿、漢官員,越分擅奏外事,
上言官吏賢否者,凌遲處死。”未幾,吳良輔輩煽立十三衙門,擅竊威福,世祖
遺詔發奸。聖祖嗣統,殲厥大憝。時明季內監猶有在宮服役者,綱紀肅然。雍正
間,防範內監家屬,敕內官約束,直督具題。高宗立法峻厲,太監高雲從稍豫外
事,張鳳盜毀金冊,並正刑書。車駕幸灤陽時,巡檢張若瀛杖責不法內監,特擢
七階,並頒則例,俾永遵守。又諭:“明代內監多至數萬人,蟒玉濫加。今制宮
中苑囿,綜計不越三千。”爾時並隸內府,蓋猶有冢宰統攝奄人之義。然其員數
視世祖時已倍之。至教字停派漢員,報充弗由禮部,奏事改易王姓,屢加裁抑,
以清風軌。故終高宗六十餘年,宦官不敢為惡。嘉慶初年,以內外交結,降吳天
成七品總管,復以常永貴驕縱無法,革去六品總管,蕭得祿坐濫保罪,並革去督
領侍。洎劉得財、劉金輩崇信xie6*教,謀納叛人,釀成林清巨變,凶悖滋甚。其後
曹進喜向吏兵曹長索道府職名冊,馬長喜冒濫名器,曹得英私放鳥槍,張府且私
藏軍械。同治元年,御史賈鐸疏聞內監演劇,裁貢緞為戲衣,乃未聞糾厥罰。八
年,遂有安得海冒名欽差,織辦龍衣,船颺旗幟,居民惶駭。他如蓄養優伶,馳
馬沖仗,累蠹法度,不可殫紀。光緒十二年,御史朱一新疏陳李蓮英隨醇親王巡
閱海口,易蹈唐代覆轍,詔降主事。二十七年,總督陶模疏陳近日宦官事微患烈,
弊政宜除,書上不報。宦官遂與國相終雲。
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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