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文藝上
○韓昉 蔡松年(子圭) 吳激 馬定國 任詢 趙可 郭長倩 蕭永祺
胡礪 王競 楊伯仁 鄭子聃 党懷英
金初未有文字。世祖以來,漸立條教。太祖既興,得遼舊人用之,使介往復,
其言已文。太宗繼統,乃行選舉之法,及伐宋,取汴經籍圖,宋士多歸之。熙宗
款謁先聖,北面如弟子禮。世宗、章宗之世,儒風丕變,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
至宰輔者接踵。當時儒者雖無專門名家之學,然而朝廷典策、鄰國書命,粲然有
可觀者矣。金用武得國,無以異於遼,而一代製作,能自樹立唐、宋之間,有非
遼世所及,以文而不以武也。《傳》曰:“言之不文,行之不遠。”文治有補於
人之家國,豈一日之效哉。作《文藝傳》。
韓昉,字公美,燕京人。仕遼,累世通顯。昉五歲喪父,哭泣能盡哀。天慶
二年,中進士第一。補右拾遺,轉史館修撰。累遷少府少監、乾文閣待制。加衛
尉卿,知制誥,充高麗國信使。高麗雖舊通好,天會四年,奉表稱藩而不肯進誓
表,累使要約,皆不得要領。而昉復至高麗,移督再三。高麗征國中讀書知古今
者,商榷辭旨,使酬答專對。凡涉旬乃始置對,謂昉曰:“小國事遼、宋二百年
無誓表,未嘗失藩臣禮。今事上國,當與事遼、宋同禮。而屢盟長亂,聖人所不
與,必不敢用誓表。”昉曰:“貴國必欲用古禮,舜五載一巡狩,群後四朝。周
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諸侯各朝於方岳。今天子方事西狩,則貴國當
從朝會矣。”高麗人無以對,乃曰:“徐議之。”昉曰:“誓表朝會,一言決耳。”
於是高麗乃進誓表如約,昉乃還。宗乾大說曰:“非卿誰能辦此。”因謂執事者
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擇人。”
明年,加昭文館直學士,兼堂後官。再加諫議大夫,遷翰林侍講學士。改禮
部尚書,遷翰林學士,兼太常卿、修國史,尚書如故。昉自天會十二年入禮部,
在職凡七年。當是時,朝廷方議禮,制度或因或革,故昉在禮部兼太常甚久雲。
除濟南尹,拜參知政事。皇統四年,表乞致仕,不許。六年,再表乞致仕,乃除
汴京留守,封鄆國公。復請如初,以儀同三司致仕。天德初,加開府儀同三司。
薨。年六十八。
昉性仁厚,待物甚寬。有家奴誣告昉以馬資送叛人出境,考之無狀,有司以
奴還昉,昉待之如初,曰:“奴誣主人以罪,求為良耳,何足怪哉。”人稱其長
者。昉雖貴,讀書未嘗去手,善屬文,最長於詔冊,作《太祖睿德神功碑》,當
世稱之。自使高麗歸,後高麗使者至,必問昉安否雲。
蔡松年,字伯堅。父靖,宋宣和末,守燕山。松年從父來,管勾機宜文字。
宗望軍至白河,郭藥師敗,靖以燕山府降,元帥府辟松年為令史。天會中,遼、
宋舊有官者皆換授,松年為太子中允,除真定府判官,自此為真定人。
嘗從元帥府與齊俱伐宋。是時,初平真定西山群盜,山中居民為賊污者千餘
家,松年力為辨論,竟得不坐。齊國廢,置行台尚書省於汴,松年為行台刑部郎
中,都元帥宗弼領行台事,伐宋,松年兼總軍中六部事。宋稱臣,師還,宗弼入
為左丞相,薦松年為刑部員外郎。皇統七年,尚書省令史許霖告田珏黨事,松年
素與珏不相能。是時宗弼當國,珏性剛正,好評論人物,其黨皆君子,韓企先為
相愛重之。而松年、許霖、曹望之欲與珏相結,珏拒之,由是構怨。故松年、許
霖構成珏等罪狀,勸宗弼誅之,君子之黨熄焉。是歲,松年遷左司員外郎。
松年前在宗弼府,而海陵以宗室子在宗弼軍中任使,用是相厚善。天德初,
擢吏部侍郎,俄遷戶部尚書。海陵遷中都,徙榷貨物以實都城,復鈔引法,皆自
松年啟之。海陵謀伐宋,以松年家世仕宋,故亟擢顯位以聳南人觀聽,遂以松年
為賀宋正旦使,使還改吏部尚書,尋拜參知政一。是年,自崇德大夫進銀青光祿
大夫,遷尚書右丞。未幾,為左丞,封郜國公。
初,海陵愛宋使人山呼聲,使神衛軍習之。及孫道夫賀正隆三年正旦,入見,
山呼聲不類往年來者。道夫退,海陵謂宰臣曰:“宋人知我使神衛軍習其聲,此
必蔡松年、胡礪泄之。”松年惶恐對曰:“臣若懷此心,便當族滅。”
久之,進拜右丞相,加儀同三司,封衛國公。正隆四年薨,年五十三。海陵
悼惜之,奠於其第,命作祭文以見意。加封吳國公,諡文簡。起復其子三河主簿
珪為翰林修撰,璋賜進士第。遣翰林待制蕭吁護送其喪,歸葬真定,四品以下官
離都城十里送之,道路之費,皆從官給。
松年事繼母以孝聞,喜周恤親黨,性復豪侈,不計家之有無。文詞清麗,尤
工樂府,與吳激齊名,時號“吳蔡體。”有集行於世。子珪。
珪字正甫。中進士第,不求調,久乃除澄州軍事判官,遷三河主簿。丁父憂,
起復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在職八年,改戶部員外郎,兼太常丞。珪號為辨博,
凡朝廷制度損益,珪為編類詳定檢討刪定官。
初,兩燕王墓舊在中都東城外,海陵廣京城圍,墓在東城內。前嘗有盜發其
墓,大定九年詔改葬於城外。俗傳六國時燕王及太子丹之葬,及啟壙,其東墓之
柩題其和曰“燕靈王舊。”“舊”,古“柩”字,通用。乃西漢高祖子劉建葬也。
其西墓,蓋燕康王劉嘉之葬也。珪作《兩燕王墓辯》,據葬制名物款刻甚詳。
安國軍節度判官高元鼎坐監臨奸事,求援於太常博士田居實、大理司直吳長
行、吏部主事高震亨、大理評事王元忠。震亨以屬鞫問官御史台典事李仲柔,仲
柔發之。珪與刑部員外郎王翛、宛平主簿任詢、前衛州防禦判官閻恕、承事郎高
復亨、文林郎翟詢、敦武校尉王景晞、進義校尉任師望,坐與居實等轉相傳教,
或令元鼎逃避,居實、長行、震亨、元忠各杖八十,翛、珪、詢、恕、復亨、霍
詢各笞四十,景晞、師望各徒二年,官贖外並的決。
久之,除河東北路轉運副使,復入為修撰,遷禮部郎中,封真定縣男。珪已
得風疾,失音不能言,乃除濰州刺史,同輩已奏謝,珪獨不能入見。世宗以讓右
丞唐括安禮、參政王蔚曰:“卿等閱書史,亦有不能言之人可以從政者乎。”又
謂中丞劉仲誨曰:“蔡珪風疾不能奏謝,卿等何不糾之。人言卿等相為黨蔽,今
果然邪?”珪乃致仕。尋卒。
珪之文有《補正水經》五篇,合沈約、蕭子顯、魏收宋、齊、北魏志作《南
北史志》三十卷,《續金石遺文跋尾》十卷,《晉陽志》十二卷,《文集》五十
五卷。《補正水經》、《晉陽志》、《文集》今存,余皆亡。
吳激,字彥高,建州人。父拭,宋進士,官終朝奉郎、知蘇州。激,米芾之
婿也。工詩能文,字畫俊逸,得芾筆意。尤精樂府,造語清婉,哀而不傷。將宋
命至金,以知名留不遣,命為翰林待制。皇統二年,出知深州,到官三日卒。詔
賜其子錢百萬、粟三百斛、田三頃以周其家。有《東山集》十卷行於世。“東山”,
其自號也。
馬定國字子卿,茌平人。自少志趣不群。宣、政未末題詩酒家壁,坐譏訕得
罪,亦因以知名。阜昌初,遊歷下,以詩撼齊王豫,豫大悅,授監察御史,仕至
翰林學士。《石鼓》自唐以來無定論,定國以字畫考之,雲是宇文周時所造,作
辯萬餘言,出入傳記,引據甚明,學者以比蔡正甫《燕王墓辯》。初,學詩未有
入處,夢其父與方寸白筆,從是文章大進。有集傳於世。
任詢,字君謨,易州軍市人。父貴,有才幹,善畫,喜談兵,宣、政間游江、
浙。詢生於虔州,為人慷慨多大節。書為當時第一,畫亦入妙品。評者謂畫高於
書,書高於詩,詩高於文,然王庭筠獨以其才具許之。登正隆二年進士第。歷益
都都勾判官,北京鹽使。年六十四致仕,優遊鄉里,家藏法書名畫數百軸。年七
十卒。
趙可,字獻之,高平人。貞元二年進士。仕至翰林直學士。博學高才,卓犖
不羈。天德、貞元間,有聲場屋。後入翰林,一時詔誥多出其手,流輩服其典雅。
其歌詩樂府尤工,號《玉峰散人集》。
郭長倩,字曼卿,文登人。登皇統丙寅經義乙科。仕至秘書少監,兼禮部郎
中,修起居注。與施朋望、王無競、劉岩老、劉無黨相友善。所撰《石決明傳》
為時輩所稱。有《崑崙集》行於世。
蕭永祺,字景純,本名蒲烈。少好學,通契丹大小字。廣寧尹耶律固奉詔譯
書,時置門下,因盡傳其業。固卒,永祺率門弟子服齊衰喪。固作《遼史》未成,
永祺繼之,作紀三十卷、志五卷、傳四十卷,上之。加宣武將軍,除太常丞。
海陵為中京留守,永祺特見親禮。天德初,擢左諫議大夫,遷翰林侍講學士,
同修國史,再遷翰林學士。明年,遷承旨。尚書左丞耶律安禮出守南京,海陵欲
以永祺代之,召見於內閣,諭以旨意,永祺辭曰:“臣才識卑下,不足以辱執政。”
海陵曰:“今天下無事,朕方以文治,卿為是優矣。”永祺固辭。既出,或問曰:
“公遇知人主,進取爵位,以道佐時,何多讓也?”永祺曰:“執政系天下休戚,
縱慾貪冒榮寵,如蒼生何!”海陵嘗選廷臣十人備諮訪,獨永祺議論寬厚,時稱
長者。卒年五十七。
胡礪,字元化,磁州武安人。少嗜學。天會間,大軍下河北,礪為軍士所掠,
行至燕,亡匿香山寺,與傭保雜處。韓昉見而異之,使賦詩以見志,礪操筆立成,
思致清婉,昉喜甚,因館置門下,使與其子處,同教育之,自是學業日進。昉嘗
謂人曰:“胡生才器一日千里,他日必將名世。”十年,舉進士第一,授右拾遺,
權翰林修撰。久之,改定州觀察判官。定之學校為河朔冠,士子聚居者常以百數,
礪督教不倦,經指授者悉為場屋上游,稱其程文為“元化格”。
皇統初,為河北西路轉運都勾判官。礪性剛直無所屈。行台平章政事高楨之
汴,道真定,燕於漕司。礪欲就坐,楨責之,礪曰:“公在政府則禮絕百僚,今
日之會自有賓主禮。”楨曰:“汝他日為省吏當何如?”礪曰:“當官而行,亦
何所避。”楨壯其言,改謝之。
改同知深州軍州事,加朝奉大夫。郡守暴戾,蔑視僚屬,礪常以禮折之,守
愧服,郡事一委於礪。州管五縣,例置弓手百餘,少者猶六七十人,歲征民錢五
千餘萬為顧直。其人皆市井無賴,以跡盜為名,所至擾民。礪知其弊,悉罷去。
繼而有飛語曰:“某日賊發,將殺通守。”或請為備,礪曰:“盜所利者財耳,
吾貧如此,何備為。”是夕,令公署撤關,竟亦無事。
再補翰林修撰,遷禮部郎中,一時典禮多所裁定。海陵拜平章政事,百官賀
於廟堂,礪獨不跪。海陵問其故,礪以令對,且曰:“朝服而跪,見君父禮也。”
海陵深器重之。天德初,再遷侍講學士,同修國史。以母憂去官。起復為宋國歲
元副使,刑部侍郎白彥恭為使,海陵謂礪曰:“彥恭官在卿下,以其舊勞,故使
卿副之。”遷翰林學士,改刑部尚書。扈從至汴得疾,海陵數遣使臨問,卒,深
悼惜之。年五十五。
王競,字無競,彰德人。警敏好學。年十七以蔭補官。宋宣和中,太學兩試
合格,調屯留主簿。入國朝,除大寧令,歷寶勝鹽官,轉河內令。時歲飢盜起,
競設方略以購賊,不數月盡得之。夏秋之交,沁水泛溢,歲發民築堤,豪民猾吏
因緣為奸,競核實之,減費幾半,縣民為之諺曰:“西山至河岸,縣官兩人半。”
蓋以前政韓希甫與競相繼治縣,皆有乾能,絳州正平令張元亦有治績而差不及,
故云然。
天眷元年,轉固安令。皇統初,參政韓昉薦之,召權應奉翰林文字,兼太常
博士。詔作《金源郡王完顏婁室墓碑》,競以行狀盡其實,乃請國史刑正之,時
人以為法。二年,試館閣,競文居最,遂為真。
遷尚書禮部員外郎。時海陵當國,政由己出,欲令百官避堂諱,競言人臣無
公諱,遂止。蕭仲恭以太傅領三省事封王,欲援遼故事,親王用紫羅傘。事下禮
部,競與郎中翟永固明言其非是,事竟不行,海陵由是重之。天德初,轉翰林待
制,遷翰林直學士,改禮部侍郎,遷翰林侍講學士,改太常卿,同修國史,擢禮
部尚書,同修國史如故。大定二年春,從太傅張浩朝京師,詔復為禮部尚書。是
歲,奉遷睿宗山陵,儀注不應典禮,競削官兩階。詔改創五龍車,兼翰林學士承
旨,修國史。四年,卒官。
競博學而能文,善草隸書,工大字,兩都宮殿榜題,皆競所書,士林推為第
一雲。
楊伯仁,字安道,伯雄之弟也。天性孝友,讀書一過成誦。登皇統九年進士
第,事親不求調。天德二年,除應奉翰林文字。初名伯英,避太子光英諱,改今
名。海陵嘗夜召賦詩,傳趣甚亟,未二鼓奏十詠,海陵喜,解衣賜之。海陵射烏,
伯仁獻《獲烏詩》以諷。丁父憂,起復,賜金帶襲衣,及賜白金以奉母。改左拾
遺。進士呂忠翰廷試已在第一,未唱名,海陵以忠翰程文示伯仁,問其優劣,伯
仁對曰:“當在優等。”海陵曰:“此今試狀元也。”伯仁自以知忠翰姓名在第
一,遂宿諫省,俟唱名乃出,海陵嘉其慎密。轉翰林修撰。孟宗獻發解第一,伯
仁讀其程文,稱之“此人當成大名”。是歲,宗獻府試、省試、廷試皆第一,號
“孟四元”,時論以為知文。故事,狀元官從七品,階承務郎,世宗以宗獻獨異
等,與從六品,階授奉直大夫。
改著作郎。居母喪,服除,調鎮西節度副使。入為起居注兼左拾遺,上書論
時務六事。改大名少尹。郡中豪民橫恣甚,莫可制,民受其害,伯仁窮竟渠黨,
四境帖然。讞館陶大辟,得其冤狀,館陶人為立祠。府尹荊王文坐贓削封,降德
州防禦使,同知裴滿子寧及伯仁、判官謝奴皆以不能匡正解職。伯仁降南京留守
判官,改同知安化軍節度使,到官三日,召為太子右諭德、兼侍御史,改翰林待
制,復兼右諭德。
除濱州刺史。郡俗有遣奴出亡,捕之以規賞者,伯仁至,責其主而杖殺其奴,
如是者數輩,其弊遂止。入為左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翰林直學士。故事,諫
官詞臣入直禁中,上閔其勞,特免入直。改吏部侍郎,直學士如故。鄭子聃卒,
宰相舉伯仁代之,乃遷待講兼禮部侍郎。
伯仁久在翰林,文字典麗,上曰:“自韓昉、張鈞後,則有翟永固,近日則
張景仁、鄭子聃,今則伯仁而已,其次未見能文者。呂忠翰草《降海陵庶人詔》,
點竄再四,終不能盡朕意,狀元雖以詞賦甲天下,至於辭命,未必皆能。凡進士
可令補外,考其能文者召用之。”不數月,兼左諫議大夫,俄兼太常卿。大臣舉
可修起居注者數人,上以伯仁領之。從幸上京,伯仁多病,至臨潢,地寒因感疾,
還中都。明年,上還幸中都,遣使勞問,賜以丹劑。是歲,卒。
鄭子聃,字景純,大定府人。父宏,遼金源令,二子子京、子聃。楊丘行嘗
謂人曰:“金源二子,鳳毛也。小者尤特達,後必名世。”子聃及冠,有能賦聲。
天德三年,丘行為太子左衛率府率,廷試明日,海陵以子聃程文示丘行,對曰:
“可入甲乙。”及拆卷,果中第一甲第三人。調翼城丞,遷贊皇令,召為書畫直
長。
子聃頗以才望自負,常慊不得為第一甲第一人。正隆二年會試畢,海陵以第
一人程文問子聃,子聃少之。海陵問作賦何如,對曰:“甚易。”因自矜,且謂
他人莫己若也。海陵不悅,乃使子聃與翰林修撰綦戩、楊伯仁、宣徽判官張汝霖、
應奉翰林文字李希顏同進士雜試。七月癸未,海陵御寶昌門臨軒觀試,以“不貴
異物民乃足”為賦題,“忠臣猶孝子”為詩題,“憂國如饑渴”為論題。上謂讀
卷官翟永固曰:“朕出賦題,能言之或能行之,未可知也。詩、論題,庶戒 臣
下。”丁亥,御便殿親覽試卷,中第者七十三人,子聃果第一,海陵奇之。有頃,
進官三階,除翰林修撰。改侍御史。
京畿旱,詔子聃決囚,遂澍雨,人以比顏真卿。遷待制,兼吏部郎中,改秘
書少監。遷翰林直學士,兼太子左諭德,顯宗深器重之。以疾求補外,遂為沂州
防禦使,皇太子幣贐甚厚,命以安輿之官。召還,為左諫議大夫、兼直學士。改
吏部侍郎、同修國史,直學士如故。遷侍講、兼修國史,上曰:“修《海陵實錄》,
知其詳無如子聃者。”蓋以史事專責之也。二十年,卒,年五十五。子聃英俊有
直氣,其為文亦然。平生所著詩文二千餘篇。
党懷英,字世傑,故宋太尉進十一代孫,馮翊人。父純睦,泰安軍錄事參軍,
卒官,妻子不能歸,因家焉。應舉不得意,遂脫略世務,放浪山水間。簞瓢屢空,
晏如也。大定十年,中進士第,調莒州軍事判官,累除汝陰縣令、國史院編修官、
應奉翰林文字、翰林待制、兼同修國史。
懷英能屬文,工篆籀,當時稱為第一,學者宗之。大定二十九年,與鳳翔府
治中郝俁充《遼史》刊修官,應奉翰林文字移剌益、趙渢等七人為編修官。凡
民間遼時碑銘墓誌及諸家文集,或記憶遼舊事,悉上送官。是時,章宗初即位,
好尚文辭,旁求文學之士以備侍從,謂宰臣曰:“翰林闕人如之何?”張汝霖奏
曰:“郝俁能屬文,宦業亦佳。”上曰:“近日制詔惟党懷英最善。”移剌履進
曰:“進士擢第後止習吏事,更不復讀書,近日始知為學矣。”上曰:“今時進
士甚滅裂,《唐書》中事亦多不知,朕殊不喜。”上謂宰臣曰:“郝俁賦詩頗佳,
舊時劉迎能之,李晏不及也。”
明昌元年,懷英再遷國子祭酒。二年,遷侍講學士。明年,議開邊防濠塹,
懷英等十六人請罷其役,詔從之。遷翰林學士。七年,有事於南郊,攝中書侍郎
讀祝冊,上曰:“讀冊至朕名,聲微下,雖曰尊君,然在郊廟,禮非所宜,當平
讀之。”承安二年乞致仕,改泰寧軍節度使。明年,召為翰林學士承旨。泰和元
年,增修《遼史》編修官三員,詔分紀、志、列傳刊修官,有改除者以書自隨。
久之,致仕。大安三年卒,年七十八,諡文獻。懷英致仕後,章宗詔直學士陳大
任繼成《遼史》雲。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_金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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