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傳第四十四
魏相字弱翁,濟陰定陶人也,徙平陵。少學《易》,為郡卒史,舉賢良,以
對策高第,為茂陵令。頃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詐稱御史止傳,丞不以時謁,客
怒縛丞。相疑其有奸,收捕,案致其罪,論棄客市,茂陵大治。
後遷河南太守,禁止奸邪,豪強畏服。會丞相車千秋死,先是千秋子為雒陽
武庫令,自見失父,而相治郡嚴,恐久獲罪,乃自免去。相使掾追呼之,遂不肯
還。相獨恨曰:“大將軍聞此令去官,必以為我用丞相死不能遇其子。使當世貴
人非我,殆矣!”武庫令西至長安,大將軍霍光果以責過相曰:“幼主新立,以
為函谷京師之固,武庫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為關都尉,子為武庫令。今河南太
守不深惟國家大策,苟見丞相不在而斥逐其子,何淺薄也!”後人有告相賊殺不
辜,事下有司。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遮大將軍,自言願復留作一年以贖
太守罪。河南老弱萬餘人守關欲入上書,關吏以聞。大將軍用武庫令事,遂下相
廷尉獄。久系逾冬,會赦出。復有詔守茂陵令,遷楊州刺史。考案郡國守相,多
所貶退。相與丙吉相善,時吉為光祿大夫,與相書曰:“朝廷已深知弱翁治行,
方且大用矣。願少慎事自重,臧器於身。”相心善其言,為霽威嚴。居部二歲,
征為諫大夫,復為河南太守。
數年,宣帝即位,征相入為大司農,遷御史大夫。四歲,大將軍霍光薨,上
思其功德,以其子禹為右將軍,兄子樂平侯山復領尚書事。相因平恩侯許伯奏封
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為大夫,及魯季孫之專權,皆危亂國家。
自後元以來,祿去王室,政繇冢宰。今光死,子復為大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
諸婿據權勢,在兵官。光夫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或夜詔門出入,驕奢放縱,
恐浸不制。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
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
復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宣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霍氏殺許後
之謀始得上聞。乃罷其三侯,令就第,親屬皆出補吏。於是韋賢以老病免,相遂
代為丞相,封高平侯,食邑八百戶。及霍氏怨相,又憚之,謀矯太后詔,先召斬
丞相,然後廢天子。事發覺,伏誅。宜帝始親萬機,厲精為治,練群臣,核名實,
而相總領眾職,甚稱上意。
元康中,匈奴遣兵擊漢屯田車師者,不能下。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欲因
匈奴衰弱,出兵擊其右地,使不敢復擾西域。相上書諫曰:臣聞之,救亂誅暴,
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
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
恃國家之大,矜民人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
人事,乃天道也。間者匈奴嘗有善意,所得漢民輒奉歸之,未有犯於邊境,雖爭屯
田車師,不足致意中。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邊
郡睏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萊之實,常恐不能自存,難以動兵。‘軍旅之後,
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也。出兵雖勝,猶有後憂,恐災害
之變因此以生。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風俗尤薄,水旱不時。案今年計,子弟
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今左右不憂此,乃
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
也。願陛下與平昌侯、樂昌侯、平恩侯及有識者詳議乃可。”上從相言而止。
相明《易經》,有師法,好觀漢故事及便宜章奏,以為古今異制,方今務在
奉行故事而已。數條漢興已來國家便宜行事,及賢臣賈誼、朝錯、董仲舒等所言,
奏請施行之,曰:“臣聞明主在上,賢輔在下,則君安虞而民和睦。臣相幸得備
位,不能奉明法,廣教化,理四方,以宣聖德。民多背本趨末,或有饑寒之色,
為陛下之憂,臣相罪當萬死。臣相知能淺薄,不明國家大體,明用之宜,惟民終
始,未得所由。竊伏觀先帝聖德仁恩之厚,勤勞天下,垂意黎庶,憂水旱之災,
為民貧窮髮倉廩,賑乏餧;遣諫大夫博士巡行天下,察風俗,舉賢良,平冤獄,
冠蓋交道;省諸用,寬租賦,弛山澤波池,禁秣馬酤酒貯積,所以周急繼困,慰
安元元,便利百姓之道甚備。臣相不能悉陳,昧死奏故事詔書凡二十三事。臣謹
案王法必本於農而務積聚,量入制用以備凶災,亡六年之畜,尚謂之急。元鼎三
年,平原、勃海、太山、東郡溥被災害,民餓死於道路。二千石不豫慮其難,使
至於此,賴明詔振救,乃得蒙更生。今歲不登,谷暴騰踴,臨秋收斂猶有乏者,
至春恐甚,亡以相恤。西羌未平,師旅在外,兵革相乘,臣竊寒心,宜早圖其備。
唯陛下留神元元,帥繇先帝盛德以撫海內。”上施行其策。
又數表采《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曰:
臣相幸得備員,奉職不修,不能宣廣教化。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
臣聞《易》曰:“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聖王以順動,故刑罰清
而民服。”天地變化,必繇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
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南
方之神炎帝,乘‘離’執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北方之
神顓頊,乘‘坎’執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茲
五帝所司,各有時也。東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興
‘兌’治則飢,秋興‘震’治則華,冬興‘離’治則泄,夏興‘坎’治則雹。明
王謹於尊天,慎於養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節授民事。君動靜以道,奉順
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寒暑調和。三者得敘,則災害不生,五穀熟,絲
麻遂,草木茂,鳥獸蕃,民不夭疾,衣食有餘。若是,則君尊民說,上下亡怨,
政教不違,禮讓可興。夫風雨不時,則傷農桑;農桑傷,ze6*民饑寒;饑寒在身,
則亡廉恥,寇賊奸宄所繇生也。臣愚以為陰陽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賢
聖未有不繇者也。天子之義,必純取法天地,而觀於先聖。高皇帝所述書《天子
所服第八》曰:“大謁者臣章受詔長樂宮,曰:‘令群臣議天子所服,以安治天
下。’相國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
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
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家,身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
請法之。中謁者趙堯舉春,李舜舉夏,皃湯舉秋,貢禹舉冬,四人各職一時。’
大謁者襄章奏,制曰:‘可。’”孝文皇帝時,以二月施恩惠於天下,賜孝弟力
田及罷軍卒,祠死事者,頗非時節。御史大夫朝錯時為太子家令,奏言其狀。臣
相伏念陛下恩澤甚厚,然而災氣未息,竊恐詔令有未合當時者也。願陛下選明經
通知陰陽者四人,各主一時,時至明言所職,以和陰陽,天下幸甚!
相數陳便宜,上納用焉。
相敕掾史案事郡國及休告從家還至府,輒白四方異聞,或有逆賊風雨災變,
郡不上,相輒奏言之。時,丙吉為御史大夫,同心輔政,上皆重之。相為人嚴毅,
不如吉寬。視事九歲,神爵三年薨,謚曰憲侯。子弘嗣,甘露中有罪削爵為關內
侯。
丙吉字少卿,魯國人也。治律令,為魯獄史。積功勞,稍遷至廷尉右監。坐
法失官,歸為州從事。武帝末,巫蠱事起,吉以故廷尉監征,詔治巫蠱郡邸獄。
時,宣帝生數月,以皇曾孫坐衛太子事系,吉見而憐之。又心知太子無事實,重
哀曾孫無辜,吉擇謹厚女徒,令保養曾孫,置閒燥處。吉治巫蠱事,連歲不決。
後元二年,武帝疾,往來長楊、五柞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於是上遣
使者分條中都官詔獄系者,亡輕重一切皆殺之。內謁者令郭穰夜到郡邸獄,吉閉
門拒使者不納,曰:“皇曾孫在。他人亡辜死者猶不可,況親曾孫乎!”相守至
天明不得入,穰還以聞,因劾奏吉。武帝亦寤,曰:“天使之也。”因赦天下。
郡邸獄系者獨賴吉得生,恩及四海矣。曾孫病,幾不全者數焉,吉數敕保養乳母
加致醫藥,視遇甚有恩惠,以私財物給其衣食。
後吉為車騎將軍軍市令,遷大將軍長史,霍光甚重之,入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昭帝崩,無嗣,大將軍光遣吉迎昌邑王賀。賀即位,以行yin6*亂廢,光與車騎將軍
張安世諸大臣議所立,未定。吉奏記光曰:“將軍事孝武皇帝,受襁褓之屬,任
天下之寄,孝昭皇帝早崩亡嗣,海內憂懼,欲亟聞嗣主,發喪之日以大誼立後,
所立非其人,復以大誼廢之,天下莫不服焉。方今社稷宗廟群生之命在將軍之一
舉。竊伏聽於眾庶,察其所言,諸侯宗室在位列者,未有所聞於民間也。而遺詔
所養武帝曾孫名病已在掖庭外家者,吉前使居郡邸時見其幼少,至今十ba6*九矣,
通經術,有美材,行安而節和。願將軍詳大議,參以蓍龜,豈宜褒顯,先使入侍,
令天下昭然知之,然後決定大策,天下幸甚!”光覽其議,遂尊立皇曾孫,遣宗
正劉德與吉迎曾孫於掖庭。宣帝初即位,賜吉爵關內侯。
吉為人深厚,不伐善。自曾孫遭遇,吉絕口不道前恩,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
地節三年,立皇太子,吉為太子太傅,數月,遷御史大夫。及霍氏誅,上躬親政,
省尚書事。是時,掖庭宮婢則令民夫上書,自陳嘗有阿保之功。章下掖庭令考問,
則辭引使者丙吉知狀。掖庭令將則詣御史府以視吉。吉識,謂則曰:“汝嘗坐養
皇曾孫不謹督笞,汝安得有功?獨渭城胡組、淮陽郭徵卿有恩耳。”分別奏組等
共養勞苦狀。詔吉求組、征卿,已死,有子孫,皆受厚賞。詔免則為庶人,賜錢
十萬。上親見問,然後知吉有舊恩,而終不言。上大賢之,制詔丞相:“朕微眇
時,御史大夫吉與朕有舊恩,厥德茂焉。《詩》不云乎?‘亡德不報’。其封吉
為博陽侯,邑千三百戶。”臨當封,吉疾病,上將使人加紳而封之,及其生存也。
上憂吉疾不起,太子太傅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
子孫。今吉未獲報而疾甚,非其死疾也。”後病果愈。吉上書固辭,自陳不宜以
空名受賞。上報曰:“朕之封君,非空名也,而君上書歸侯印,是顯朕不德也。
方今天下少事,君其專精神,省思慮,近醫藥,以自持。”後五歲,代魏相為丞
相。
吉本起獄法小吏,後學《詩》、《禮》,皆通大義。及居相位,上寬大,好
禮讓。掾史有罪臧,不稱職,輒予長休告,終無所案驗。客或謂吉曰:“君侯為
漢相,奸吏成其私,然無所懲艾。”吉曰:“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竊陋
焉。”後人代吉,因以為故事,公府不案吏,自吉始。
於官屬掾史,務掩過揚善。吉馭吏耆酒,數逋盪,嘗從吉出,醉嘔丞相車上。
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復何所容?西曹地忍之,
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遂不去也。此馭吏邊郡人,習知邊塞發奔命警備事,嘗
出,適見驛騎持赤白囊,邊郡發奔命書馳來至。馭吏因隨驛騎至公車刺取,知虜
入雲中、代郡,遽歸府見吉白狀,因曰:“恐虜所入邊郡,二千石長吏有老病不
任兵馬者,宜可豫視。”吉善其言,召東曹案邊長吏,瑣科條其人。未已,詔召
丞相、御史,問以虜所入郡吏,吉具對。御史大夫卒遽不能詳知,以得譴讓。而
吉見謂憂邊思職,馭吏力也。吉乃嘆曰:“士亡不可容,能各有所長。向使丞相
不先聞馭吏言,何見勞勉之有?”掾史繇是益賢吉。
吉又嘗出,逢清道群斗者,死傷橫道,吉過之不問,掾史獨怪之。吉前行,
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止駐,使騎吏問:“逐牛行幾里矣?”掾史獨謂丞相前
後失問,或以譏吉,吉曰:“民斗相殺傷,長安令、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歲
竟丞相課其殿最,奏行賞罰而已。宰相不親小事,非所當於道路問也。方春少陽
用事,未可大熱,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時氣失節,恐有所傷害也。三公典調
和陰陽,職當憂,是以問之。”掾史乃服,以吉知大體。
五鳳三年春,吉病篤。上自臨問吉,曰:“君即有不諱,誰可以自代者?”
吉辭謝曰:“群臣行能,明主所知,愚臣無所能識。”上固問,吉頓首曰:“西
河太守杜延年明於法度,曉國家故事,前為九卿十餘年,今在郡治有能名。廷尉
於定國執憲詳平,天下自以不冤。太僕陳萬年事後母孝,惇厚備於行止。此三人
能皆在臣右,唯上察之。”上以吉言皆是而許焉。及吉薨,御史大夫黃霸為丞相,
征西河太守杜延年為御史大夫,會其年老,乞骸骨。病免。以廷尉於定國代為御
史大夫。黃霸薨,而定國為丞相,太僕陳萬年代定國為御史大夫,居位皆稱職,
上稱吉為知人。
吉薨,謚曰定侯。子顯嗣,甘露中有罪削爵為關內侯,官至衛尉、太僕。始
顯少為諸曹,嘗從祠高廟,至夕牲日,乃使出取齋衣。丞相吉大怒,謂其夫人曰:
“宗廟至重,而顯不敬慎,亡吾爵者必顯也。”夫人為言,然後乃已。吉中子禹
為水衡都尉,少子高為中壘校尉。
元帝時,長安士伍尊上書言:“臣少時為郡邸小吏,竊見孝宣皇帝以皇曾孫
在郡邸獄。是時,治獄使者丙吉見皇曾孫遭離無辜,吉仁心感動,涕泣悽惻,選
擇復作胡組養視皇孫,吉常從。臣尊日再侍臥庭上。後遭條獄之召,吉扞拒大難,
不避嚴刑峻法。既遭大赦,吉謂守丞誰知,皇孫不當在官,使誰如移書京兆尹,
遣與胡組俱送京兆尹,不受,復還。及組日滿當去,皇孫思慕,吉以私錢顧組,
令留與郭徽卿並養數月,乃遣組去。後少內嗇夫白吉曰:‘食皇孫亡詔令’。時,
吉得食米肉,月月以給皇孫。吉即時病,輒使臣尊朝夕請問皇孫,視省席蓐燥濕。
候伺組、徽卿,不得令晨夜去皇孫敖盪,數奏甘毳食物。所以擁全神靈,成育聖
躬,功德已無量矣。時豈豫知天下之福,而徼其報哉!誠其仁恩內結於心也。雖
介之推割肌以存君,不足以比。教宣皇帝時,臣上書言狀,幸得下吉,吉謙讓不
敢自伐,刪去臣辭,專歸美於組、徽卿。組、徽卿皆以受田宅賜錢,吉封為博陽
侯,臣尊不得比組、徽卿。臣年老居貧,死在旦暮,欲終不言,恐使有功不著。
吉子顯坐微文奪爵為關內侯,臣愚以為宜復其爵邑,以報先入功德。”先是,顯
為太僕十餘年,與官屬大為奸利,臧千餘萬,司隸校尉昌案劾,罪至不道,奏請
逮捕。上曰:“故丞相吉有舊恩,朕不忍絕。”免顯官,奪邑四百戶。後復以為
城門校尉。顯卒,子昌嗣爵關內侯。
成帝時,修廢功,以吉舊恩尤重,鴻嘉元年制詔丞相御史:“蓋聞褒功德,
繼絕統,所以重宗廟,廣賢聖之路也。故博陽侯吉以舊恩有功而封,今其祀絕,
朕甚憐之。夫善善及子孫,古今之通誼也,其封吉孫中郎將、關內侯昌為博陽侯,
奉吉後。”國絕三十二歲復續雲。昌傳子至孫,王莽時乃絕。
贊曰:古之制名,必繇象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故經謂君為元首,臣為
股肱,明其一體,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勢也。近觀漢
相,高祖開基,蕭、曹為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是時,黜陟有序,眾職修
理,公卿多稱其位,海內興於禮讓。覽其行事,豈虛乎哉!
對策高第,為茂陵令。頃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詐稱御史止傳,丞不以時謁,客
怒縛丞。相疑其有奸,收捕,案致其罪,論棄客市,茂陵大治。
後遷河南太守,禁止奸邪,豪強畏服。會丞相車千秋死,先是千秋子為雒陽
武庫令,自見失父,而相治郡嚴,恐久獲罪,乃自免去。相使掾追呼之,遂不肯
還。相獨恨曰:“大將軍聞此令去官,必以為我用丞相死不能遇其子。使當世貴
人非我,殆矣!”武庫令西至長安,大將軍霍光果以責過相曰:“幼主新立,以
為函谷京師之固,武庫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為關都尉,子為武庫令。今河南太
守不深惟國家大策,苟見丞相不在而斥逐其子,何淺薄也!”後人有告相賊殺不
辜,事下有司。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遮大將軍,自言願復留作一年以贖
太守罪。河南老弱萬餘人守關欲入上書,關吏以聞。大將軍用武庫令事,遂下相
廷尉獄。久系逾冬,會赦出。復有詔守茂陵令,遷楊州刺史。考案郡國守相,多
所貶退。相與丙吉相善,時吉為光祿大夫,與相書曰:“朝廷已深知弱翁治行,
方且大用矣。願少慎事自重,臧器於身。”相心善其言,為霽威嚴。居部二歲,
征為諫大夫,復為河南太守。
數年,宣帝即位,征相入為大司農,遷御史大夫。四歲,大將軍霍光薨,上
思其功德,以其子禹為右將軍,兄子樂平侯山復領尚書事。相因平恩侯許伯奏封
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為大夫,及魯季孫之專權,皆危亂國家。
自後元以來,祿去王室,政繇冢宰。今光死,子復為大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
諸婿據權勢,在兵官。光夫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或夜詔門出入,驕奢放縱,
恐浸不制。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
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
復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宣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霍氏殺許後
之謀始得上聞。乃罷其三侯,令就第,親屬皆出補吏。於是韋賢以老病免,相遂
代為丞相,封高平侯,食邑八百戶。及霍氏怨相,又憚之,謀矯太后詔,先召斬
丞相,然後廢天子。事發覺,伏誅。宜帝始親萬機,厲精為治,練群臣,核名實,
而相總領眾職,甚稱上意。
元康中,匈奴遣兵擊漢屯田車師者,不能下。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欲因
匈奴衰弱,出兵擊其右地,使不敢復擾西域。相上書諫曰:臣聞之,救亂誅暴,
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
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
恃國家之大,矜民人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
人事,乃天道也。間者匈奴嘗有善意,所得漢民輒奉歸之,未有犯於邊境,雖爭屯
田車師,不足致意中。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邊
郡睏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萊之實,常恐不能自存,難以動兵。‘軍旅之後,
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也。出兵雖勝,猶有後憂,恐災害
之變因此以生。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風俗尤薄,水旱不時。案今年計,子弟
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今左右不憂此,乃
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
也。願陛下與平昌侯、樂昌侯、平恩侯及有識者詳議乃可。”上從相言而止。
相明《易經》,有師法,好觀漢故事及便宜章奏,以為古今異制,方今務在
奉行故事而已。數條漢興已來國家便宜行事,及賢臣賈誼、朝錯、董仲舒等所言,
奏請施行之,曰:“臣聞明主在上,賢輔在下,則君安虞而民和睦。臣相幸得備
位,不能奉明法,廣教化,理四方,以宣聖德。民多背本趨末,或有饑寒之色,
為陛下之憂,臣相罪當萬死。臣相知能淺薄,不明國家大體,明用之宜,惟民終
始,未得所由。竊伏觀先帝聖德仁恩之厚,勤勞天下,垂意黎庶,憂水旱之災,
為民貧窮髮倉廩,賑乏餧;遣諫大夫博士巡行天下,察風俗,舉賢良,平冤獄,
冠蓋交道;省諸用,寬租賦,弛山澤波池,禁秣馬酤酒貯積,所以周急繼困,慰
安元元,便利百姓之道甚備。臣相不能悉陳,昧死奏故事詔書凡二十三事。臣謹
案王法必本於農而務積聚,量入制用以備凶災,亡六年之畜,尚謂之急。元鼎三
年,平原、勃海、太山、東郡溥被災害,民餓死於道路。二千石不豫慮其難,使
至於此,賴明詔振救,乃得蒙更生。今歲不登,谷暴騰踴,臨秋收斂猶有乏者,
至春恐甚,亡以相恤。西羌未平,師旅在外,兵革相乘,臣竊寒心,宜早圖其備。
唯陛下留神元元,帥繇先帝盛德以撫海內。”上施行其策。
又數表采《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曰:
臣相幸得備員,奉職不修,不能宣廣教化。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
臣聞《易》曰:“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聖王以順動,故刑罰清
而民服。”天地變化,必繇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
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南
方之神炎帝,乘‘離’執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北方之
神顓頊,乘‘坎’執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茲
五帝所司,各有時也。東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興
‘兌’治則飢,秋興‘震’治則華,冬興‘離’治則泄,夏興‘坎’治則雹。明
王謹於尊天,慎於養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節授民事。君動靜以道,奉順
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寒暑調和。三者得敘,則災害不生,五穀熟,絲
麻遂,草木茂,鳥獸蕃,民不夭疾,衣食有餘。若是,則君尊民說,上下亡怨,
政教不違,禮讓可興。夫風雨不時,則傷農桑;農桑傷,ze6*民饑寒;饑寒在身,
則亡廉恥,寇賊奸宄所繇生也。臣愚以為陰陽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賢
聖未有不繇者也。天子之義,必純取法天地,而觀於先聖。高皇帝所述書《天子
所服第八》曰:“大謁者臣章受詔長樂宮,曰:‘令群臣議天子所服,以安治天
下。’相國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
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
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家,身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
請法之。中謁者趙堯舉春,李舜舉夏,皃湯舉秋,貢禹舉冬,四人各職一時。’
大謁者襄章奏,制曰:‘可。’”孝文皇帝時,以二月施恩惠於天下,賜孝弟力
田及罷軍卒,祠死事者,頗非時節。御史大夫朝錯時為太子家令,奏言其狀。臣
相伏念陛下恩澤甚厚,然而災氣未息,竊恐詔令有未合當時者也。願陛下選明經
通知陰陽者四人,各主一時,時至明言所職,以和陰陽,天下幸甚!
相數陳便宜,上納用焉。
相敕掾史案事郡國及休告從家還至府,輒白四方異聞,或有逆賊風雨災變,
郡不上,相輒奏言之。時,丙吉為御史大夫,同心輔政,上皆重之。相為人嚴毅,
不如吉寬。視事九歲,神爵三年薨,謚曰憲侯。子弘嗣,甘露中有罪削爵為關內
侯。
丙吉字少卿,魯國人也。治律令,為魯獄史。積功勞,稍遷至廷尉右監。坐
法失官,歸為州從事。武帝末,巫蠱事起,吉以故廷尉監征,詔治巫蠱郡邸獄。
時,宣帝生數月,以皇曾孫坐衛太子事系,吉見而憐之。又心知太子無事實,重
哀曾孫無辜,吉擇謹厚女徒,令保養曾孫,置閒燥處。吉治巫蠱事,連歲不決。
後元二年,武帝疾,往來長楊、五柞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於是上遣
使者分條中都官詔獄系者,亡輕重一切皆殺之。內謁者令郭穰夜到郡邸獄,吉閉
門拒使者不納,曰:“皇曾孫在。他人亡辜死者猶不可,況親曾孫乎!”相守至
天明不得入,穰還以聞,因劾奏吉。武帝亦寤,曰:“天使之也。”因赦天下。
郡邸獄系者獨賴吉得生,恩及四海矣。曾孫病,幾不全者數焉,吉數敕保養乳母
加致醫藥,視遇甚有恩惠,以私財物給其衣食。
後吉為車騎將軍軍市令,遷大將軍長史,霍光甚重之,入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昭帝崩,無嗣,大將軍光遣吉迎昌邑王賀。賀即位,以行yin6*亂廢,光與車騎將軍
張安世諸大臣議所立,未定。吉奏記光曰:“將軍事孝武皇帝,受襁褓之屬,任
天下之寄,孝昭皇帝早崩亡嗣,海內憂懼,欲亟聞嗣主,發喪之日以大誼立後,
所立非其人,復以大誼廢之,天下莫不服焉。方今社稷宗廟群生之命在將軍之一
舉。竊伏聽於眾庶,察其所言,諸侯宗室在位列者,未有所聞於民間也。而遺詔
所養武帝曾孫名病已在掖庭外家者,吉前使居郡邸時見其幼少,至今十ba6*九矣,
通經術,有美材,行安而節和。願將軍詳大議,參以蓍龜,豈宜褒顯,先使入侍,
令天下昭然知之,然後決定大策,天下幸甚!”光覽其議,遂尊立皇曾孫,遣宗
正劉德與吉迎曾孫於掖庭。宣帝初即位,賜吉爵關內侯。
吉為人深厚,不伐善。自曾孫遭遇,吉絕口不道前恩,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
地節三年,立皇太子,吉為太子太傅,數月,遷御史大夫。及霍氏誅,上躬親政,
省尚書事。是時,掖庭宮婢則令民夫上書,自陳嘗有阿保之功。章下掖庭令考問,
則辭引使者丙吉知狀。掖庭令將則詣御史府以視吉。吉識,謂則曰:“汝嘗坐養
皇曾孫不謹督笞,汝安得有功?獨渭城胡組、淮陽郭徵卿有恩耳。”分別奏組等
共養勞苦狀。詔吉求組、征卿,已死,有子孫,皆受厚賞。詔免則為庶人,賜錢
十萬。上親見問,然後知吉有舊恩,而終不言。上大賢之,制詔丞相:“朕微眇
時,御史大夫吉與朕有舊恩,厥德茂焉。《詩》不云乎?‘亡德不報’。其封吉
為博陽侯,邑千三百戶。”臨當封,吉疾病,上將使人加紳而封之,及其生存也。
上憂吉疾不起,太子太傅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
子孫。今吉未獲報而疾甚,非其死疾也。”後病果愈。吉上書固辭,自陳不宜以
空名受賞。上報曰:“朕之封君,非空名也,而君上書歸侯印,是顯朕不德也。
方今天下少事,君其專精神,省思慮,近醫藥,以自持。”後五歲,代魏相為丞
相。
吉本起獄法小吏,後學《詩》、《禮》,皆通大義。及居相位,上寬大,好
禮讓。掾史有罪臧,不稱職,輒予長休告,終無所案驗。客或謂吉曰:“君侯為
漢相,奸吏成其私,然無所懲艾。”吉曰:“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竊陋
焉。”後人代吉,因以為故事,公府不案吏,自吉始。
於官屬掾史,務掩過揚善。吉馭吏耆酒,數逋盪,嘗從吉出,醉嘔丞相車上。
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復何所容?西曹地忍之,
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遂不去也。此馭吏邊郡人,習知邊塞發奔命警備事,嘗
出,適見驛騎持赤白囊,邊郡發奔命書馳來至。馭吏因隨驛騎至公車刺取,知虜
入雲中、代郡,遽歸府見吉白狀,因曰:“恐虜所入邊郡,二千石長吏有老病不
任兵馬者,宜可豫視。”吉善其言,召東曹案邊長吏,瑣科條其人。未已,詔召
丞相、御史,問以虜所入郡吏,吉具對。御史大夫卒遽不能詳知,以得譴讓。而
吉見謂憂邊思職,馭吏力也。吉乃嘆曰:“士亡不可容,能各有所長。向使丞相
不先聞馭吏言,何見勞勉之有?”掾史繇是益賢吉。
吉又嘗出,逢清道群斗者,死傷橫道,吉過之不問,掾史獨怪之。吉前行,
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止駐,使騎吏問:“逐牛行幾里矣?”掾史獨謂丞相前
後失問,或以譏吉,吉曰:“民斗相殺傷,長安令、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歲
竟丞相課其殿最,奏行賞罰而已。宰相不親小事,非所當於道路問也。方春少陽
用事,未可大熱,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時氣失節,恐有所傷害也。三公典調
和陰陽,職當憂,是以問之。”掾史乃服,以吉知大體。
五鳳三年春,吉病篤。上自臨問吉,曰:“君即有不諱,誰可以自代者?”
吉辭謝曰:“群臣行能,明主所知,愚臣無所能識。”上固問,吉頓首曰:“西
河太守杜延年明於法度,曉國家故事,前為九卿十餘年,今在郡治有能名。廷尉
於定國執憲詳平,天下自以不冤。太僕陳萬年事後母孝,惇厚備於行止。此三人
能皆在臣右,唯上察之。”上以吉言皆是而許焉。及吉薨,御史大夫黃霸為丞相,
征西河太守杜延年為御史大夫,會其年老,乞骸骨。病免。以廷尉於定國代為御
史大夫。黃霸薨,而定國為丞相,太僕陳萬年代定國為御史大夫,居位皆稱職,
上稱吉為知人。
吉薨,謚曰定侯。子顯嗣,甘露中有罪削爵為關內侯,官至衛尉、太僕。始
顯少為諸曹,嘗從祠高廟,至夕牲日,乃使出取齋衣。丞相吉大怒,謂其夫人曰:
“宗廟至重,而顯不敬慎,亡吾爵者必顯也。”夫人為言,然後乃已。吉中子禹
為水衡都尉,少子高為中壘校尉。
元帝時,長安士伍尊上書言:“臣少時為郡邸小吏,竊見孝宣皇帝以皇曾孫
在郡邸獄。是時,治獄使者丙吉見皇曾孫遭離無辜,吉仁心感動,涕泣悽惻,選
擇復作胡組養視皇孫,吉常從。臣尊日再侍臥庭上。後遭條獄之召,吉扞拒大難,
不避嚴刑峻法。既遭大赦,吉謂守丞誰知,皇孫不當在官,使誰如移書京兆尹,
遣與胡組俱送京兆尹,不受,復還。及組日滿當去,皇孫思慕,吉以私錢顧組,
令留與郭徽卿並養數月,乃遣組去。後少內嗇夫白吉曰:‘食皇孫亡詔令’。時,
吉得食米肉,月月以給皇孫。吉即時病,輒使臣尊朝夕請問皇孫,視省席蓐燥濕。
候伺組、徽卿,不得令晨夜去皇孫敖盪,數奏甘毳食物。所以擁全神靈,成育聖
躬,功德已無量矣。時豈豫知天下之福,而徼其報哉!誠其仁恩內結於心也。雖
介之推割肌以存君,不足以比。教宣皇帝時,臣上書言狀,幸得下吉,吉謙讓不
敢自伐,刪去臣辭,專歸美於組、徽卿。組、徽卿皆以受田宅賜錢,吉封為博陽
侯,臣尊不得比組、徽卿。臣年老居貧,死在旦暮,欲終不言,恐使有功不著。
吉子顯坐微文奪爵為關內侯,臣愚以為宜復其爵邑,以報先入功德。”先是,顯
為太僕十餘年,與官屬大為奸利,臧千餘萬,司隸校尉昌案劾,罪至不道,奏請
逮捕。上曰:“故丞相吉有舊恩,朕不忍絕。”免顯官,奪邑四百戶。後復以為
城門校尉。顯卒,子昌嗣爵關內侯。
成帝時,修廢功,以吉舊恩尤重,鴻嘉元年制詔丞相御史:“蓋聞褒功德,
繼絕統,所以重宗廟,廣賢聖之路也。故博陽侯吉以舊恩有功而封,今其祀絕,
朕甚憐之。夫善善及子孫,古今之通誼也,其封吉孫中郎將、關內侯昌為博陽侯,
奉吉後。”國絕三十二歲復續雲。昌傳子至孫,王莽時乃絕。
贊曰:古之制名,必繇象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故經謂君為元首,臣為
股肱,明其一體,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勢也。近觀漢
相,高祖開基,蕭、曹為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是時,黜陟有序,眾職修
理,公卿多稱其位,海內興於禮讓。覽其行事,豈虛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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