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自古帝王之興,曷嘗不建輔弼之臣所與共成天功者乎!漢興自秦二世元年
秋,楚陳之歲,初以沛公總帥雄俊,三年然後西滅秦,立漢王之號,五年東克項
羽,即皇帝位。八載而天下乃平,始論功而定封。訖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
時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
戶。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於是申以
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高后二年,復詔丞相陳平盡差列
侯之功,錄弟下竟,臧諸宗廟,副在有司。始未嘗不欲固根本,而枝葉稍落也。
故逮文、景四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
倍,富厚如之。子孫驕逸,忘其先祖之艱難,多陷法禁,隕命亡國,或亡子孫。
訖於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孑遺,耗矣。罔亦少密焉。故孝宣皇帝愍而錄之,乃開
廟臧,覽舊籍,詔令有司求其子孫,鹹出庸保之中,並受復除,或加以金帛,用
章中興之德。
降及孝成,復加恤問,稍益衰微,不絕如線。善乎,杜業之納說也!曰:
“昔唐以萬國致時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後饗共己之治。湯法三聖,殷氏太平。
周封八百,重譯來賀。是以內恕之君,樂繼絕世;隆名之主,安立亡國。至於
及下車,德念深矣。成王察牧野之克,顧群後之勤,知其恩結於民心,功光於王
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錄遺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宇,愛敬飭盡,命賜備厚。
大孝之隆,於是為至。至其沒也,世主嘆其功,無民而不思。所息之樹且猶不伐,
況其廟乎?是以燕、齊之祀與周並傳,子繼弟及,歷載不墮。豈無刑辟,繇祖之
竭力,故支庶賴焉。跡漢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存以著其號,亡以
顯其魂,賞亦不細矣。百餘年間而襲封者盡,或絕失姓,或乏無主,朽骨孤於墓,
苗裔流於道,生為愍隸,死為轉屍。以往況今,甚可悲傷。聖朝憐閔,詔求其後,
四方忻忻,靡不歸心。出入數年而不省察,恐議者不思大義,設言虛亡,則厚德
掩息,遴柬布章,非所以視化勸後也。三人為眾,雖難盡繼,宜從尤功。”於是
成帝復紹蕭何。
哀、平之世,增修曹參、周勃之屬,得其宜矣。以綴續前記,究其本末,並
序位次,盡於孝文,以昭元功之侯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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