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無“韻”,只能是俗(2)
作者:不詳 書體:字典網
五代荊浩的《筆法論》中,又將“六法”分析整理成“六要”,在氣韻中單獨突出了“韻”,把書畫藝術講求“韻味”、“餘味”和“象外”等審美追求突出了出來。
張旭草書《肚痛帖》
書法藝術的這一追求與詩歌藝術的追求緊密相連。唐司空圖著重從韻味談詩,認為好的詩必須有“韻外之致”、“味外之旨”。要“超以象外,得其環中”,“不著一字,盡得風流”。此是說韻味必得從跡象以外的虛空處去求得,從不著一字處去領會韻外之致。
宋嚴羽以禪喻詩,提出作詩當如“羚羊掛角,無跡可求,故其妙處瑩徹玲瓏……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鏡中之相,言有盡而意無窮”。這是說只有“空”和“虛靈”才能產生神韻。
同時代的范溫在他的《替溪詩眼》中,對“韻”作了探索性的解釋:“有餘意之謂韻”,“不足而有韻”,“行於平夷,不自矜炫而韻自勝”。“韻”就是“有餘意”。“不足”,“平夷”才能“韻自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