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罪廢,無所歸

蘇舜欽滄浪亭記

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蘇舜欽的《滄浪亭記》

全文:
予以罪廢,無所歸
扁舟吳中,始僦舍以處。
時盛夏蒸燠,土居皆褊狹,不能出氣,思得高爽虛辟之地,以舒所懷,不可得也。
  一日過郡學,東顧草樹郁然,崇阜廣水,不類乎城中。
並水得微徑於雜花修竹之間。
東趨數百步,有棄地,縱廣合五六十尋,三向皆水也。
槓之南,其地益闊,旁無民居,左右皆林木相虧蔽。
訪諸舊老,雲錢氏有國,近戚孫承右之池館也。
坳隆勝勢,遺意尚存。
予愛而徘徊,遂以錢四萬得之,構亭北碕,號‘滄浪’焉。
前竹後水,水之陽又竹,無窮極。
澄川翠乾,光影會合於軒戶之間,尤與風月為相宜。
予時榜小舟,幅巾以往,至則洒然忘其歸。
觴而浩歌,踞而仰嘯,野老不至,魚鳥共樂。
形骸既適則神不煩,觀聽無邪則道以明;返思向之汩汩榮辱之場,日與錙銖利害相磨戛,隔此真趣,不亦鄙哉!   噫!人固動物耳。
情橫於內而性伏,必外寓於物而後遣。
寓久則溺,以為當然;非勝是而易之,則悲而不開。
惟仕宦溺人為至深。
古之才哲君子,有一失而至於死者多矣,是未知所以自勝之道。
予既廢而獲斯境,安於沖曠,不與眾驅,因之復能乎內外失得之原,沃然有得,笑閔萬古。
尚未能忘其所寓目,用是以為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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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注釋

予以

給以

予以反駁

無所

(1).沒有地方;沒有處所。 漢 枚乘 《七發》:“今夫貴人之子,必宮居而閨處,內有保母,外有傅父,欲交無所。” 唐 韓愈 《祭張給事文》:“上不負汝,為此不祥,將死無所。”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細柳》:“積數月,乞食無所,憔悴自歸。”

(2).表示否定不必明言或不可明言的人或事物。《周禮·考工記·輪人》:“無所取之,取諸圜也。” 鄭玄 註:“非有他也,圜使之然也。”《後漢書·杜喬傳》:“先是 李固 見廢,內外喪氣,羣臣側足而立,唯 喬 正色無所回橈。”《通典·食貨九》:“ 後魏 初至 太和 錢貨無所用也。” 明 陳文燭 《<少室山房筆叢>序》:“大哉 孔子 !博學無所成名。” 瞿秋白 《文藝的自由和文學家的不自由》:“漂亮是美,‘藝術的價值’也是美--抽象的美,無所附麗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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