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降旨再加賑直隸並逮五分災民其不成災者亦與緩徵更命借給籽種毋誤春耕》
全文:
六分災者賑,五分格於例。
新正命加賑,五分極貧逮。
然其次貧者,尚未被予惠。
三月況期滿,四月何為繼。
用是再沛恩,普加一月暨。
五分極次貧,均沾俾無異。
廉知課科法,五分緩徵稅。
四分不成災,仍有輸將事。
畿輔連歲歉,民有日窮勢。
豈宜亟催呼,重為吾民累。
勘不成災者,概與緩徵既。
更慮東作候,籽種猶艱致。
貸予毋誤耕,庶可有收企。
凡此示大端,推行在群吏。
相與善補苴,敬待西成賜。
參考注釋
科法
(1).法令;宗教戒律。《三國志·魏志·明帝紀》“ 諸葛亮 圍 陳倉 ”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 亮 圍 陳倉 ,使 昭 鄉人 靳詳 於城外遙説之, 昭 於樓上應 詳 曰:‘ 魏 家科法,卿所練也,我之為人,卿所知也,我受國恩多而門戶重,卿無可言者,但有必死耳。’” 唐 趙璘 《因話錄·角》:“ 衡山 周混沌 ……自幼入道,科法清嚴,今為 南嶽 首冠。”
(2).指科舉取士之法。《宋史·選舉志一》:“若謂科法已善,則未也。今以少壯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科法敗壞人材,致不如古。”
五分
猶言五成,一半。 宋 曾敏行 《獨醒雜誌》卷六:“ 芳華樓 ,前後植梅極多……至開及五分,府坐領監司來燕。”《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一:“﹝ 王元椿 ﹞心裡想道:‘這男女!不會得弓馬的……’只有五分防備,把馬慢慢的放過來。”
乾隆名句,降旨再加賑直隸並逮五分災民其不成災者亦與緩徵更命借給籽種毋誤春耕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