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題養正圖六十首·其四十·傷指自悲》
全文:
宣子甫十齡,傷指改容悲。
毀傷即不孝,誠非為痛啼。
忘身及親者,可以翻然思。
參考注釋
毀傷
(1) 損壞;傷害
(2) 給予傷害;使遭受損傷
不孝
(1)
不孝順
(2)
舊時父母喪事中用於自稱
非為
(1).乾不顧法紀或禮法的壞事。 元 無名氏 《陳州糶米》第二折:“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明 陶宗儀 《輟耕錄·鬼爺爺》:“然頗慎行止,不敢非為。”
(2).指違法或違反道德的壞事、壞行為。《水滸傳》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為。”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土番點卯》:“爾宜躬先奉法以統一鄉之眾,以盡軌於法,稍有非為,惟爾總是問。”
(3).不顧法紀或禮法。 元 無名氏 《硃砂擔》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貞潔,你做事忒殺非為。”《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三:“小人頗知禮法,極守本分的,怎敢幹此非為之事。”
乾隆名句,題養正圖六十首·其四十·傷指自悲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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