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番茲告蕆,傳臚期得取真材

乾隆西直門外·其一

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西直門外·其一》

全文:
復還清禁非無事,預日十魁卷度裁。
二十七番茲告蕆,傳臚期得取真材

乾隆詩詞大全

參考注釋

十七

十分之七。《莊子·寓言》:“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巵言日出,和以天倪。” 郭象 註:“世之所重,則十言而七見信。” 宋 蘇軾 《范景仁墓志銘》:“以今賦入之數十七為經費,而儲其三以備水旱非常。”

告蕆

告竣;告成。 清 林則徐 《批上海縣請疏浚李從涇、新涇河工程稟》:“一面趁此天晴,上緊多集人夫,勒限妥速照估如式儹辦,剋期告蕆,報候驗收,勿任草率延誤。”《清史稿·仁宗紀》:“軍務即日告蕆,安插鄉勇為善後要事。”

傳臚

(1).科舉時代,殿試揭曉唱名的一種儀式。殿試公布名次之日,皇帝至殿宣布,由閣門承接,傳於階下,衛士齊聲傳名高呼,謂之傳臚。 明 沉受先 《三元記·及第》:“金殿傳臚第一聲,三元連中占魁名。” 清 王士禛 《香祖筆記》卷二:“四月初四日殿試,初七日傳臚。” 清 嚴有禧 《漱華隨筆·武殿試》:“ 武舉 止有會試,無廷試傳臚之例。”參閱 宋 趙昇 《朝野類要·唱名》。

(2). 明 代稱科舉第二、三甲第一名為傳臚。至 清 則專稱二甲第一名為傳臚。《明史·選舉志二》:“而士大夫又通以鄉試第一為解元,會試第一為會元,二、三甲第一為傳臚雲。”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囯·士階條例》:“二甲首名傳臚,職同將軍。” 李劼人 《大*波》第三部第二章四:“ 川 漢 鐵路駐 宜昌 總理,傳臚出身,四品京堂。”

真材

(1).製造器物當用的原材料。 宋 李之彥 《硯譜·真材本性》:“硯當用石,鏡當用銅,此真材本性也。以瓦為硯,如以鐵為鏡耳。”

(2).見“ 真才 ”。

乾隆名句,西直門外·其一名句

詩詞推薦

二十七番茲告蕆,傳臚期得取真材 詩詞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