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明代沈鍊的《送張刑曹奉使恤刑》
全文:
漢庭鴻藻屬鄒枚,丹筆還教握憲台。
卻見洛陽乘傳出,何如博望泛槎回。
城邊候氣知流昴,馬上題詩問棄灰。
若遣河東多覆奏,揮毫更展掞天才。
參考注釋
漢庭
指 漢 朝。 漢 張衡 《思玄賦》:“王肆侈於 漢 庭兮,卒銜恤而絶緒。” 唐 杜甫 《秋日荊南述懷三十韻》:“ 漢 庭和異域,《晉史》坼中臺。” 明 何景明 《送雷長史》詩:“ 漢 庭亦羨 相如 美, 楚 客重看 賈傅 尊。”
鴻藻
雄文。 漢 班固 《東都賦》:“鋪鴻藻,信景鑠,揚世廟,正雅樂。” 唐 常袞 《授張渭禮部侍郎制》:“博涉羣籍,通其源流,振起鴻藻,正其聲律。” 宋 陸游 《朝議大夫張公墓志銘》:“今尚書之客,皆一時賢傑,其巨筆鴻藻,皆足以慰公於九泉。”
鄒枚
漢 鄒陽 、 枚乘 的並稱。 北魏 酈道元 《水經注·睢水》:“ 梁王 與 鄒 、 枚 、 司馬相如 之徒極游於其上。”兩人皆以才辯著名當時。後因以“鄒枚”借指富於才辯之士。 唐 王維 《奉和聖制賜史供奉曲江宴應制》:“侍從有 鄒 枚 ,瓊筵就水開。” 宋 張孝祥 《西江月》詞:“坐中賓客盡 鄒 枚 ,盛事它年應記。” 清 周亮工 《戊子上元獨坐舊雨堂感懷》詩之二:“莫向 梁園 懷盛事, 鄒 枚 詞賦更誰存。”
丹筆
(1).朱筆。《初學記》卷二十引 三國 吳 謝承 《後漢書》:“ 盛吉 為廷尉,每至冬節,罪囚當斷,妻夜執燭, 吉 持丹筆,夫妻相對,垂泣決罪。” 唐 劉知幾 《史通·點繁》:“昔 陶隱居 《本草》,藥有冷熱味者,朱墨點其名; 阮孝緒 《七録》,書有 文德殿 者,丹筆寫其字。” 宋 陳師道 《寄晁以道》詩:“須子五千卷,丹筆校黃本。”
(2).猶史筆。《隋書·儒林傳·劉炫》:“數忝徒勞之職,久執城旦之書,名不掛於白簡,事不染於丹筆。”
憲台
(1). 後漢 改稱 漢 御史府為憲台。後為同類機構的通稱,亦以稱御史等官職。 漢 應劭 《漢官儀·憲台》:“ 漢 御史府, 後漢 改稱憲臺。”《後漢書·袁紹傳》:“臣以負薪之資,拔於陪隸之中,奉職憲臺,擢授戎校。”《隋書·文學傳序》:“發號施令,鹹去浮華。然時俗詞藻,猶多淫麗,故憲臺執法,屢飛霜簡。” 唐 白居易 《夏日獨直寄蕭侍御》詩:“憲臺文法地,翰林清切司。”《新唐書·百官志三》:“ 龍朔 二年,改御史臺曰憲臺。”
(2).舊時對上官的尊稱。 清 袁枚 《隨園隨筆·稱謂》:“ 鄂西 林相公 云:‘ 唐 龍朔 二年改御史臺為憲臺,是憲臺之稱,內惟都御史,外惟總督巡撫當之耳。今通稱司、道、府為憲臺,誤矣。’余按…… 唐 雖改御史臺為憲臺,而亦改中書為西臺,祕書為塹臺,不專以御史所屬為臺,則以憲臺稱上官,似可通融。”《老殘遊記》第十五回:“縣官見 黃人瑞 立在東牆下,步上前來,請了一個安,説道:‘老憲臺,受驚不小!’”
沈鍊名句,送張刑曹奉使恤刑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