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命加賑山東江南被災州縣詩以志事》
全文:
春正詔加賑,十行率成例。
加期滿再加,則以災重暨。
河決青龍岡,垂成功屢廢。
被災諸州縣,至今無涸地。
不惟麥失望,大田艱種藝。
哀哉昏墊民,日食何為繼。
即予加三月,速救目前急。
命兩省方伯,詳議救民計。
底績既乏術,勤民遑惜費。
煩緒弗成章,五字聊鳴愧。
參考注釋
兩省
中書省和門下省的合稱。為 唐 代最高國務機構。《新唐書·權德輿傳》:“始, 德輿 知制誥,而 徐岱 給事中, 高郢 為舍人。居數歲, 岱 卒, 郢 知禮部, 德輿 獨直兩省,數旬一還舍。” 唐 王建 《賀楊巨源博士拜虞部員外》詩:“兩省郎官開道路,九州山澤屬曹司。”《資治通鑑·後周世宗顯德四年》:“九月,中書舍人 竇儼 上疏……乞令即日宰相於南宮三品、兩省給、舍以上,各舉所知。” 胡三省 註:“兩省,謂中書、門下省也。”
方伯
殷 周 時代一方諸侯之長。後泛稱地方長官。 漢 以來之刺史, 唐 之採訪使、觀察使, 明 清 之布政使均稱“方伯”。《禮記·王制》:“天子百里之內以共官,千里之內以為御,千里之外設方伯。”《史記·周本紀》:“ 周 室衰微,諸侯彊並弱, 齊 、 楚 、 秦 、 晉 始大,政由方伯。” 裴駰 集解引 鄭司農 曰:“長諸侯為方伯。”《漢書·何武傳》:“刺史,古之方伯,上所委任,一州表率也。職在進善退惡。” 唐 韓愈 《送許使君刺郢州序》:“ 於公 身居方伯之尊,蓄不世之材,而能與卑鄙庸陋相應答如影響。” 清 王韜 《淞濱瑣話·金玉蟾》:“薦章交上,升任 黔 中廉訪使,旋升方伯,改授 雲南 巡撫。”
詳議
審議。《漢書·魏相傳》:“願陛下與 平昌侯 、 樂昌侯 、 平恩侯 及有識者詳議乃可。”《晉書·哀帝紀》:“其搜揚隱滯,蠲除苛碎,詳議法令,鹹從損要。” 南朝 梁 沉約 《奏彈王源》:“ 源 父子因共詳議,判與為婚。” 清 梁章鉅 《退庵隨筆·家禮二》:“天之禍福,不猶君之賞罰乎?鬼神之鑑察,不猶官吏之詳議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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