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楊萬里的《念奴嬌(上章乞休致,戲作念奴嬌以自賀)》
全文:
老夫歸去,有三徑、足可長拖衫袖。
一道官銜清徹骨,別有監臨主守。
主守清風,監臨明月,兼管栽花柳。
登山臨水,作詩三首兩首。
休說白日升天,莫夸金印,斗大懸雙肘。
且說廬陵傳盛事,三個閒人眉壽。
揀罷軍員,歸農押錄,致政誠齋叟。
只愁醉殺,螺江門外私酒。
名句書法欣賞
參考注釋
揀罷
經挑選不合格的軍士令其退伍。 宋 葉紹翁 《四朝聞見錄·三王得》:“ 三王得 ,不知何許人,亦無姓名,帶 杭 音,額角中有刺字,意揀罷軍員也。”
軍員
軍事官員。 宋 丁謂 《丁晉公談錄》:“是日,屢勸近臣、百官、軍員喫酒,盡歡而散。” 宋 蘇轍 《論邊防軍政斷案宜令三省樞密院同進呈札子》:“文臣吏民斷罪公案並歸中書,武臣軍員軍人並歸密院。”
歸農
(1).回鄉務農。 漢 晁錯 《論貴粟疏》:“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唐 韓愈 《論淮西事宜狀》:“賊平之後,易使歸農。”《七國春秋平話》卷上:“﹝帝﹞令公子 田文 告歸農。”
(2). 明 制,凡生員歲考列末等者,除去學籍,黜為民,叫“歸農”。 清 顧澹湖 《消夏閒記·明季歲考等第》:“ 明 季歲考綦嚴。一等若干名,則以六等配之,如一等之數;二等配五等;三等配四等。四等者用朴作教;五等罰為吏,剪去巾飄帶;六等挑紅糞桶出署,褫去衣衿,謂之歸農。”
致政
猶致仕。指官吏將執政的權柄歸還給君主。《禮記·王制》:“五十而爵,六十不親學,七十致政。” 鄭玄 註:“還君事。”《國語·晉語五》:“ 范武子 退自朝,曰:‘……余將致政焉。’” 韋昭 註:“致,歸也。”《淮南子·氾論訓》:“ 成王 既壯, 周公 屬籍致政,北面委質而臣事之。” 高誘 註:“致,猶歸也。”《金史·宣宗紀中》:“御 登賢門 ,召致政舊臣賜食。” 清 侯方域 《湯御史傳論》:“余王父與 湯公 同朝為言官,既老致政。”《東周列國志》第三九回:“ 子文 復請致政, 楚王 許之。乃以 得臣 為令尹,掌中軍元帥事。”參見“ 致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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