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學道
官名。明代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僉事的分道之職。湖廣(今湖南、湖北)設二人,余皆一人,督理一省學校教育及各種文化學術之事。清初於各省沿置,雍正四年(1726)改提督學政。參見“提學(1)”。
提督學道字典分解
提督的解釋 (1) [provincial commander-in-chief]∶古代軍隊中官名,明清時多為一省之最高武官(2) [supervision by lead
學道的解釋 (1).學習道藝,即學習儒家學說,如仁義禮樂之類。《論語·陽貨》:“君子學道則愛人。”《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無財者謂之貧,學道不能行者謂之病。若 憲 ,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