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顯
西漢魯國(治今山東曲阜)人。丙吉之子。少為諸曹,嗣父爵為侯。宣帝甘露中因罪削為關內侯,後官至衛尉、太僕,與官屬為奸利,為司隸校尉所劾,免官,奪邑四百戶。後復任為城門校尉。
丙顯字典分解
丙的解釋 丙 bǐng 天干的第三位,用作順序第三的代稱。 火的代稱(五行中“丙”、“丁”屬火):付丙(把信件等燒掉)。 筆畫數:5; 部首:一; 筆順編號:12534
顯的解釋 顯 (顯) xiǎn 露在外面容易看出來:明顯。顯著。顯學(著名的學說或學派)。 表現,露出:顯露。顯示。顯山露水(喻顯示自己,引人注目)。 舊時稱有權勢的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