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隸清吏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代刑部所屬十八清吏之一。簡稱直隸司。乾隆六年(1741),改現審右司設。掌核順天府、直隸及八旗遊牧察哈爾左翼所屬刑名案件。兼理京畿道御史順天府府尹、東西陵熱河都統、圍場總管副都統、山海關副都統、古北口、家口、獨石口、喜峰口、蘆峰口、塔子溝、多倫內爾等處文移。設郎中滿、漢各一人;員外郎滿洲蒙古各一人,漢二人;主事,滿、漢各一人;經承四人。光緒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為法部,遂廢。

詞語分解

  • 直隸的解釋 .直接隸屬。《十駕齋養新錄·直隸》引 宋 李昕 《九域志》:“‘ 利州路 有 三泉縣 , 唐 隸 興元府 ,皇朝 乾德 五年,以縣直隸京師’……直隸二字,始見於此。”《明史·地理志一》:“ 洪武 初

歷史知識推薦:太子右諭德

見“右諭德”。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直隸清吏司歷史

相關歷史

直隸清吏司_直隸清吏司介紹_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