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尺
古代調製樂律之尺。相傳黃帝命伶倫造律之尺,一黍之縱長,命為一分,九分為一寸,總計八十一分為一尺,是為律尺。歷代律尺規制不一。如隋開皇初,調鐘律尺及平陳後調鐘律水尺,長與北周鐵尺同,為晉前尺的一尺六分四厘,約合24.58厘米(晉前尺以23.1厘米計),入唐為小尺。開皇十年(590),萬寶常又造律呂水尺,長為晉前尺的一尺一寸八分六厘,約合27.4厘米。大業中,用梁表尺調律,長為晉前尺的一尺二分二厘一毫有奇,約合23.61厘米。
律尺字典分解
律尺的解釋 古代用以制定樂律的度尺。以黃鐘律的管長為準,以累黍為法。相傳 黃帝 命 伶倫 造律之尺,一黍之縱長,命為一分,九分為一寸,總計八十一分為一尺,是為律尺。以黍粒橫
律的解釋 律 l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
尺的解釋 尺 chǐ 中國市制長度單位(亦稱“市尺”。一尺等於十寸。西漢時一尺等於0.231米,今三尺等於一米):尺素(a.一尺長的白絹,借指小畫幅;b.書信)。尺短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