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三院
官署名。(1)清代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之總稱。後金天聰十年(1636),皇太極改文館為內三院,設於盛京。內國史院掌記注詔令,編纂機密文書、奏章,並掌記官員升降文冊;內秘書院掌撰敕諭、祭文及外國往來書札,並錄各衙門章疏;內弘文院掌注釋歷代行事,御前進講等事。初置八承政管理各項事務。清崇德元年(1636)五月,定內三院官制,內國史院、內弘文院各設大學士一人、學士二人;內秘書院設大學士二人、學士一人。順治二年(1645),定內三院為正二品衙門,將翰林院分隸內三院,改稱內翰林國史院、內翰林秘書院、內翰林弘文院。六年增設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每院各一人。八年,移內三院於紫禁城內,定大學士品級同於各部尚書,學士品級同於各部侍郎。十年,增置漢大學士各二人,命大學士於太和門內輪值。十五年,改內三院為內閣,降為正五品衙門,分立翰林院。十八年六月,罷內閣,復內三院,翰林院仍併入。康熙九年(1670)八月,復改內三院為內閣,另設翰林院,遂為定製。(2)清代內務府所屬上駟院、武備院、奉宸院之合稱。
內三院字典分解
內三院的解釋 清 官署名。 清 天聰 十年,置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各設大學士一人。內國史院掌記注詔令,編輯實錄、史書,撰擬郊祀祝文、誥命冊文等事。內秘書院掌外交文
院國語字典 院 yuàn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44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