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倫
官名。亦稱噶布倫、噶布隆。清代西藏最高行政長官。隸於達賴喇嘛之下,綜理藏務,凡任官、軍務、財賦、刑獄事皆掌之。其議事之署稱噶廈。康熙六十年(1721)廢第巴,改設四噶倫。以喇嘛一人為首,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補。俗官三人,皆為正三品官。遇有缺出,由戴琫、商上仔琫、商卓巴特中揀選奏補。
噶倫字典分解
噶倫的解釋 即噶布倫。
噶的解釋 噶 gá 〔噶倫〕中國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員。 〔噶廈〕藏語“發布命令的機關”,即中國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倫四人組成,一九五九年後解散。 譯音字。 筆畫數:
倫的解釋 倫 (倫) lún 輩,類:無與倫比。不倫不類。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倫。天倫。倫常。倫理。 條理,次序:倫次。倫類(a.條理;b.同類)。 姓。 筆畫數: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