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究科
貢舉科目之一。唐明經科目中有學究一經,以考試一經為主,簡稱*學究。北宋承唐制設定,為“諸科”之一。開寶七年(974),詔《毛詩》、《尚書》、《周易》三經學究並為一科。雍熙二年(985),復分為三科。景德二年(1005),規定《尚書》、《周易》學究,考本經時,每十道義,各問疏義六道、經注四道,以通六者為合格。熙寧年間罷諸科,此科因只“誦書不曉理”而亦廢。
學究科字典分解
學究的解釋 [pedant] 讀書人的通稱。亦指迂腐淺陋的讀書人浮誇的學究
科國語字典 科 kē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於貓科。槐樹是豆科。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