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審議委員會
教育部直屬機構。國民黨政府設定,目的為審議學術文化事業及促進高等教育設施。其具體任務為:一、審議全國各大學的學術研究;二、建議學術研究的促進與獎勵;三、審核各研究院所研究生的碩士學位及博士候選人的資格;四、審議專科以上學校的重要改進;五、專科以上學校教員資格的審查;六、審議留學政策的改進;七、審議國際文化合作;八、審議教育部部長交議事項。事實上,學術審議委員會最引人注意的事項是決定“部聘教授”的人選和依《著作發明及美術獎勵規則》,決定受獎的著作發明及美術品。其決議案供教育部部長採擇施行。委員分為當然委員與聘任委員兩種。當然委員僅有四人,即教育部的部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和高等教育司司長;聘任委員額定二十五人,其中十二人由教育部直接聘任,其餘十三人由各國立專科以上院校的校長、院長選舉。
學術審議委員會字典分解
學術的解釋 [learning;science] 有系統的專門學問